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口控製到環境保護,目前,生態問題已經引起了全球的重視,但是我們對生態學這個概念了解到底有多少?你知道什麼是生態學嗎?它的研究對象是什麼?生態學作為一個獨立的學科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現實生活中我們對生態學理論有哪些應用?本書將給你解開謎底。
生態學是研究生物有機體及其周圍環境相互關係的科學。從學科分類上,它屬於生物學的一個分支。
我們知道,生物的生存、活動、繁殖都需要一定的空間、物質與能量。生物在長期進化過程中,逐漸形成對周圍環境某些物理條件和化學成分,如空氣、光照、水分、熱量和無機鹽類等的特殊需要。各種生物所需要的物質、能量以及它們所適應的理化條件是不同的,這種特性稱為物種的生態特性。
任何一種生物的生存和發展都離不開周圍的環境,同種個體之間有互助也有競爭,不同種類生物之間也存在複雜的相生相克關係。人類為滿足自身的需要,不斷改造環境,環境反過來又影響人類的生活。
隨著人類活動範圍的擴大與多樣化,人類與環境的關係問題越來越突出。因此近代生態學研究的範圍,除生物個體、種群和生物群落外,已擴大到包括人類社會在內的多種類型生態係統的複合係統。人類麵臨的人口、資源、環境等幾大問題都成為生態學的研究內容。
“生態學”一詞最早是由德國生物學家海克爾1866年提出的。海克爾在其動物學著作中這樣給生態學定義:研究動物與其有機及無機環境之間相互關係的科學,特別是動物與其他生物之間的有益和有害關係。
其後,有些博物學家認為生態學與普通博物學不同,具有定量和動態的特點,他們把生態學視為博物學的理論科學;持生理學觀點的生態學家認為生態學是普通生理學的分支,它與一般器官係統生理學不同,側重在整體水平上探討生命過程與環境條件的關係;從事植物群落和動物行為工作的學者分別把生態學理解為生物群落的科學和環境條件影響下的動物行為科學;側重進化觀點的學者則把生態學解釋為研究環境與生物進化關係的科學。
後來,在生態學定義中又增加了生態係統的觀點,把生物與環境的關係歸納為物質流動及能量交換;20世紀70年代以來進一步概括為物質流、能量流及信息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