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社會《婦女政治權利公約》於1954年7月7日生效,1979年聯合國大會審議通過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我國政府1980年簽署這個公約。維護婦女的權益消除歧視,成為了當今國際社會的共識。
新中國成立以來,非常重視婦女解放工作,徹底砸碎了“三從四德”的封建鎖鏈,毛澤東主席還提出了“婦女能頂半邊天”的著名論斷,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頒布實施,使我國的婦女權益保護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績。但是無論在我們的工作中,還是日常生活中,侵害婦女權益的事情時有發生,這些現象嚴重地影響了家庭的和睦,社會的和諧和穩定。婦女在我們的實際生活當中仍然是一個弱勢群體,仍然需要我們的關愛和保護,這不僅是各級婦聯的職責,也是全社會的共同義務,檢察機關也有責無旁貸的責任,為此筆者結合檢察工作實際編著了這本書。如果這本書的出版能為婦女權益的保護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就算盡到了自己的綿薄之力。
在此,我要感謝寧夏回族自治區婦女聯合會主席李金英同誌在百忙之中抽出寶貴的時間審閱文稿,並為本書作序,還要感謝任茹和孫誌娟同誌幫助我收集整理和校對文稿。
由於編者的知識水平有限,法律功底和實踐經驗不足,不足之處難免存在,敬請大家提出寶貴意見。有意請與作者本人聯係,E-mail:dkr948@163.com;QQ:56187795,以便於再版時改正。
2010年3月1日午夜於銀川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