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8章 戒搶劫(1 / 2)

我佛有雲:戒是正順解脫之本,因依此戒,得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八戒之一便為戒搶劫。出家人視錢財為身外之物,對於搶人錢財、由搶劫而對他人造成的傷害視為大業。

現實生活中,搶劫更是為法所不容,我國憲法規定,搶劫罪是所有侵犯財產罪中的最為嚴重的一種罪行。在通常情況之下,搶劫罪不僅會侵犯被搶劫者的個人財產,而且還會對被搶劫者的人身安全造成一定的危害。搶劫,實在是一個損不利己的“致富”邪路。

搶劫者會失去更多

晚間的大道顯得格外寂靜,緊挨著大道的小樹林中,強盜正躲在裏麵等待著目標的出現。他準備搶劫已經很久了,強盜用饑渴的眼睛看著大道,仿佛可怕的惡狼一般靜靜地等待著獵物的出現。

啊!一輛巨大的貨車慢慢地走入了強盜的視野中,車廂後麵的貨物堆得像山一樣高。那一定是現在非常緊俏的絲綢與布匹!太好了!強盜暗自在心裏盤算著:“如果能夠搶到手的話,運到了市場上一定可以掙到大錢!守了這麼多天,終於等到了大獵物了!”

貨車慢慢地靠近了,“別動!”強盜吆喝著。趁著趕車人正在發呆,他走過去狠狠地朝對方的頭上狠狠地掄了一棍子。但是對方是這樣的強壯,那趕車人並沒有被強盜的棍棒打倒,而是勇敢地向他反擊了起來。

兩人的戰爭真是持久而又激烈:強盜被他的對手打掉了十幾顆牙齒,一隻手也被對方給折斷了,還瞎了一隻眼睛。在犧牲了這麼多寶貴的東西之後,強盜才獲得了最後的勝利。他將那個強壯的對手殺死了之後,轉過來查看現在已經屬於自己的貨物。

揭開蒙在貨物上的布以後,強盜才發現:付出了如此多的代價之後,他不過是贏得了一車供玩耍用的氣球而已。

這是佛經中的一個小故事,世人往往隻看到了表相,卻沒有看到,自己苦苦追逐的東西往往隻是虛幻的存在,如同氣球一般,稍微一刺便會消失。出家人看錢財也是如此,但是世人卻往往不明白這種道理,拚命地追逐本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甚至不惜犯下搶劫大罪。佛祖麵對這樣一些因為身外之物而如此癡狂的誤入歧途者,也會閉目不忍看下去。

現實生活中,搶劫者往往會在情急之下做出一些失去理智的事情,一旦罪行暴露,不僅會不惜以殺害被搶劫者作為不被發現與及時逃離現場的代價,而且還會為了逃脫法律的懲罰而進一步作案。這樣的行為在佛家看來,不僅犯下了搶劫、殺戮之罪,更使人的心靈陷入無盡的罪責煎熬之中。

搶劫害人害己

某地公安局偵破了一宗特大搶劫案件。此案件中共被公安機關起訴了12名被告人。這12名被告人中,大多為“80後”、“90後”,年齡最小的罪犯在開庭當日才剛剛滿了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