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吼——!!!”
足有九十米高的大恐龍仰天長嘯,氣勢逼人,值得注目的是,這隻大恐龍的尾巴似乎曾經存在斷口。
就在此時,另一個巨大的吼聲響起——
“呃啊吼——!!!”
……
“哥斯拉居然也來了。”
紐約布魯克林區,某個小別墅裏,一個年輕人向西邊眺望,並且露出一抹不明意義的笑容。
他是白金銀,也是家成白,存活了三百年的神秘存在,他來到紐約,是為了見一個命不久矣的“朋友”。
“你在看什麼?”
一個坐在輪椅白發蒼蒼的老人來到白金銀身邊,對其問道。
他的名字叫盧卡斯?史密斯,是一名科學家、研究者,也是白金銀此行的目的——那個命不久矣的“朋友”。
“沒什麼。”
對於史密斯教授的問話,白金銀輕輕地搖了搖頭,他看到的那一幕,是因為他有特殊能力才能看得到。
而史密斯隻是個普通人,是看不到的,況且他已經老眼昏花了,就算給他望遠鏡,他也看不到。
白金銀不再看把勝利女神像打爆的哥斯拉,轉頭看向行將就木的老人,說:“史密斯,細數下來,我們隻有七年不見,你的變化真是太大了。”
史密斯教授現在滿臉皺紋,愛因斯坦發型,外表比起實際年齡還要老上三十來歲。
“嗬嗬,我想你一定一點都沒變。”史密斯教授輕笑道。
“看來你的眼睛不太好使了。”
“是的,我已經看不清你的臉了。”老人點了點頭。
聞言,白金銀沉默了一會兒,又說道:“你遇到了什麼?”
“你也許無法相信,我經曆了時間旅行……”
老人那沒什麼光彩的眼睛看著自己的雙手,那纖瘦的手掌在老人眼中,就是兩團模糊的影像。
“我去過未來世界,那裏一片荒蕪,太陽非常巨大,我在那裏生活了三十年,在我的視力被消耗殆盡的時候,我湊齊啟動時光機器的能源,終於回到了這裏。”
“……”
聽完這段話,白金銀瞪大雙眼,露出震驚之色。
他當初從UFO那裏取出疑似時光機器的資料,交給史密斯教授,從未想過他真的會研究出時光機器,可沒想到他不僅研究出了,還經曆了一次時間旅行!
要知道,即便破譯出時光機器的資料,沒有相關知識,根本理解不了其中的內容,也不可能造出時光機器的,而這個史密斯教授……
偉大!
“你真偉大!”
良久,白金銀才開口道,這時他才發覺自己的喉嚨有點幹。
“謝謝,聽到你的誇獎,我真高興。”史密斯教授微笑道,接著他從懷裏取出一大疊白紙,顫抖著遞給白金銀。
看到那一疊紙,白金銀有些心動,這就是時光機器的製造方法!
他接過那一疊紙,掃了一眼開頭——《時光機器》
如他所願,真的是時光機器的製造方法!
白金銀臉上帶著喜色,迫不及待的翻到第二頁,臉上的表情一凝。
“在世界的某個角落,一名名為盧卡斯?史密斯的男孩,做了一個夢……”
這是一本小說,科幻小說。
史密斯教授沒看到白金銀黑著的臉,哈哈大笑起來,說:“哈哈哈,老朋友,是不是被嚇到了?”
“是的,我以為這是……設計圖。”白金銀皮笑肉不笑地說道。
“它的確是設計圖,或者說,設計圖就在那裏麵。”史密斯教授說道,“我想請你幫個忙,幫我把這本書印刷出版,在我的電腦裏,還有幾個其它語種的版本,我希望你將它發往全世界。”
“我認為沒多少人會讀它,就算是你的學生。”白金銀隨便翻了翻,然後說道。
這本《時間機器》的語言精練,幾乎沒什麼語言藝術,連比喻之類的手法都用得不多,可謂枯澀無味,除了名字吸引人眼球之外,幾乎沒什麼亮點。
“我知道,我不擅長寫文章,但就像這個故事的結局一樣,可怕的機器被那個名為盧卡斯的少年埋藏在某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