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係統概述
免疫係統是由骨髓、胸腺、淋巴、扁桃體、脾髒、盲腸等免疫器官與許多免疫細胞、免疫分子構成的網狀係統,它遍布整個人體,能自動對抗外來有害物質,清除壞死的細胞。它的主要職能是幫助身體抵禦汙染物、病毒、細菌的入侵。此外,免疫係統還能防止在細胞複製過程中可能產生的基因錯誤,這些基因錯誤是導致腫瘤和癌症的一大原因。
免疫器官。免疫器官是指在結構上具有一定形狀,占據一定位置,並以行使免疫功能的組織構成的獨立結構,是指實現免疫功能的器官和組織。根據其在免疫中器官發生的早晚和功能的不同,可分為中樞免疫器官和周圍免疫器官兩大類。
中樞免疫器官又稱中樞淋巴器官,也叫一級免疫器官,對免疫應答的發生具有決定性作用。包括骨髓、胸腺,是免疫細胞發生、分化和成熟的場所,是在胚胎的早期發生的,為淋巴樣上皮結構,是造血幹細胞增殖發育分化為T細胞和B細胞的場所。淋巴細胞在此增殖不需要抗原刺激,它們向周圍免疫器官輸送T細胞和B細胞,決定著周圍免疫器官的發育。它們的缺損,將嚴重影響免疫應答,同時對周圍免疫器官的發育也有影響。
周圍免疫器官也稱周圍淋巴器官,也叫二級免疫器官,包括淋巴結、脾和黏膜相關的淋巴組織,在胚胎發育過程中比中樞免疫器官遲。於中樞免疫器官發育成熟的T、B細胞最終遷入周圍免疫器官定居,其分布常相對集中,可分為胸腺依賴區(T細胞區)和非胸腺依賴區(B細胞區)。這類器官是機體接受抗原刺激、產生免疫應答的場所,同時也是血中淋巴細胞進入淋巴係統完成淋巴細胞再循環的主要場所。
免疫細胞。凡參與免疫應答或與免疫應答有關的細胞統稱為免疫細胞。該群細胞較多,依據其功能差別,可以劃分為三大類:第一類是指在免疫應答過程中起核心作用的淋巴樣細胞;第二類是指在免疫應答過程中遞呈抗原促進淋巴細胞作用的單核吞噬細胞係統;第三類是指以其他方式參與免疫應答以及與免疫應答有關的細胞。這三類細胞是機體免疫係統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通過免疫應答的方式和過程來實現免疫防禦、免疫穩定及免疫監視三大功能。主要包括淋巴細胞、單核細胞、巨噬細胞以及粒細胞、紅細胞和肥大細胞、輔佐細胞等。各類免疫細胞均由骨髓造血幹細胞分化而來。人類造血幹細胞最先出現於胚胎卵黃囊,其後遷入肝、脾,最後定居於骨髓,從胚胎末期至出生後,骨髓是生產造血幹細胞的唯一場所。
免疫細胞的作用尚具有雙重性,既維持機體正常免疫功能,在某些條件下,又可導致免疫性損傷,引起各種臨床疾病。
免疫應答是指機體受抗原性異物刺激後,體內免疫細胞發生一係列反應以排除抗原性異物的生理過程。
抗體與抗原。抗體是機體產生免疫應答的產物,是一類能與相應抗原特異性結合的具有免疫功能的球蛋白,也就是說抗體都是免疫球蛋白,但免疫球蛋白不一定都是抗體。抗體主要存在於血液中,但也見於其他體液和外分泌液。
抗體免疫球蛋白分子可以看作是三方麵的“二合一”分子。這指它在結構上由抗原結合片段(Fab)和可結晶片段(Fc)組成;在功能上,抗原結合片段(Fab)表現抗原識別功能,而可結晶片段(Fc)表現效應功能(效應功能包括激活補體、結合細胞、通過胎盤、結合細菌蛋白和具有抗原性等);在效應上既可對機體有利,也可對機體有害。
抗原是一類刺激機體引起免疫反應,產生抗體和(或)致敏淋巴細胞,並能在體內外與其相應的抗體或致敏淋巴細胞發生特異性結合反應的物質。如人患傷寒病以後,血清中可查到抗傷寒杆菌抗體(體液免疫);結核病患者,體內有對結核杆菌特異的致敏淋巴細胞(細胞免疫)。而傷寒杆菌和結核杆菌就是抗原。抗原不隻限於病原微生物。對於機體來說,異種血清、異體細胞以及微生物的代謝產物,都是抗原;甚至花粉、藥物、化學物質等,在一定條件下也可成為抗原。
抗原的分類方法不一,根據抗原的來源及與機體的親緣關係分異種抗原、同種異體抗原、自身抗原3類;根據抗原激活B細胞是否依賴T細胞輔助分胸腺依賴性抗原和胸腺非依賴性抗原2類;根據抗原的性能分完全抗原和半抗原2類;根據抗原的化學組成分蛋白質抗原、脂蛋白抗原、糖蛋白抗原、多糖抗原和核蛋白抗原5種;根據抗原的獲得方式分天然抗原、人工抗原和合成抗原3種。
免疫分子。免疫分子是免疫係統的組成部分,是參與免疫反應的分子,包括免疫球蛋白、補體係統、淋巴因子及白細胞介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