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皮書從第三至第八部分,用了大量的篇幅闡述了我國勞改機關在尊重罪犯人格的前提下,始終堅持改造第一的方針,形成了一套符合中國實際比較科學的政策和措施,主要包括:堅持懲辦與改造相結合,組織罪犯從事有益於社會的生產勞動,從而形成了注意勞動改造的刑罰思想;堅持依法、嚴格、文明、科學管理。寓教於管,管中有教,把嚴格管理與教育、感化、挽救結合起來;開展比較係統、正規的法製、道德、文化、技術教育,把監獄辦成教育人、改造人的特殊學校,同時注重因人施教,加速罪犯轉化過程;科學地組織勞動改造,使罪犯養成勞動習慣,學會勞動技能,為回歸社會做好準備;依法嚴明獎懲,實行區別對待政策;動員和依靠社會各方麵力量,開展多層次、多渠道、多種形式的社會感化活動;對刑滿釋放人員不歧視,不嫌棄,妥善安置他們的學習、勞動和就業等。

特別需要提出的是,白皮書在第二部分詳細說明了我國勞改機關十分注重貫徹人道主義原則,注意維護罪犯的人權。按中國現行法律,罪犯在關押期間主要享受的權利有:罪犯對人民法院的判決有申訴的權利;有在任何情況下不受人格侮辱、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的權利;沒有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有依法行使選舉的權利;有對監獄、勞改場所的管理、教育、勞動生產、文化娛樂、生活衛生等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有維持正常生活的權利,他們的吃、穿、住、用等物質生活條件由國家予以保障;有維持身體健康的權利,罪犯享受免費醫療,應及時就醫,患有嚴重疾病的罪犯,有依法獲得保外就醫的權利,懷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女罪犯,享受監外執行待遇;有與親友通信,定期接見家屬的權利;有受教育的權利;有信仰宗教的權利;享有財產、繼承等方麵的民事權利;中國政府對未成年犯、女犯、老弱病殘罪犯以及少數民族罪犯、外籍罪犯,在充分考慮他們的生理、心理、體力和生活習慣等方麵特點的前提下,在生活、管理、勞動等方麵給予不同於其他罪犯的特殊待遇。未成年犯關押在少年管教所。少管所貫徹"以教育改造為主,輕微勞動為輔"的方針,勞動屬於習藝性質。監獄、勞動場所為有特殊飲食習慣的少數民族罪犯設有專門食灶;罪犯在服刑期間表現好的有獲得依法減刑、假釋的權利。此外,白皮書還說明了為了保障罪犯的合法權利,我國的立法機關和政府製訂了相應的法律和規定:監管工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法律和業務知識的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工作;嚴禁對罪犯施加酷刑、侮辱和打罵虐待。要實行人道主義,把罪犯當人看待。如果發現個別監管人員違反政策紀律和法律,監獄管理當局要給予嚴厲的處罰,直至給予刑事處分。人民檢察院在監獄、勞改場所設立常駐檢察機構,對勞改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依法保障罪犯的申訴權、控告權和檢舉權;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不定期視察監獄、勞改場所,檢查執法情況。

除了在第二部分重點闡述了我國的罪犯在法律保障下享有的各種權利外,白皮書在其他幾個部分裏也談到了我國勞改機關在改造罪犯時所貫徹的人道主義原則及罪犯享有的其他人權。我國勞改機關組織罪犯勞動生產,是基於人類不勞動就不得食,勞動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手段,勞動也是造就人,改造人,是改變惡習的重要方法的觀點而采取的。組織罪犯勞動,雖是在被關押的條件下進行的,但勞動並不是對他們進行懲罰的手段,而是啟發他們認識勞動對改造他們思想是必要的與重要的,從而自覺地參加勞動生產,並且在勞動中鍛煉和改造自己。我國勞改機關不但考慮如何保障罪犯服刑期間的人權,還考慮罪犯刑滿出獄後如何自立於社會。正因為如此,我國勞改機關投入很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矯正罪犯的惡習,提高他們的文化知識水平,培養他們的勞動就業技能,為他們刑滿後返回社會恢複正常人的生活權利創造條件。這不但有利於國家和社會,而且有利於罪犯個人及他們的家庭,這正是社會主義人權本質的體現。

我國還是發展中國家,改造罪犯的條件和環境還受到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的限製。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發展和法製建設的不斷完善,我國改造罪犯的工作一定會達到新的水平。

兩顆澳星發射成功

8月14日7時12分,我國在西昌衛星發射中心運用自行研製的"長征二號E"捆綁式運載火箭,成功地把美國休斯公司研製、澳大利亞經營的通信衛星"澳賽特B■1"送入預定軌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