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Zombie)是一種不死生物。這個詞來自巫毒教信仰。根據巫毒教信仰,“Houngan”或“Mambo”可以複活死者。複活之後,死者並不會擁有自主意識,並仍被舉行複活儀式的人操縱。如此複活的死者就叫喪屍。

其實喪屍是擁有絕對無敵的攻擊力和防禦力。諸如此類。

它們在由進化的過程中對疼痛感和恐懼感都已經消除殆盡。盡管它們本身的力量沒有發生變化。但是在力度的輸出方麵遠遠要比人類要強得多。一般來說。人類輸出的腕力最多也就70%左右。高於70%的手臂就會出現肌肉萎縮。一些比較嚴重的問題。普通人最多也隻能輸出60%。一些經過鍛煉的人最多也就75%。而喪屍輸出的腕力則是100%(手臂完全有可能會斷掉)。所以說。被喪屍牢牢抓住的人。如果你能夠超越那100%的力量。或是把喪屍的手臂弄斷。否則是不可能逃脫喪屍的血盆大口的。

消滅一個喪屍看似簡單,

其實不然。

正如我們所知,

喪屍不需要所有我們人類賴以為生的生理機能。

摧毀或對活死人的一員的的循環係統,

消化係統,

或是呼吸係統造成傷害不會有任何效果,

既然這些功能都不再用來維持大腦的運作。

直說的話,

殺死人類的手段有上千種而消滅喪屍隻有一種。

除掉它們的大腦,

不論用什麼方法。

當然,也有一種意見認為,摧毀掉喪屍的脊柱係統能夠同樣的讓喪屍消停下來。理由也很簡單,無論是什麼東西控製了喪屍的大腦,大腦發出的指令也必須通過脊柱和神經係統的傳導,才能讓它們的四肢來執行。因此,打斷喪屍的脊柱(包括砍斷喪屍的脖子)可能也是一個較好的消滅喪屍的方法。

喪屍在死亡以後,身體裏的大部分機能已經停止運作,比如說供血係統或者呼吸係統等等,雖然在初期喪屍行動遲緩,但是在後期,等喪屍的大部分已經毫無用處的器官已經被轉化為能量或營養後,它們的速度無疑會快很多。

張楚,F市醫科大學的一名普通的大學生,唯一值得注意的隻有他那一米九的身高以及還算結實的肌肉。

而他愛好非常廣泛,甚至已經不能用廣泛來形容了,隻要是他稍微感興趣的東西他都喜歡把其納入他的愛好當中,從小學一年級開始愛上散打、看小說、玩電腦、煮菜、倭刀術到中學的打麻將、打撲克、打籃球、打架、拉幫派到大學的心理學、工程學、冶煉學等等。。。。。。

張楚從小因為家裏富裕再加上又是獨生子,大人對他的要求都是能滿足的都盡量滿足,並把他送到新加坡讀初中。

可是第一年還算安分(聽不懂英趣),到了第二年卻占校為王、拉幫結夥自封老大,全校學生全部屈服於他的淫威之下,不敢不從,到第三年開始在學校公然聚賭,集體作弊,賄賂老師直到第四年應為受不了正副校長、教導主任以及十幾個老師的管教決定反抗,於是乎占著學過散打底子好很牛B轟轟的衝進校長室扁了一頓校長老頭兒,再跑到老師辦公室把看不順眼的老師都揍了一遍,雖然因為未滿十六沒有被拉進號子裏關,但是醫療費卻也賠了不少並被遣送了回來。

可是張楚回來後並沒有呆在中國多久而是又被送到了美國,張爸張媽想的是:“新加坡大部分人都不高大壯實,長得瘦瘦小小的,看見我兒子就蔫了,美國就不同了,一個個人高馬大,以兒子這體格到了那邊既不會被欺負也欺負不了別人,多好啊,這樣一來鍛煉他個幾年不就肯定老實下來了?”於是,在張爸用不給零花錢的把柄下無奈地屈服了。

剛到美國的第一年,張楚打著好好學習、熟悉環境的想法下努力讀書,並在一年裏把學校四年的課程全部啃完了,並四處拉關係結死黨,並在初二成功的當選了學生會會長,在接下來的日子裏張楚慢慢撕下麵具,在學生會公告欄上公然販賣考卷答案賺到了第一桶金並開始慢慢翻本,身家增長到幾十萬美元最後功成圓滿並拿著一級特優生證書回到家裏(在美國鬧得太厲害了,被好幾個黑幫追殺,跑回來的)讓張爸倍感光榮直誇虎父無犬子(在他不知道他小子在學校賣考卷答案和加入黑社會的情況下)又在張楚的一陣馬屁中同意讓他自己選擇自己將來的路,於是他靠著資本隨便報了個離市中心近的大學開始混日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