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1年夏至日,某市郊外一家雜貨店。
老板揉著眼睛,打著哈欠,一副沒睡醒的樣子,嘴裏還罵罵咧咧的:“大清早的,奔的哪門子喪啊?”像這種郊區小店是二流偵探小說中案發頻率相當高的地方,因為這裏前不著村,後也不著村,老板還都是幫廢物。不過今天在這不起眼的雜貨店裏,卻發生了一件比犯罪還匪夷所思的事件:有人上門買東西!要知道在21世紀中葉,網購已經風靡了不知多少年,連當年如日中天的淘寶,也像BJ的胡同一樣成為了老人懷舊的對象和一個倚老賣老的憑證。老板自己本身就是開網店的,主營食品和日用品以及一些稀奇古怪的情趣用品,這家店說白了其實是一個倉庫,但時不時有些人在選擇了貨到付款後神秘失蹤,老板無奈之下隻好又當一次老板,二次銷售那些沒人要的可憐家夥。這“店”貨源少,客源更少,連小偷都不光顧。再過了幾年沒“生意”的日子,頭一次聽到如此堅決的敲門聲,老板的第一個反應是:不好,這賊胃口不小。再把一切安排妥當後,老板又小心翼翼地從一堆髒的無法直視的衣服中掏出一把小型的電擊槍放在褲子口袋裏,這才像賊似的我到門口,戰戰栗栗把頭放在貓眼上。
門外是一個年輕人,穿著白襯衫和緊身牛仔褲,藏不住什麼見血封喉的武器;再看他的身後,大好一片春光,不像有千軍萬馬;最後看這年輕人,白白淨淨公子哥模樣,隻是一副憊懶的皮相。老板心中頓生一股無名業火,媽的,竟被這種小子嚇著了,於是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再摻上一點偽裝,便有了一開始的那一幕,一來是為了出口火氣,二來掩蓋半小時不應門的原因,此為惡人先告狀之理,亦為無理之理。
“什麼,你在陽光下曬了半個小時,就為了買瓶水?”氣是得出,但是生意也得做。老板在攢了幾年的貨物堆上建難開拓著,隨便一撥便是紅塵滾滾,“你真是好興致。”年輕人嘴角微微上揚,回敬道:“誰似江南富家翁,日高五丈猶擁被。老板才是好興致。”說話間,眼光還在狼藉的飯桌上一掃而過。老板老臉一紅,強嘴道:“我那時在睡午覺……”“是啊,睡個午覺褲子裏還藏把槍,不知這槍賣不賣?”時間像靜止了幾秒鍾,隨後又傳來年輕人淡淡的一句補刀,“還有,你的褲子該換了,破了一個大洞連東西都不好藏。”
老板又是怒從心頭起,但這一次卻隻能牙往肚裏咽,悶頭找東西。不料,這次年輕人卻主動講話了:“聊了這麼久(老板心中咆哮:你真的會好好聊天嗎),我再不自我介紹一下就不大好意思了(老板:你真的好意思?)我叫原水,原來的原,湖水的水,”他昂頭看著老板發福的身軀,“希望你能記住這個名字(老板怒曰:你夠了啊,你這個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