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王從前聽說過布·阿裏的事。這位著名的賢哲學者光臨王宮,他感到十分高興。立即下令撥給他一幢房子,吩咐兩個男仆和兩個女仆服侍他,聽從他的調遣。

過了兩三天,國王把這位博學多識的學者引到後宮,隔著紗幔把生病的王後指給布·阿裏看,並向他說明王後的病情和醫官們用過的藥方。布·阿裏立刻明白了王後得的是什麼病,便對國王說:“請陛下吩咐在後宮的浴室裏生起火來。並把王後領到那兒去,然後再說怎麼辦。”浴室裏生起了火,王後被帶到了那裏。於是,布·阿裏叫一個女仆穿上男裝,粘上胡須。“你到浴室去,”布·阿裏對她說,“進了浴室就直朝病人走去!”女仆遵命照辦。在浴室裏的王後看見突然間進來了一個男人,驚恐萬狀。她不知道這是女仆喬裝的,還以為是布·阿裏自己耍的把戲,為的是想看她的身子。

這時王後用一隻手撐住地麵,很快跳了起來。女仆抓住她的手,兩人扭打起來———王後拚命想掙脫逃走,女仆卻拖住她不放,要把她往懷裏拉。就這樣,由於驚嚇的刺激和扭打,王後癱瘓的半邊身子複蘇了,病也好了。國王把王後送進浴室後,忽然想道:“我是怎麼搞的?如果那醫生是個壞蛋,去偷看怎麼辦?”國王立即爬上浴室的屋頂上的亮瓦往下看。

他看見妻子正跳起來躲開一個男人。他以為這個男人就是布·阿裏,心裏很是懊悔:“難道為妻子治病竟要付出這樣大的代價?既然別的男人看了她的身子。我就再也不要她了!我要把她殺掉,也要把布·阿裏殺掉!”國王想到這裏,就回到自己的內室,從牆上取下寶劍,直奔浴室。女仆看見國王手執寶劍,怒氣衝衝地跑來,馬上扯掉假胡須,取下纏頭,長發披落到肩上。國王和王後見此情景,驚得呆若木雞。

國王醒悟過來後,快步跑到王宮,登上寶座,傳來布·阿裏問道:“布·阿裏,你這是幹什麼?你為什麼要耍這種把戲?”

“陛下,”布·阿裏回答說,“王後的病情沒有別的藥可醫!唯一的辦法是讓她受到震驚,因此就作了這樣的安排。我知道不能讓別的男人看見王後的身子,所以就叫女仆穿上男裝,去浴室嚇她一跳。這樣一來,她的病就好了。”國王十分高興,重賞了布·阿裏。

國王有個名叫阿拉·阿特·基的親戚,這個人得了瘋病,覺得自己已變成了一頭母牛。病人停止了吃飯和喝水,隻是反複說:“我是頭母牛,我是頭母牛!快讓屠夫來宰了我吧!”請了許多醫生都治不好。最後去請學者布·阿裏來治。

布·阿裏向病人的親友詳細詢問得病的經過後,對他們說:“你們去對病人說:‘你該高興了,屠夫找到了,他馬上就要來宰割你了’!”第二天,布·阿裏拿著一把大刀,來到病人那裏。

病人高興得叫了起來:“噢,屠夫,我是一頭母牛,你現在就宰了我吧!用我的肉來為客人們準備烤肉!”

布·阿裏吩咐仆人們將病人的手、腳都捆好,自己開始在磨刀石上磨刀,發出響亮的聲音,然後他拿起刀,將刀貼近病人的喉嚨,做出想宰割的樣子。布·阿裏仿佛無意中捏了捏那病人的雙腳、雙手和身體。

“噢,你是多麼瘦呀,你的肉不適合做烤肉!”布·阿裏對病人說,“我不能宰你,最好我去找一頭肥一點的奶牛來宰割。”

聽完這話後,病人失望了,痛哭起來:“請宰割我吧,宰割我吧!”“你不夠肥嘛,”布·阿裏回答說,“如果你夠肥了,那我立即可以宰割你,但是你不適合我的要求,誰也不願吃你的肉,如果你變得胖起來,我馬上就來宰割你。”

“好吧,好吧!”病人回答說,“我會變得胖的。”

“你自己是做不到的,要嘛你聽從我的話,我給你吃什麼,你就吃什麼,吃掉所有我給你的東西,無論什麼食物,無論什麼時候。”

“很好!”病人同意了。

布·阿裏開始用可口的、有益的食物來喂養病人,除此以外,還給他一些草吃,這些不是普通的青草,而是藥草。

就這樣,病人開始吃東西,服用藥物,很快恢複了健康。

運用文字遊戲改變一些既定的事實

中國的文化博大精深,隻要我們用心觀察,就會發現就算是在一些小小的文字或是句子中,通常也會隱藏著多種變化。有時候,我們隻需要對它們稍加改動一下,就可以改變一些已成定局的事情。

從前,有個專幫窮人打官司的訟師叫張勝,常能反敗為勝,化險為夷。一次,當地流氓劉金寶調戲農民林阿狗的妻子,正巧被林阿狗撞上,兩人就打了起來。那流氓有些武功,把阿狗打個半死。阿狗妻急了,隨手拿著一把斧子朝流氓劈去,誰想正劈在要命的地方,竟把他打死了。於是官府把阿狗夫妻倆抓到縣衙門去。

阿狗的窮鄉親請張勝去為阿狗主持公道。張勝查了案卷,見上麵的結論是:阿狗妻見丈夫被劉金寶打傷,急了,就用斧子劈死了劉金寶……如果按照這個結論,會將阿狗妻判為故意殺人罪,這罪名可大了,輕則要判十幾年甚至無期徒刑,重則要償命。辦案的法吏是張勝的朋友,張勝對他說:“劉金寶要入室欺侮女人,而且把阿狗打得要死,阿狗妻是為了自衛才動了斧子,按情理應該輕判,請老兄筆下留情。”法吏說:“已經記錄在案,蓋上了官印,不能再更改啦。”張勝說:“小弟倒有辦法,隻需改動一筆,就可救她。”

“改一筆就能救人?”法吏忽然想起了兩件事:前些時候,鬥笠湖口漂來一具浮屍,法吏前去驗屍,呈報單上寫了“鬥笠湖口發現浮屍”,湖口岸的老百姓很著急,怕官府因此來找麻煩,敲竹杠,張勝就設法把“湖口”的“口”字當中加上一豎,改成“鬥笠湖中發現浮屍”;這樣就使湖口的老百姓沒了關係。又有一次,有個農民因交不起租,家中的東西全被財主搶去。那農民一時性急,奔到財主家奪回一隻鍋子。財主就告農民“大門而入,明火執仗”。張勝知道後,在“大”字的右上角加了一點,就變成“犬”字。這樣就顯得不符合事實了:既“明火執仗”卻“犬門而入”。使財主落了個誣告的罪名。法吏想到這裏,想看看張勝這次有什麼妙計。就說:“我也同情阿狗夫妻倆,如果你能改得巧妙,就請吧。”張勝笑了笑,揮筆在“用柴刀劈死”的“用”字上輕輕一勾,改成“甩”字。“用刀劈死”,是故意殺人,要償命;可“甩刀”就不一定致對方死命。隻是甩得不巧,失手劈死。這樣就把故意殺人罪降為誤傷致死的過失罪,至多判二三年刑。法吏笑道:“你真是改一字救一命啊!”在下麵的這個故事中,媒婆同樣用文字遊戲避免了挨一頓板子。

從前,某知縣有一個醜兒子,卻想找個漂亮的媳婦。他就叫衙役,找了個媒婆給兒子去說親。媒婆受過知縣的勒索,想出一口氣。她特意找了個財主的跛腳、獨眼的姑娘。事先作了安排,讓姑娘穿上新花裙,側著身子坐著,隔著簾子看不出一點破綻。那姑娘經過一番裝扮,去相親的知縣的兒子一下子看愣了。口裏忙叫道:“美,美極了。”忙趕回去稟報父親,立即要訂下這門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