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章
孟懷瑾第一次在京城的街上遇見花清雨的時候就有種奇怪的感覺,那種感覺就像是你尋找一樣東西尋找了好久好久,然後忽然有一天,你發覺那樣東西竟然就在那裏。
隻是那一天,在那個路邊,孟懷瑾不願意承認他找的是這樣平凡的一件東西,不願意相信她是一個騎著驢的醜姑娘。
孟懷瑾的一切都是最好的,他隻喜歡最好的,他要的是天下第一,就算是天下第二他都不要,他不可以忍受自己尋找了那麼久的東西平凡得過目即忘。
可是什麼才是最好的?到底怎樣才算得上是天下第一?
孟懷瑾一直在問自己這個問題。
記得他十歲那一年跟著爹爹和娘親去外省看望親友,整個旅途他都很憋悶,大人們聊得什麼他也一點都不感興趣,隻能玩著自己的帽子打發時間。
直到有人將一個小女孩領進了大屋裏。
那是個非常平凡的小姑娘,不過六七歲的樣子,可是長得比同齡的孩子都要瘦弱,如果不是她的眼神,孟懷瑾一定不會記得她。
為什麼會有人露出那種眼神呢?那種純粹的充滿了渴望的眼神。
見到她的眼睛時,孟懷瑾的心裏有種奇異的感覺,就像是被鈍器擊中了一樣。一直到很久很久之後,當孟懷瑾長大成人,再一次遇見了那個有著純粹眼神的姑娘時,他才知道那種感覺原來叫做心疼。
小時候的孟懷瑾搞不定這種感情,所以他選擇忽略了那種鈍痛感,隻記住了那個眼神。
他看著那個小姑娘的眼睛,想記住她的樣子,想看一看,到底遇上什麼才能讓自己也有那種渴望的眼神,如果找得到的話,那他就一定是找到了自己最想要的東西。
可是沒過一會兒,那小女孩竟然哭了起來,沒有人注意她,可是她的眼淚還是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好傷心的樣子。
小女孩那樣子又讓他感覺到那種鈍痛的感覺,所以在她抬起頭看向他的時候,他慌亂的扭過了頭。
那一天孟懷瑾又知道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要是得不到那樣東西,那種渴望的眼神就會變成眼淚。
之後孟懷瑾漸漸長大了,他是京城第一美男,他武功第一他文采風流,我在戰場上所向披靡。
他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最好的,就連他的朋友也都是鼎鼎大名的。
刑雁來小年成名,十五歲就成了狀元,而姚景行則是最年輕的內閣大學士。
可是即便他用最好的刀,穿最好的布料,過最好的生活,結交最好的朋友,他還是找不到那個眼神。
十歲那一年探親回家之後他每一天都很失望,直到九年之後,他又見到一個十五歲的姑娘露出了那種眼神,也是對著一盤水晶芙蓉糕。
一直以來孟懷瑾都以為自己沒有找到最好的,直到他遇見了花清雨,發現她原來就是故人家的那個小女孩,他才幡然醒悟。
原來沒有什麼是最好的,也沒有什麼天下第一。
“你要跟我說什麼事情?”花清雨問。
“其實我早就認識你了,在我們還不懂事的時候。”
“哦……”花清雨點點頭道:“土包也早就認識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