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言.引子(1 / 2)

盜墓不是兒戲,而是一門學問,這門學問高深莫測,裏麵發生的一切光怪陸離,恐怖離奇。

在洛陽邙山馬坡村,有個人姓李,從小就以盜墓為生,在民國十二年。有一天,他到十幾裏外的一個縣去趕集,有個來自偃師縣馬溝村的熟人正在搭棚子,準備賣煎包子。雙方見麵打個招呼,他見這人用一把筒瓦狀的短柄鐵鏟在地上挖了一個豎起的小坑,以便放入棚柱,這人用此鏟往下一走。擔上來時帶出不少土,一下子觸發了他的靈感,這家夥比鐵鍁省事,特別是能帶上原土,可以判斷地下不同地層的情況,於是找了張紙,貼著鏟畫出了一張大圖樣,回家後找人按圖打造,一試果然得心應手,效果不錯,於是得到了推廣。

一般的洛陽鏟已經被淘汰,用的鏟子是在洛陽鏟的基礎上改造的,分重鏟和提鏟(也叫泥鏟)。由於洛陽鏟鏟頭後部接的木杆太長……目標太大,所以棄置不用,改用螺紋鋼管……半米上下,可層層相套……隨意延長。平時看地形的時候,就拆開……背在雙肩挎包裏。同樣的,挖的墓不同……盜墓工具也不同。由漢墓用洛陽鏟演變而成的重鏟。一般來說,西漢墓不帶耳房,東漢墓多帶兩個耳房,這是標誌。唐墓是墓磚搭起來的,磚之間沒有粘合,搭成穹頂。而有墓磚的漢墓並不常見(大墓除外),多為墓坑或坑上加木方。明清墓則多為磚結構,墓磚之間以石灰和鐵片鑲死,有的明墓墓頂厚達兩米多(七輻七券墓頂)……非常堅固。明墓距地麵深度一般不超過六米,可以不用特殊方法而在一夜之間盜掘完成。漢墓一般距地表十一二米左右,西周墓則更深,要想一夜之間盜掘完成……必須使用特殊方法。尤其是漢墓、西周墓曆史久遠,標誌難尋,先有一個“找地方”的過程。確定好位置、下探條、下鏟、看坑灰、落實墓室形狀方位(也就是確定年代)……然後才能做好準備、用特殊方法在一夜之間盜掘完成。盜墓賊盜墓的目標性非常強,比如……進入墓室會直接挖向棺材的位置……然後在“左肩右腳”找東西,然後到耳室(東倉西庫)搜羅,……至於其它位置,則看時間長短而定,時間短則棄之不顧。“看地形”時也有很多“心得”,比如“秦埋嶺漢埋坡”等古代盜墓挖坑都是“方”型坑,近代為“圓”型坑,這就是所謂的“古方近圓“。

幹盜墓勾當的人可分為兩種,一種是官盜,像漢末的董卓、曹操,五代的溫韜,到民國時的孫殿英等,都很有名,他們往往動用大批士兵,明火執仗地大幹;還有一種是民盜,分布各地,人數眾多,都是偷偷摸摸地進行,挖開墓室、棺材,從中取出隨葬的財物珍寶,大發橫財。他們多集中在古墓葬較多的地方,如河南洛陽地區、陝西關中、湖南長沙周邊一帶等地。這些專職盜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兩個人合夥,多人結成團夥的是少數,一個人單獨幹的更少,原因很簡單,一個人顧不過來,而兩個人可以分工合作:開始時一個人挖洞,另一個人清土,同時望風;以後一個挖進墓室,另一個人在上麵接取坑土和隨葬品。這兩人多為有血緣親戚關係(要好的朋友也很多),但奇怪的是父子關係的較少,這也許是幹盜墓這營生畢竟見不得人,老子即便幹上這個不光彩的勾當,也要維持做父親的形象,不好意思拉上兒子一塊幹,做兒子的後來發現了也裝著不知道。兩人合夥為什麼要找有血緣的親戚呢?這是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圖財害命。就是說,洞下的人把活幹完將財物都傳遞上去了,他就會拍拍巴掌或拉拉繩子,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如果洞口的人見財起意,當洞下人快上來時猛一鬆繩子,洞下的人冷不防從四五米以上的距離跌下去,骨折、受傷動彈不得,洞口的人又趕緊把提上來的坑土向洞下灌埋,下麵的人必死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