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尋求傳說中的堅不可摧(後記)(1 / 1)

我不停的在寫東西,忙忙碌碌地與其糾纏,不留給自己厭惡和失去信心的時間。

我很慶幸自己能夠堅持下來,而不是把寫一篇日記當作起點,把發表一篇文章當作終點,那樣是無法感受到寫東西的樂趣的——如果寫作有樂趣的話。

當我還年輕的時候,我犯了一個錯誤,我發現自己陷入了歪曲生活的樂趣,把所有人都臉譜化,而且還是畫成生旦淨末醜裏麵的“醜”,為了追求生活的喜劇化,把每個人都弄醜了。後來,我意識到了,生活還是平穩而樸素的,幽默和搞笑隻是為了開心,是善意無害的,而寫作對於生活,是隻能增不能減的,否則就太令人灰心了。

我一直認為真實和明白是最本質最堅不可摧的。當我回憶起那些至今被時時提起的女作家:蕭紅呀、張愛玲呀,她們高超就是讓人在真實中迷失,而不是在晦澀中迷失。她們的真實讓人迷失,進退失踞,太生猛了,太生猛了。我比他們差遠了,隻有用小小的悲哀或小小的玩笑,來回應人性中大大的蒼涼。我文章的主人公經常是這種不被重視的小孩,不夠嚴肅,不夠聰明,不夠靈敏,在我的文章裏,涉及了很多悲涼的事實,饑餓的,苟且偷生的,不光明的,而其他人的反映卻常常是“掩嘴一笑”“假裝悲傷了一下”,若是主人公的父母死了,我的主人公甚至會“不禁噗哧一笑,道:‘這也不失為一件樂事。’”,這是我竭力創造出來的詭異氣氛,悲哀得讓人心神衰竭。

無論你的技術有多高,也不要放棄敘事,轉而寫莫名其妙的東西。而敘事,其實是最需要技術的。當讀者非常有興趣非常輕鬆地看下去的時候,就是技術的登峰造極。我一直在追求這個。

而我現在還在繼續尋找和改變著,尋找一種更好的敘述方式,我會繼續進步的。

是有“每天24小時都在寫東西”這回事的。以為自己已經脫離伏案寫作狀態的時候,那些即將寫出來的東西,還是藏在自己眾多思想的背後。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