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引言(1 / 1)

2002年8月2日,美國百事公司、百事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事中國”),聯合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出申請:要求依法終止其在四川成都設立的合作企業——四川百事可樂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百事”)的所有合作合同和協議,並解散“四川百事”。同時要求中方合作者——四川省韻律實業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韻律”),就其違約違規行為給予經濟賠償。

8月7日,“四川韻律”、“四川百事”致函“百事中國”,並抄報國家和四川省有關部門及各“百事可樂”中國裝瓶廠的中方負責人,表示:非常欣賞“百事中國”將爭議提交國際仲裁的做法。這充分表明“百事中國”終於回到依據法律、依據合同解決爭議的軌道上來了。

致函還說:“除堅決地、毫不妥協地依法、依約進行仲裁,讓‘百事中國’為其違約行為付出代價,捍衛中方的合法權益之外,還將適時向有關部門詳細彙報‘百事中國’的種種違法行為,以及其肆意損害中國國家利益,踐踏中國法律的行徑……

至此,一場不大不小的國際仲裁案就此展開。

此後不久,就是這件看似“不大不小”的商業糾紛竟然演變成了一場規模龐大的媒體風波。《經濟觀察報》以《爭奪四川百事》為題,報道了整個事件的始末;《環球企業家》雜誌則刊發了《百事中國合資灰幕》一文,從中國商界潛規則的視角,對事件進行了獨特的剖析……

一石激起千層浪。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事件在國外媒體上也引發了一場關於“中國投資環境”和“投資風險”的大爭論。

《亞洲華爾街日報》的兩位記者在采訪了當事雙方的首要人物後,於8月15日在該報上發表了題為《百事在華爭端顯示了拉郎配式合資企業的風險》的報道。隨後,該報又於8月22日刊登了題為《汽水與欺騙——在中國投資仍然是一個有很大風險的事業》的評論文章。

文章稱:“去年12月,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激起了跨國公司搶灘中國市場的一個新浪潮,但其中有多少人真正清楚這裏的深淺?最近百事在四川省遇到的麻煩就是一付清醒劑,這表明世貿組織的成員資格絕不是法治的替代物。在每一波中國投資熱潮之後,總會出現一些新的恐怖故事……”

時過境遷,仲裁的結果雖已有定論,但誰輸誰贏似乎已顯得不那麼重要了。重要的是,通過事件本身,應該可以引發我們的一些思考。一些對合資、對外資、對民族品牌,以及對民族工業的一些深深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