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國自秦孝公變法圖強至秦始皇時期,共經六世,一百一十多年。秦始皇繼前六世秦王的開拓精神,更加勵精圖治,開始了並滅六國的統一戰爭,終於最後滅亡了六國,建立了中國曆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的封建王朝。
第一節 秦王朝的建立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滅亡了齊國之後,終於完成了白商周以來最大的統一大業。秦的建立,使中國北起原燕、趙長城內外,中原的黃河流域的中下遊,長江流域的中下遊以至珠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第一次置於一個統一的中央政權的統治之下。秦朝的建立,從社會發展的角度看,既是秦國強於趙、魏、韓、齊、楚、燕諸國,進行統一戰爭的結果,更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必然趨勢。中國社會經過春秋時期、戰國時期的幾百年戰亂割據,早已不適應當時社會生產力發展和整個社會進步的需要,違背了人民的意願。因此,時代要求要有一個統一的、安定的社會製度,秦王朝正是適應這一時代的要求,依靠自己強盛的國力和政治軍事上的凝聚力,通過統一戰爭,取得了一統天下的政權。
秦朝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適合中央集權的專製政治體製。朝廷之內設三公、九卿,協助皇帝掌管全國的軍政大事。在地方則設立郡縣製,一郡之內管轄若幹縣,萬戶以上的縣設縣令,不足萬戶的縣設縣長。一縣之內設若幹鄉。整個社會從上到下建立了一套嚴密的組織機構,大大有利於秦王朝對全國的統治。
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就是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私有製。秦統一六國後,進一步承認了土地私有製度,並用法律的形式加以保護,這在當時的社會裏無疑對繁榮農業經濟、促進生產力的發展,具有不可否認的重要作用。當然,這種封建地主階級占有土地的合法化,也使農民永遠成為地主階級剝削壓榨的對象。
秦王朝無論在統一戰爭時期還是在統一政權建立後,仍然在不斷完善這些政治和經濟製度。
秦王朝在統一戰爭期間和在統一政權建立之後,均擁有一支數量眾多的軍隊,總數常在一百萬以上。它由常備軍和地方軍兩部分組成。常備軍由朝廷指派大將統率,或執行機動作戰任務,或駐守邊疆。地方軍則由郡尉統率,執行地區性的作戰任務或臨時編入中央軍序列,執行統一的作戰任務。
秦朝為了保障自己對內對外有效地實行統治,製定了一套嚴苛的法典《秦律》。《秦律》最初是由商鞅參照李悝的《法經》修改補充而製定的。《秦律》雖已失傳,但從一些出土文物中,特別是一九七五年湖北雲夢縣睡虎地出土的秦代竹簡中可以看出《秦律》的部分內容,它對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所有製、對兵役徭役的征調,對維護封建社會的秩序都有明確的法律條文,凡是違背律條的都要按規定治罪。
秦王朝的建立,結束了戰國諸侯割據稱雄的戰亂局麵,是社會發展的巨大進步。但秦朝的苛政和對人民的嚴酷統治與鎮壓,卻給勞動人民帶來了無法忍受的災難。
第二節 秦進一步統一北方和南方的戰爭
秦在統一六國之後,繼續推行統一北方和南方的戰爭。
我國北方的兄弟民族之一的匈奴族,他們世代生活於蒙古高原以至貝加爾湖之間的廣大地區。到戰國中後期,匈奴部族也已進入奴隸社會,他們過著遊牧生活,人人善於騎射,勇猛強悍。匈奴奴隸主貴族依仗其騎兵機動性強、突擊力猛的特長,從戰國以來就不斷進襲中原,嚴重威脅中原地區的安全。秦統一六國後,為徹底擊敗匈奴,於秦始皇二十九年(公元前218年)命大將蒙恬率領大軍北征匈奴,取得全勝,收複了被匈奴占領的河套南北的廣大地區。隨後即大規模向這一地區移民,以鞏固邊疆。繁榮邊疆的經濟,這無論在政治上、軍事上都具有深遠的意義。
我國南方和東南方,大約相當於現今的廣東、廣西、福建、浙江。江西等地區,居住著一些蠻夷部族,稱為“百越”。秦始皇為進一步開拓南部中國的疆域,先後派出五十多萬大軍由尉屠睢率領南征越人。經過多年的征戰,秦軍最終戰勝了越人,並設置了閩中南海、桂林,和象郡,並帶領內地五十多萬人去越人地區定居,以與越人共同開發南中國的經濟。
秦王朝由於戰勝了匈奴和越人,大大增強了秦王朝的統治,促進了南方和北方與中原地區各族人民之間的融合,對中國的統一做出了很大的貢獻,使秦成為我國曆史上第一個最大的多民族封建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