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元二年(前87)二月,武帝在其一生最後一次巡視,在巡行到位於長安城西南百餘裏的五柞宮(今陝西周至東)時一病不起,預感到死神即將降臨。二月乙醜日,武帝對環侍在周圍的群臣作出一生中最後一次重要的決策:詔立劉弗陵為皇太子,任命奉車都尉、光祿大夫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與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禦史大夫桑弘羊等共受遺詔輔佐少主。遵照武帝生前的囑托,皇太子劉弗陵即位為帝,成為西漢王朝曆史上第六位皇帝,即漢昭帝。
在武帝長達54年統治期間,是西漢曆史上最為輝煌的一頁。景帝後元三年(前141)三月,父親景帝去世,16歲的少年劉徹登上皇帝的寶座,次年改元建元,在中國曆史上首次立創年號,從此開始了長達半個多世紀的統治。此時,呈現在這位英姿勃發的少年皇帝麵前的,早已不是那個經過長期戰亂之後,民生凋敝、百業蕭條、經濟窘迫的社會,而是一個生機勃勃的大帝國。特別是景帝初年吳楚七國之亂的平定,對中央政權威脅最大的同姓諸王勢力大為削弱,中央集權得到前所未有地加強,皇帝政令通行無阻,朝野臣民翕然從命,為武帝施展雄圖大略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武帝即位之始,即試圖改變漢廷已經實行多年的“無為政治”。建元六年(前135),竇太後去世,標誌著漢初已經實行多年的黃老政治壽終正寢。從此之後,武帝改正朔、易服色、定曆數、修郊祀、建封禪,開始了一個以“有為政治”取代“無為政治”的曆史時代。元光元年(前134),武帝召集各地賢良、儒生至京師,親自策問,采納董仲舒“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勿使並進”的建議,推崇儒學。設《五經》博士,在長安興太學,郡國建學校,廣舉賢才,用人不拘一格。為了繼續強化中央集權,元朔二年(前127),武帝采納主父偃的意見,下詔實行“推恩令”,使諸侯王得以析分封邑封子弟為侯,致使王國中不斷分出眾多由郡統轄的小侯國。武帝在平定淮南王劉安、衡山劉賜謀反事件後,又製定“左官律”與“附益法”,貶斥諸侯王國官吏地位,嚴禁朝臣與諸侯王交通。自此,“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諸侯王與列侯的勢力日益衰落,再也無法對皇權構成威脅。
為了強化中央對地方的控製,武帝於元封五年(前106)設置十三州刺史部,將全國除京畿七郡(三輔、三河、弘農)以外的地區分為十三個州,命刺史於每年八月巡行境內,考察吏治,檢舉豪右,彈糾不法。其後,又於京畿七郡設置職能相似的司隸校尉,在全國建立起一個龐大而又頗有成效的監察係統。同時,武帝又重用一些酷吏,殘酷打擊各地的豪強勢力,以維護帝國的統治秩序。為了便於集權與削弱相權,元朔五年(前124),武帝擢升通曉儒術、善察人主旨意的布衣公孫弘為丞相,封列侯,結束了漢初以來一直由功臣、列侯或其後裔壟斷相位、相權頗重的局麵。武帝又引用左右近臣與親信構成中朝,對重要政事在宮廷之內作出決斷,支配以丞相、禦史大夫為首的外朝,形成了中朝決策,外朝奉命行事的中外朝的政治格局。
在武帝銳意進行政治、文化改製的同時,大規模的軍事征伐、開疆拓土的活動也隨之展開。元光二年,武帝在馬邑(今山西朔縣)設伏誘擊匈奴軍臣單於,一改漢初實行多年的與匈奴和親政策,從而對長期活躍於北境,對中原威脅最大的匈奴展開了聲勢浩大的軍事行動,名將衛青、霍去病等數次率領大軍遠涉大漠,追擊匈奴主力,迫使匈奴放棄漠南,遠走漠北,再也無力對北部邊境進行大規模的騷擾,但是漢廷也付出了“海內虛耗,戶口減半”的慘痛代價。在與匈奴激戰之際,武帝又廣開三邊,東征朝鮮,南擊兩越,西伐羌人,或是利用其內部矛盾分化瓦解,或是派遣大軍強行征服,設立郡縣,置於朝廷的直接管轄之下。經過武帝時期的多年經營,形成一個北極大漠,南逾五嶺,東瀕滄海,西至中亞一個強盛的帝國。除了戰爭之外,武帝還廣修宮殿,大置苑囿,四外巡遊,尋仙覓藥,封禪祭禮,揮霍了無數的財富,給大漢帝國帶來嚴重的經濟問題。為了彌補日益空虛的國庫,武帝重用精通聚財之術的桑弘羊等人,采取更改幣製、算緡告緡、鹽鐵官營等各種新財政措施來擴充政府的收入,雖然號稱“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但最終所有沉重的負擔隻能轉嫁到百姓身上。
到武帝統治晚期,百姓大量破產流亡,農民暴動的現象日趨嚴重。作為一位老練的政治家,武帝不是沒有察覺問題的嚴重性,而是把改弦易轍的希望寄托在性格寬厚仁恕的衛太子的身上。但是征和二年(前91),巫蠱之禍突然爆發,衛太子兵敗後自縊身亡,徹底打亂了武帝的部署。儲君之位空懸,社會動蕩不寧,武帝追悔往事,決心親自實行變革。征和四年,武帝頒布著名的“輪台詔”,宣布自今以後不再對外用兵,嚴禁苛政擾民,禁止擅征徭役,推崇本農。
武帝去世後,昭帝即位。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決斷政務,元始二年(前85)封為博陸侯,其長女與上官桀之子上官安結為婚姻,外孫女又立為昭帝皇後,地位愈加顯赫。依漢代製度,大司馬最初是加於功績卓著的將軍前的一種官號,地位本在丞相之下,但由於武帝遺命,霍光以大司馬大將軍的身份輔政,開啟以大司馬秉政之先河;而當時的丞相車千秋,雖然職在“掌丞天子,助理萬機”,但因“無他材能術學,又無伐閱功勞”,僅由於上書為衛太子訟冤而感悅武帝,旬月由郎官拜相封侯,盡管也同與霍光等共受遺命輔佐少主,但自知在朝廷中根基甚淺,所以每次公卿朝會,“終不肯有所言”,唯霍光之命是從,以致形成“政事壹決於大將軍光”的局麵。
霍光沒有辜負武帝臨終前的重托,精心輔佐年幼的昭帝,忠實地執行武帝晚年製定的“與民休息”的政策。霍光以昭帝的名義,屢次發布頒令,削減國家的財政支出,出皇家苑囿養馬以備邊郡及三輔傳馬之需,減免百姓的田租、口賦、更賦及馬口錢,開倉廩賑濟災民,罷中牟苑賦予貧民,借貸種子食糧,以鼓勵農耕生產。派遣使者巡視郡國,查問民間疾苦冤情。與此同時,與匈奴的關係也出現了逐步緩和的趨勢。漢廷遣使表達與匈奴重新恢複和親的願望,匈奴也送還被扣留多年的漢使蘇武等人以通善意,漢匈關係由長期的戰爭狀態開始向相對緩和的局勢轉化。這些政策的實施,對於穩定自武帝末年以來動蕩不安的社會局勢,恢複和發展凋敝的社會經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為宣帝時代漢室中興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