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後沉悶的氣氛籠罩住這偌大的空間──普通人可不常來這裏,或者該說,普通人還是少來這裏吧!會來這裏的人,不論是自己願意來,還是被逼著來,都等於是把自己的命運,交給那個高高坐在前方的人。
那是個剛滿三十歲的年輕女子,但清秀的容貌顯得很年輕,不過她將頭發綁了起來,在頭上綁成一個發髻,露出潔白的頸項,兩頰垂落著發絲,再加上一副金框眼鏡,讓她整體外型顯得成熟穩重。
她翻閱著桌上的卷宗,一隻手拿著筆不停抄寫著,時而跳到一旁翻閱那本厚重的法典,同時分心聽著台下的人說的話。
這是法庭,是決定有罪與否的法庭,更是決定生死的法庭;而她負責的,就是決定下麵那個人有罪與否,決定要他生,還是要他死!
很多人說,她真是好運,工作穩定、薪水高,可是隻有她自己知道,若非鐵石心腸的人,一定無法穩穩坐著這法官的位置。不然,被告隨便幾句言語就能把人唬得一愣一愣,哪還能公正的審判?
“……庭上,我們針對警詢與檢察官訊問的自白證詞提出質疑,被告是在警方與檢方**、脅迫之下,才會做出認罪的自白,這嚴重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我方要求排除證據……”
旁聽席裏議論紛紛,她終於抬起眼睛,眼神有點慵懶,不過隻有她自己知道,她可是專注得很。“檢方?”
一名身著黑領、黑袖,紫色對襟鑲邊的檢察官服製的男子站了起來,他的年紀與坐在庭上的女法官相近,都剛滿三十歲,是本案的公訴檢察官。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被告之自白出於**、脅迫者,不得做為證據,檢方絕對沒有以**、脅迫之方式取得自白,不然,檢方聲請庭上準許當庭勘驗偵訊錄音。”
她看向被告一方,被告的律師點頭,她隻能無奈同意,“好吧!我們來勘驗錄音!”
她很清楚,這隻是被告的訴訟手段──這個被告是個慣竊,幾次偷竊被抓,都因為不是什麼大罪,判刑沒多久就放出來;但這一次,看來檢方是不打算輕易放過此人。
況且,這個男人現在在地檢署是出了名的大刀檢察官──嚴士揚檢察官,有誰不知,那個罪犯落到他的手中,隻能用一個慘字來形容。
她──沈佩璿──跟他可是大學同年級、同班同學。
她已完成候補與試署階段,成為正式的實任法官,是地方法院出了名的年輕“美女法官”……這可不是她在自誇,至少在昨天開庭時,有個老律師還這樣喊她,害她差點連法官的威嚴都無法維持。
而他,因為兵役的關係,晚了她一年才通過考試,目前還是個試署檢察官,但依照他這幾年來的表現,破了幾個重要的大案子,轉成實任絕對不是問題。至少現在要出庭時,地檢署還派他擔任公訴檢察官,顯見他受到器重的程度。
她是很樂見他有這樣的表現啦!但有時還是替他的衝動與火爆個性一把冷汗……她太認識他了,她知道他絕對沒有惡意。
書記官將錄音帶準備好,透過播音係統,將被告在地檢署接受檢察官偵訊時的錄音播放出來──
“監視錄影器都拍到你出現在那裏了,你還說你是恰好經過,你真神啊!你一經過,那裏就發生竊案?”語帶奚落。
“我……我哪裏知道……”
“你不知道?”男人傳出吼聲。
現場所有人都是一驚,隻有嚴士揚及沈佩璿老神在在的坐著,兩個人像是早就習慣一樣。
“……”像是嚇呆一樣。
“我再問你最後一次,看清楚了……這張單子上列的十七件竊案是不是你幹的?”
“……”
“你還不肯說是不是?那好,我沒那麼多美國時間繼續跟你耗,我先向法官申請將你聲押,把你關起來,你到牢裏好好想清楚,三天後我再來問你,看你說不說!”
“不要啦!檢察官大人,我說啦……我說啦……”
不勘驗錄音帶,光看筆錄還真不知道偵訊現場這麼“精采”──筆錄雖然一字不差,但語氣“差很大”!
嚴士揚的大嗓門真是讓人難以承受,被告被嚇得什麼話都說了。
錄音帶一播完,被告律師立刻義憤填膺的站起來,“檢方用這種手段恫嚇我的當事人,甚至還欺騙當事人,讓我的當事人以為會遭到聲押,才會認罪,這樣的自白根本沒有證據能力,請求法官裁定排除證據。”
沈佩璿看了看被告,再看看檢察官──她的這個老同學真的很會給她找麻煩!竊盜案件是獨任審判,她隻能一個人做決定,誰也不能商量。
好你個嚴士揚……
翻開筆錄,“筆錄記載,下午三點五十分之後,偵訊暫停了半小時,這半小時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