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7章 盅內暗人街頭掌燈(3)(1 / 1)

丁柳不敢逾越,恭敬回道:“前年家中遭遇洪災,父母兄弟離世,我便挑著銀燈出來尋主,出門時就立誓,若能明白我手中掌燈之意的人,便是我的主子。從家鄉一路走來,竟沒一個人猜測出我的意思。如今巧遇小姐,更得知遇之恩,怎麼敢逾越。日後,小姐就是丁柳的主子,請小姐別再為難我。”

木柯自然明白這個時代的小人物是什麼心思,他們掙紮求生在末路邊緣,能被人撿走給口飯吃已經是天大的恩惠,怎麼敢妄想做人家的親人。如今丁柳不肯接受她的說法,也是常理所在,木柯便不再強求,握著她的手笑道:“那好,你若非要叫我,就將‘小姐’的稱呼改為‘先生’,我常住軍中,被人喚作‘小姐’有些不方便。至於我將你視為妹子或者丫頭,都是我的主意心思,你也不可以勉強我。”

丁柳對她最後一句有些意外,如今,能這樣同剛剛認識的人毫無保留得講話,也隻有眼前女子能做到。而她並不知,自己歸了劉家的這個女子後會是怎樣的命運,是否能幫到司馬懿,卻願意隨了自己心意,跟在能明白她挑燈之意的人身邊。

日後,韓璐詢問木柯為何看得如此精準,木柯淡淡回笑,將緣由道出。

白日掌燈本就奇怪,又是一個精神正常的美麗女子握於手中,自然會招惹路人的目光。而人平白無故的做這些招人眼光之事,定是故意為之。‘挑燈走路’本就是為了看清道路和旁人,更有尋路與尋人的作用。如今,丁柳這樣招搖過市,一盞銀燈放在身前走著,本就是要告訴世人,她迷了路正在尋找‘明主’。可見她的心思細巧,正對了木柯路子。

自此後,丁柳便跟了木柯,成為了她日後的一個痛。

清水山泉邊,為丁柳和黎洛架起的墳塋上立了兩盞銅燈,雋秀的小字刻在燈沿邊上,“尋燈兮,尋生兮,尋人兮,尋心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