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看不見我那該多好。那樣你就不會知道,我是你的,親妹妹。
出生時,他匍匐在她的嬰兒車旁傻笑。於是,她第一次知道原來人可以笑得那麼沒心沒肺。
13歲,他穿著白襯衫牛仔褲騎單車載著她,於是,她第一次知道,原來心髒可以跳動得那麼快而人卻不會死掉。
16歲,她不會再在公共場合牽她的手,她問他為什麼,他隻是笑,道,我們的煙兒長大了。她低下頭,第一次明白原來成長原來是一件這麼痛苦的事。
17歲,他帶著女朋友回家,她笑若平常地向新嫂嫂要糖,卻是第一次知道原來阿爾卑斯這麼苦。
21歲,她去他的城市尋他,第一次做了明知道是不該做的事情卻言不悔。
從那以後,她離開。
24歲,她帶著兒子回家參加同學的婚禮,陌生的午後,熟悉的溫暖。
他將孩子抱在懷中舉過頭頂,笑道:“寶貝,叫爹地……”
事過境遷,眼淚竟是不聽話。
……
人生如夢,愛情是夢中之夢。
他是她年少的夢,是她唯一不願想這個世界妥協的東西,是她今生今世最愛的人。
可是,她卻叫他,……哥哥。
曾經以為光年是一個計量時間的單位,很久很久以後才明白其實不是的,光年是一個長度單位,就是用光的速度乘以365天乘以24小時再乘以360秒那麼長的距離。
曾經以為煙雨是兩個名字的簡寫,很久很久以後才明白其實不是的。
煙雨之間,何止一光年的距離。
窮盡一切也無法左右的那個東西。他和她之間梗著的那個東西。她永遠也無法跨越的那個東西。
那個東西叫做距離,也叫做煙雨。
可知光年劃破了我。
可知歲月匆匆我卻止步不前。
可知人生苦短你是我最初的那個夢唯一的那個夢。
可知琉璃易碎,浮生若夢。
可知我愛你。
……
可知我愛你,愛到了一個煙雨的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