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到了公園了,為了保護現場,小遊船還是在水中倒扣著,船底的確寫著“攬月的詛咒!”。警方找來了公園的管理員,一共有四個人,三個男生一個女生,他們的歲數看起來相差也很多,其中一個被稱之為隊長的人年紀為40歲左右的男人,另一個副隊長年紀為30多歲的男人,據說他曾是一個漁夫,為了生計來到了公園當管理員。剩下的一個男生名叫大冶,也就20多歲的模樣。女孩的名字叫從會,是個大學生,隻有周六日才來這裏打工。警方開始對這幾個人進行詢問,他們早已經習慣了,非常配合警方的質問,畢竟這是第五次了。這其中態度最配合的要數從會了,她表示自己當天目睹了整個過程,說是船上情侶吵架,女的站了起來,男的將她推下了水。但是從雲的說法並沒有得到其他幾個人的證實。其他幾個人都表示,自己站在岸邊根本就看不清湖中心的情形。
簡單的詢問結束之後,從雲一臉悲傷的望著湖中心。這時,原子走過來說道:‘那個女孩真是可憐?本來甜蜜的約會,變成了死神之爭。”從雲點了點頭,表情依舊很難過。原子跟隨著叔叔一起回到了警局,叔叔認為這起案子就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船會下沉是由於受害者自身吵架造成的。因為正好路經此處的遊人也證明了這一點,說是女孩和男孩都在激烈的爭吵著什麼。
可是這一點為什麼其他幾個管理員卻不知道,隻有從雲知道,原子納悶的自言自語。一銘在一旁笑著說道:‘這是因為,從雲每次都是將這些情侶送上船的人,所以她比較關注自己送上去的人,這也沒有不對!”沒想到一直跟在身邊,默不作聲的一銘竟然在這。原子生氣的看著他說道:“我說,你也應該回家了吧,現在是在辦案好不好,懂不懂什麼叫妨礙公務?”
一銘笑著從懷裏拿出了一份單子,遞到了崇明麵前說:‘崇明隊長,我剛接到的調令,現在我王一銘將是刑警一科的實習警察,這是手續,請過目!”原子無語的望著他,自己真是敗給他了,這個甩都甩不掉的跟屁蟲。
崇明自然是沒有辦法拒絕了,心想自己手下多個原子就算了,又來一個半調子,局長真當我是幼兒園阿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