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
四小時後,如無意外,我將會結束生命。
如無意外。
窗外的天空,像灰燼一般,又灰又暗,也不見半點光明。
我的人生有如天空。
窗內的辦公室,雖然一室活人,卻像墳埸似的,周遭滲著死亡氣息。
我和同事們雖活著,卻跟死人一樣,隻有軀殼,沒有靈魂。
我們正在拚命完成手上的工作,卻不帶絲毫情感,思想,僅靠機械般的雙手重複著機械式的工作。
我們是活死人。
活著的死人。
一群為了生活,出賣了靈魂的活死人。
活死人的靈魂已悄悄遠離。
捉不緊,抓不著。
也許下班後,某部份人與某人相會,感受到某人的愛,就能夠喚回他們的靈魂。
愛,是構成靈魂的其中一種重要元素,我猜想。
愛也可以把靈魂召回身邊,我相信。
然而,我深深明白,我的靈魂是永不回來了。
因為我沒有愛。
我愛過一個人。
但她不愛我。
從來沒有人愛過我。
所以我不可能喚回靈魂。因此,隻好一直當活死人,直到永遠。即使活死人每天都有機會逃出可怕的墳埸。
但,墳埸外的世界始終比墳埸內來的美好,至少可以吸一口新鮮的空氣。
我離開座位,急步走到正門前,正準備推門而出,墳埸看守人,上司x先生從背後喝止我︰「站住!你要去哪兒?工作都完成了沒?」
「沒。」我背著答他。
X先生生氣地說:「你瘋了?未完成工作就想走?誰讓你走,我批準過你走嗎,快回去崗位努力工作!」
我豎起中指,頭也不回,淡淡地說︰「老子不幹了,那一堆永遠沒法清掉的****,老子就賞你吃吧,別客氣,請慢用,喔。」也不理他有何反應,就昂首跨過門坎﹐逃離辦公室。
逃離墳埸。
我走進升降機。降落途中,回心一想,不經不覺,原來我已在社會上工作了廿年有餘。多年來,少說也換了數十份工作,沒有一份工作做得長久,離職時也幾乎沒有一次是跟上司和氣收埸,每一次都跟上司鬧翻,然後拂袖而去。
偶爾,當獨處時,我反思過,為什麼總是如此。
結論是錯不在我。
結論是世上無良的老板,上司實在太多太多。
他們對我無理的要求,苛刻待遇也太多太多。
而我不能啞忍他們的種種苛索,卻沒法子改變什麼,所以惟有選擇離職。
真的,錯不在我。
「叮」一聲後,升降機門打開。甫出大樓,便見一大群活死人在街上四處遊蕩著。
我取出一根香煙,在路旁一邊吸著煙,一邊觀察它們。
看著看著,我漸漸感到一絲欣慰。
原來還有很多人欠缺愛。
煙盡,我往前走了一小段路,直到一個岔口前停下。
岔口分開左右兩邊。往左走,我可以搭公交車回家,往右則可以搭地下鐡探望她。
她,名字叫花紋。
她,正是我惟一愛過的人。
我遲疑著。結束生命之前,該待在家中細細回味過去人生,還是跟她道別?
最後,我選擇了往右走。
說到底,世上惟一教我不舍的人,就隻有她一個罷了。
晚上九點鍾。
尚餘三個鍾頭,我將會離開人間。
如無意外。
我人在城西一條著名的酒吧街。今天是happyfriday,街上聚滿了人,大多都是來尋歡買醉,從中找到快樂。
我挨在電燈柱旁,閉起兩眼,豎起兩耳,專注地傾聽四周各種聲音。
我首先聽到車子的馬達發動的聲音,然後是零碎的響咹聲傳入耳邊,當中又夾雜著人群的喧鬧聲,喧鬧聲中滲雜著歡笑聲,歡笑聲到結尾居然是幾聲歎息聲。各種聲音不停地刺激我的大腦,使我變得清醒一些,也感染到一些愉悅,嘴角自然地向上一揚。
但我隨即回複陰沉,低喃著︰「哥們,你不配擁有快樂,沒有你的份兒,懂嗎?」
快樂的人身處寒冬也總是快樂,哀傷的人身處初春也依然哀傷。
我是後者。
花紋是前者。
我獨坐在酒吧一角,癡癡的細細欣賞她的一舉一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