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口才太差,不能怨別人(上)(1 / 2)

等進入趙城之後,範匄(gai)感覺到趙城與以往不同,首先地麵似乎平整許多……還有什麼變化,他沒心細看,趕緊向城門官提出申請,求見趙武。

城門官一指遠方的隸舍,答:“今日是軍中棒球比賽,主上正在棒球場觀看,範大人隻管去那裏,好找的很。”

範匄訝然:“那裏不是隸舍麼,以前我來過趙城,沒錯,那裏是趙城隸舍。”

軍官恭敬的拱手:“範匄大人!去年冬,我們主上與奴隸們有個約定,約定主上減輕他們的處罰,放鬆監管,而奴隸則自我約束。從那以後至今,我趙城奴隸沒有一個逃亡。到了今年春,已有部分奴隸按約定交納了全年糧租,主上已經依據承諾,給了他們‘全年完稅證明’。故此,奴隸們相信了主上的信用。

最近幾日,主上已經完全把監管人員撤了,奴隸們已經遷出趙城,開始在安置自己的土地上春耕,於是,主上把這片隸舍部分房屋推平了,改造成軍營與訓練場。目前趙城軍中流行‘軍中之戲’,很受國人庶民歡迎,家主也屢次親自下場,持棒擊球。

家主好認的很,棒球場人坐的滿滿的,唯一一片空地就是家主與武士們所坐的台子,隻有那台子沒坐滿,範大夫隻管去那裏找,不然,家主這一下場,常常不到正午不回家。”

範匄想了片刻,回身指著自己身後的車隊,向城門官說:“看見我身後的車隊了嗎,那些人想必你也認識,都是你趙氏原來的陶匠。至於糧車,我聽說你趙氏缺糧,咱是小武朋友,也該盡一盡朋友之責看望一下,棒球這東西我不感興趣,我直接去見你家夫人,你頭前帶路。”

……

趙武果然在正午時分才回到家中,春寒料峭中,他光著膀子,渾身都淌著汗,邊走邊扭頭跟身後說:“修,你覺得百姓知道進退的規則了嗎?”

趙武身後,師修蒼老的聲音回答:“還不行,現在隻是軍中士卒粗略知道遵守進退規則,百姓還不知道,下臣懇請主上立刻申明法律(條文)。”

趙武點頭:“昔日祖父不是公布了律令六則嗎,把這些重新頒布一下,可否?”

才說完,趙武馬上又補充:“我明白了,我命令石匠們將這些法律條文刻在石壁上,這個石壁就豎立在大街上,任百姓觀看——這樣子總行了吧?”

趙盾當初頒布的法律內容涵蓋行政法、刑事法、民事經濟法。其中,行政法包括:製事典(製定章程規則);本秩禮(明確官員等級以及升遷條件)。刑事法方麵包括:正法罪(刑法規範);辟獄刑(監獄管理法);民事經濟法(亦即財產法)其中包括:由質要(契約法,規定契約格式以及雙方的權力和義務);董逋逃(追捕逃犯:主要應為追捕逃跑的奴隸,由於奴隸當時是財產而不是法律上的“人”,因此這項舉措也被視為財產法組成部分)。

師修繼續回答:“還不行,還需派出良人(相當於鄉長)向野人申明法律,並讓野人從具體判決中明白法律條文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