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龍聞到了一股濃烈的煙草氣味,一種長在鐵脊山脈的植物,軍官和大盜的最愛。魁梧的男人站在門口,一臉堅硬茂盛的髭須,深色的麵堂。馬龍笑了起來,歡迎自己的老朋友。
“老馬龍,”男人走進屋子,伸出粗糙的大手,握住造槍師傅剛從熱爐掏出來的手,“我是來看望我的新夥計的。”
“當然,格雷福斯。”屋子裏雜亂不堪,工房就連著臥室,師傅一身油垢,臉色略顯憔悴,眼睛卻神采奕奕地放光。他帶著格雷福斯來到工作台旁邊,硬漢一眼就相中了那個怪物一樣的凶器。
雙筒槍管,精鋼槍膛,配備直徑十五公分的大號鉛彈。格雷福斯掂量掂量新槍,比以前的老夥計輕得多,新擦了槍油容光煥發。他已經迫不及待要來一發了。
“很不錯。”格雷福斯經手過的槍沒有一千也有八百,很少遇到這麼趁手的。男人總是難以抵禦好武器的誘惑。
“那當然。我五年沒做出這麼完美的作品了。”馬龍一直想做一把暴力純粹的散彈槍,配得上一個剛毅的漢子,而不是凱瑟琳的狙擊槍,精準優雅,但那是女人用的。
馬龍是享譽皮城的槍械大師,他的顧客既有凱瑟琳這樣正氣凜然的大小姐,也有格雷福斯這樣放蕩不羈的男人,或
“新命運。”馬龍答道。
很久前他就在腦海裏描繪了這把槍的草圖,然後一連三個月,興致勃勃地畫出無數雛形。馬龍把所有初期構想都封存起來,在他的理念中,槍和槍手是與生俱來不可分割的整體,不知道槍手,槍也就沒有誕生的理由。者說,罪犯。真正浸淬心血的作品隻給懂槍的人,因為隻有使用者才能賦予槍靈魂,用子彈刻畫瑰麗的傳奇。
“它叫什麼名字?”格雷福斯問道。
能駕馭這樣一把暴虐的武器的必然是鐵骨錚錚的硬漢,他最好有著粗糙而精熟槍械的大手,最好喜歡抽雪茄。馬龍想到了格雷福斯。但是他已經有一把武器了,一把即便挑剔如馬龍也要連聲誇讚的好槍:命運。
就在馬龍以為自己要永久封存這些手稿時,格雷福斯風塵仆仆地從比爾吉沃特趕回,披風上的海腥味還沒洗幹淨,唯獨不見了那支粗大的散彈槍。鍛造大師知道,自己的想法要變作事實了。
依然是重火力,誇張的造型,每開一發的後坐力就像是要把人的心尖子震出來。但是馬龍的個人風格更粗獷,他甚至不考慮彈容的問題,一切都追求火力,壓倒性的火力!最後做出來的東西射程比原來小得多,一次隻能開兩發,偏偏就是這個怪物,一槍能轟碎磚牆,簡直是一尊鋼炮。
為了彌補射程的不足,馬龍設計了一種大號鉛彈。點燃火藥的瞬間把鉛彈送出去,大約五百碼的距離炸裂開來,火力足以覆蓋一大片區域。而且它更輕,更好用,槍管的鋼材是弗雷爾卓德的故人在寒淵下發掘的玄鐵,沉澱了數百個世紀的蒼涼,不會在持續射擊中燒得燙手。
格雷福斯反複摩挲著新命運的外殼,幻想著槍口噴吐出的火舌。他感應到封存於鋼鐵中的惡獸正躍躍欲試。
“來吧,讓我轟個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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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格雷福斯支付了一千零五十金幣,一千金幣是散彈槍的價錢,大師手藝,貨真價實。另外五十是補償馬龍的財產損失,格雷福斯把他的屋子轟出一個大洞,還打爛了他一條牛腿,那本來是馬龍半個月的夥食。
皮爾特沃夫的通緝犯裏,格雷福斯排的上前三號,他也是唯一一個在各大城邦都榮登頭條的江洋大盜。在一條昏暗的老街上走動的時候,格雷福斯就告誡自己千萬小心,這裏是某個高傲女士的地盤,她可是那種能一邊把連篇累牘的案底扔人臉上,一邊打爆人腦袋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