我故意湊上前,用河南方言追問:“我屋裏的幾百塊錢丟了,你們找到那個小偷了麼?”
“沒有,正在找。老鄉你要是找到了,也別忘了告訴我們一聲。”這群人說道。
我點了點頭,在他們麵前大搖大擺的走著。來到下山的路,轉身看看他們,已經消失在我的視線範圍裏,便立即撒腿奔跑起來。
給江欣打電話,她掛了電話,回了一條微信:蔣二已經帶著老婆婆坐上了客車回丹鳳縣,沒有別的蔣家族人跟著。我戴了太陽鏡、鴨舌帽,喬裝打扮了一番,他沒認出我來,我現在也在車子上跟著。
我回道:丹鳳縣見,路上如果有情況,立即回我電話。
就這樣,我們坐汽車,一整天之後,前後腳回到了落霞村。
蔣二現在隻是一個光杆司令,不敢大張旗鼓的說自己找到人了,不然還沒等進村,就會被其他的族人五馬分屍了。隻得背著老婆婆在落霞村找了一個偏僻的地方落腳。把老婆婆安頓下來後,立即獨自潛回村子裏,通知大哥蔣一。
蔣一帶著手下來到藏人的地方,把老婆婆接進村子裏,然後出通告,說人已經找到,蔣二居功至偉,現在升任為幽村族長。
族人相繼出村奔走告知,那些出去還在找人的,全都返回。事情已然成為定局,雖然其餘的人心有不甘,但幽村規矩如此,再不服也不敢隨便違背族規。
接下來,就是蔣二主持幽村所有事物,先安排老爹下葬。
繼任族長的事情,整個幽村的人都清楚了,而對於事情的原委,包括外姓村民都清楚,是為了老族長臨死前的那句執念!
於是,在蔣二為老族長操辦喪事的時候,幽村的全體村民都在關注著,找來的那個老婆婆將會如何處置。
其實,許多人心知肚明,但礙於蔣家一族的威懾,隻是敢怒不敢言。再說,蔣翠蘭也是蔣家族人,他們連自己族人都這般殘忍對待,更何況是外姓之人,便也沒人敢說什麼。
我和江欣繼續躲在族長家後院倒塌的柴房裏盯著,喪事明麵上舉辦的很正常!沒有直接讓蔣翠蘭陪葬!
蔣二把老婆婆安頓在家裏,讓他媳婦跟蔣一的媳婦輪流盯著。把老族長下葬之後,蔣二在墓地,當著所有村民宣布道:“蔣翠蘭,本為幽村村民,且是蔣氏一族之人,自我輩先祖一千年前,便祖祖輩輩都是蔣氏族人,除了嫁娶的原因戶口移居他鄉,其他原因皆不足以成為脫離族人的借口。
三十多年前,蔣翠蘭違背族規,不僅悔婚,還脫離幽村,罪不可贖。今我冒著艱難險阻,將人追回,為的是咱們幽村的族規,幽村的尊嚴、臉麵。
現本族長下令,蔣翠蘭以族規懲處!”
他口中所說的族規,是將人打死,碾成肉末供給桂樹,來奉養假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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