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社會,人們在強調一個名詞,叫做“雙贏”。
什麼是雙贏?所謂的雙贏,就是雙方通過合作,都獲取一定的利益,而不是此消彼長或者兩敗俱傷。實際上,雙贏這個名詞裏麵就包含了最基本的博弈論精神:合作,而且是屬於正和博弈的合作。
那麼,什麼是博弈?博弈和合作又有什麼關係?
博弈,是一個外來詞,在英文裏麵,博弈這個詞是“Game”,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遊戲”。實際上,在英語世界裏麵,“Game”的意思不止是遊戲,還包含一種含義,就是人們在一定規則下進行競賽。這個意思,就是“博弈”的詞源。
博弈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狀態——請記住,是一種狀態,而不是所有的狀態,所以,不是所有的人際關係和人類關係都能放在博弈的框架下進行分析和解釋的。而博弈本身既包括合作狀態下的關係,也包括人與人之間互相競賽比拚實力的關係。
既然博弈是這樣的一個概念,那麼我們就能清楚地看到,“博弈”與“合作”,是互相沒有包含關係,也沒有必然聯係的兩個存在。當然,他們也存在交叉點,這個交集,就是“合作性博弈”。
看起來博弈好像是一個十分高深的概念,但是如果把這個問題具體化,就十分容易理解了。如果你去超市裏麵買東西,在交款的時候,有不同的隊列,那麼,選擇排在哪個隊能夠最節省時間,就是一種博弈。當隊伍隻有一個的時候,你自然別無選擇,但是當可以選擇的隊伍大於1的時候,你就麵臨著一個選擇的問題。從概率上來講,隊伍的數量越多,你能夠做出的正確選擇的幾率就越小,因為隻有排在一個隊伍後麵是最節省時間的。
麵對這種排隊的博弈,你應該如何選擇?或者說,要進行排隊節省時間的博弈,你會選擇什麼樣的策略?是看現在哪個隊伍後麵的人最少就去排哪個,還是看不同隊伍裏麵的人所提的東西的多少,抑或是看收銀小姐的動作快慢?這就涉及到博弈論了。
博弈論是由兩位傑出的學者——馮·諾伊曼和摩根斯坦在上世紀中期創立的。用專業術語說,博弈論是“研究決策主體的行為在直接相互作用時,人們如何進行決策以及這種決策如何達到均衡的問題”。用我們日常的語言來說,博弈論,就是研究在不同情境下的策略選擇的一種理論。在英語裏麵,博弈論被稱為“Gametheory”,也就是“競賽的理論”。
博弈論是怎麼研究策略的?它其實離我們生活中的具體應用很遠,因為博弈論是根據數學運算和統計,將具體的情境抽象化,建立起一個又一個模型進行分析的研究方法。這種方法固然很有理論色彩,但是因為它是抽象過的,所以我們要用以思考現實生活中的問題時,就要把這種經過抽象的模型還原為生活中的事例,這樣一個“具體——抽象——還原為具體”的過程,就是博弈論的產生到應用的過程。
那麼,博弈論是否能夠幫助我們進行最有效、最合理的合作?答案是也許有幫助,但不是肯定的。因為博弈論隻是提供一種思維方式和分析方法,並不提供具體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