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3 / 3)

任之豐眼神一暗,越來越深入,越來越緊密,越來越想將她吞進肚子。他吻得更加狂野,口裏低沉地喊著:“小平,我的小兔子。”很性感,很魅惑,大手向下探去,那片幽幽草地隱隱泛出水汁,手指隨水汁的源頭挺進,她身子一硬,緊緊夾住他的手。她雙眼迷離,水汪汪地望著他,他抽出手,緊緊抱住了那具流光溢彩的*,頭埋進她的胸頭,沙啞地說:“乖,讓我抱會兒。”得有多大的控製力才能刹得住腹下那團烈烈燃燒的火焰。可他竟然真的控製住了,調息了一會,他又將她送回了家。車上,他狠狠磨著她的耳垂,說:“等結婚那天,我非得吃光光你。”

訂婚後的幾天,他們每天耳鬢廝磨,但再也沒走過火,任之豐控製得很好。臨走那天,任之豐書麵給她定下了四條,第一,你是我的。第二,不許搭訕別的男人,無論老少。第三,不許理睬搭訕你的男人,無論老少。第四,一旦畢業,無條件結婚。逼著她簽字,她死不答應,小聲嘀咕,真真幼稚。他瞪著她,這哪是幼稚,這是在保護他的合法權益,他搶過她的手,沾過印泥,硬是把她的手指按在上麵,留了個鮮紅的手印。不平等條約一反從前的無憑無據無形,以書麵形式正式成立。

他一點也不嫌麻煩的給她買了一個錢包,將那張條約仔細地疊好,放進錢包的內層,強勢地說他走以後天天背一遍,要像記主席語錄一樣上心。她反正不回答他,內裏腹誹,你這個有主席語錄那樣見得陽光麼?而且,她從來沒記過主席語錄,內心陰暗的男人!但她偏偏就是被他吃定。她爺爺常常抱怨自己被這個孫女吃得死死的,如果不是爺爺愛她,她能吃定那臭脾氣的爺爺嗎?她那時常想,她得多愛他,才會被他吃得死死的。

結婚那夜,她一點一點在他麵前展開,那紅豔的唇和紅豔的山峰,玉白的臉和玉白的身子,柔軟的手臂和柔軟的腰肢,神秘的、甜蜜的、幽暗的聖地,他抱著她的腰,緩緩將自己推進去,她哭了,可沒能讓他停下,他流著汗,極力忍著,一點一點占領那片水源,他在她耳邊輕輕地哄著,“乖,放鬆,放鬆,就不痛了。”一直等到她痛過去了,他才開始大力地抽動,淋漓盡致地愛她。她身上已泛出密密的汗珠,她唇微張,眼光有些呆,羽扇般的長睫毛掛著薄薄的水霧,還在小聲地啜著氣,如一朵罌粟,在他的身下妖嬈媚豔地盛開。那一夜,她終於在他不知第幾回合的狂野的撞擊下暈過去了,他抱著她小聲呼喚,柔情似水,溫柔如風。他在她麵前從來是一付大男人模樣,強勢,霸氣,那夜她見過他那低眉順眼、小心翼翼的樣子,抱著她像懷中抱著世上最瑰麗的珍寶。他眉眼裏全是溺愛,一臉慌張地問她還痛不痛,並給她打來溫水拭身子,把她侍候得像個老佛爺。此後,他還是裝出一付大男人模樣,但總是破功,被她媚眼一拋,骨頭全軟了,隻差沒變成小京巴。看著她一臉得意,他總是腸子悔綠,怎麼就被這丫頭爬到頭上去了呢。狠狠地瞪她,她低頭,再瞪她,還是低頭,可他分明能看見她嘴角隱隱的笑,那有恃無恐的笑啊。

他想,他早在她沒長大時,就無意接下了嶽爺爺的擔子――――寵到沒邊。為了她,被狗咬,為了她,被鞭子抽,為了她,跟人打架,最後為了她背井離鄉。他得多愛她,才寧可自己背負著那沉重的壓力,拋家棄子,漂泊流離,隻為贖罪。他一直沒有告訴她,他的錢包的最底層也藏著一張條約,他自己在上麵按了手印,他才不讓她知道呢,又給她爬到頭上的理由。條約跟她的大致一樣,第一,我是你的。第二,不許搭訕別的女人,無論老少。第三,不許理睬搭訕自己的女人,無論老少。第四,一旦畢業,無條件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