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教育教學質量低下,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9)出資人抽逃資金或者挪用辦學經費的。
118國家對獨立學院有什麼新的規定?
答:所謂獨立學院,是指實施本科以上學曆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與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合作,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舉辦的實施本科學曆教育的高等學校,人們習慣稱之為“三本”。
2008年4月1日起施行的《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獨立學院是民辦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公益性事業;明確規範了獨立學院的法治和政策框架,規範了獨立學院三方主體的權益和責任,規範了政府對獨立學院的監管職責,規範了獨立學院的學曆學位製度。明確對獨立學院提出了六個獨立的要求:即獨立學院應具有獨立的500畝以上的校園和基本辦學設施,實施相對獨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獨立進行招生,獨立頒發學曆證書,獨立進行財務核算,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獨立學院還可按國家有關教育事業統計工作的規定,獨立填報《高等教育基層統計報表》。
119什麼是中外合作辦學?國家對中外合作辦學有哪些強製性規定?
答:外國教育機構同中國教育機構(以下簡稱中外合作辦學者)在中國境內合作舉辦以中國公民為主要招生對象的教育機構(以下簡稱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活動,屬於中外合作辦學。中外合作辦學實施辦學許可製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國家對中外合作辦學有如下明確規定:
(1)中外合作辦學屬於公益性事業,是中國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國家對中外合作辦學實行擴大開放、規範辦學、依法管理、促進發展的方針。國家鼓勵引進外國優質教育資源的中外合作辦學。國家鼓勵在高等教育、職業教育領域開展中外合作辦學,鼓勵中國高等教育機構與外國知名的高等教育機構合作辦學。
(2)中外合作辦學者、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保護。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依法自主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3)中外合作辦學必須遵守中國法律,貫徹中國的教育方針,符合中國的公共道德,不得損害中國的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4)中外合作辦學者可以合作舉辦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但是,不得舉辦實施義務教育和實施軍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質教育的機構。
(5)外國宗教組織、宗教機構、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職人員不得在中國境內從事合作辦學活動。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不得進行宗教教育和開展宗教活動。
(6)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應當具有法人資格,其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應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熱愛祖國,品行良好,具有教育、教學經驗,並具備相應的專業水平;並經審批機關核準。
(7)中外合作辦學機構的收費項目和標準,依照國家有關政府定價的規定確定並公布;未經批準,不得增加項目或者提高標準。
(8)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教育機構與內地教育機構合作辦學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規定執行。
120我孩子準備出國留學,常見的外語水平考試有哪些?
答:想出國留學,語言考試是必過的一道門檻。語言考試主要有海外考試和WSK考試兩大類。
(1)常見的海外語言水平考試主要有以下幾種:
①英語考試。英語考試主要有TOEFL(托福)、TSE、GRE、IELTS(雅思)等。
TOEFL考試是為申請到美國、加拿大、新西蘭、新加坡及歐洲一些國家就讀高等院校的非英語國家的學生提供的一種英語水平考試,TOEFL成績也是申請獎學金的重要參考標準之一。TSE考試,即英語口語測試,凡想申請助教或助研以及想申請美國、加拿大獎學金的申請者最好參加此考試。GRE考試成績是各大學研究生院決定是否向申請人提供獎學金的重要參考條件之一。TOEFL、TSE、GRE考試都由美國教育考試服務處(ETS)主辦,由中國國外考試協調處(CIECB)承辦。
IELTS考試,由英國劍橋大學地方考試委員會、英國文化委員會和澳大利亞高校國際開發署共同組織。目前英國、新西蘭、加拿大和歐洲的大多數院校都接受IELTS考試成績;而澳大利亞隻認可雅思成績;到荷蘭讀預科、本科或研究生的中國留學生必須具有IELTS成績,才能得到簽證;現在美國也有380多所院校接受IELTS考試成績。
此外,還有LSAT和GMAT考試。LSAT考試是美國法學院入學考試,由位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法學院入學委員會負責主辦。幾乎所有法學院都要求申請人參加此考試。GMAT考試,是美國經企管理專業研究生大學考試委員會(GMAC)委托美國教育考試處(ETS)主辦的考試。在美國,大多數研究生院都把GMAT的考試成績作為商業和管理學專業入學的標準之一。GMAT考試在我國由中國國外考試協調中心(CIECB)承辦,考生可以通過中國國外考試中心報名。
②其他語言考試。TEF(法語水平測試),由法國工商會組織,法國法語聯盟總部負責出題。除獲得法語碩士學位者或大學法語係的教師外,留學法國均需參加TEF測試。TestDaF(德語考試),適合具備中高級德語水平或至少完成700學時德語的人士參加。申請進入德國高等院校或者從事科學研究者都必須通過這項考試。日本語能力考試,由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在中國設立的評估中國的日語學習者的日語能力的考試,共分四個等級,四級為最低,一級為最高,考試每年一次,時間在12月的第一個星期天,日本大學多把這項考試作為錄取的標準。韓國語能力測試,由大韓民國教育部認證,韓國教育課程評價院主持,考試共分四級。
(2)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
我國公派留學必須參加由教育部考試中心舉辦的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WSK是為了鑒定非外語專業人員的外語水平而設置的,在全國設有37個考點開考。全國外語水平考試設英語(PETS5)、法語(TNF)、德語(NTD)、日語(NNS)和俄語(ТПРЯ)五個語種。其合格證書主要供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作為選拔公派留學人員外語水平的認證。各語種考試成績對於申請公派出國人員有效期為兩年,如作為其他用途則不受此年限限製。
英語考試每年舉辦兩次,其他語種每年舉辦一次。考試時間為:每年六月的第四個周末考英語、德語和法語,十二月的第三個周末考英語、日語和俄語。考生報名可以采取集體報名和個人報名兩種方式。集體報名須持單位介紹信和有考生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個人報名須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護照(軍人憑相應的身份證件)。報名時,考生須交近期一寸正麵免冠照片1張。函報考生還應向考點提供有考生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成績報告單一般在考試後8周左右由各考點轉發給有關單位或個人。報名方式及地點詳情請登錄中國教育考試網www.neea.edu.cn。
WSK除用於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外,還適用於:(1)有關外語培訓中心對其學員外語水平的評估;(2)有關企業、事業單位對其工作人員外語水平的鑒定;(3)非外語專業人員職稱評定時的外語水平鑒定;(4)其他外語自學者對其外語水平的評估。
121使用《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範文本)》要注意哪些問題?
答:由教育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出台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示範文本)》(以下簡稱《示範文本》),目的是規範自費留學中介機構活動,減少和避免因使用不規範留學合同而引發出各種矛盾和糾紛,達到依法保護留學當事人和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合法權益的目的。
《示範文本》共有8款29條。內容包括服務項目及費用、受托人義務與委托人義務、違約責任等,是簽約雙方關心的重要內容,對雙方比較公平,當事人可以借鑒《示範文本》或者將其作為簽約使用的文本。
留學當事人在簽約前,首先應該了解清楚所委托的機構是否具有教育部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機構資格認定書》和當地工商管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其次,要注意留學學校資質、專業水平和教學質量,因為它直接關係到留學申請人在國外學習環境、能否順利完成學業;第三,還要搞清楚外方錄取時是否有外語考試成績要求,獲得留學錄取通知書的時間限定;所交納各種經費的用途以及是否合理;交付款的方式;受托人指定的彙款賬戶是不是留學學校的賬戶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