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柯爾克孜族的社會文化(3)(2 / 3)

第三節親屬稱謂

柯爾克孜族中家庭(吾伊)和家族(蘇約克)觀念很重。因為自古以來家庭和家族是民族、部落和氏族的基礎。柯爾克孜族一般是家長製家庭。家長通常是祖父或父親。家長處於全家的支配地位,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力。獨生子一般不分家,獨立門戶。對子女的家庭在兒子長大結婚後都要依次分家,另立門戶。但幼子是家長的主要財產繼承者。家庭中,養子也會得到親生女兒同樣的繼承權。家族“蘇約克”一般指處於同源的七代直係親屬和旁係親屬。直係親屬主要包括曾祖父“巴巴”,祖父“瓊阿塔”,父親“阿塔”,本家兒女“巴拉”,孫子“涅維熱”,曾孫“切維熱”。旁係親屬主要包括曾祖父、祖父和父親的兄弟姐妹,尤其是伯父“阿瓦”,伯母“瓊埃涅”,叔叔“塔哈”等。母親方麵的親屬,如外祖父、外祖母、舅舅、表姐、舅嫂及其兄弟姐妹也屬於親屬範圍,但在血統關係上主要表現在婚俗方麵。

柯爾克孜族親屬稱謂有幾個特點:第一後輩要在母親親屬稱謂前加“塔依tay”,“阿塔(父親)”,“葉涅(母親)”、“阿凱(哥哥)”、“葉捷”之前加一個“塔依tay”來表示外祖父、外祖母、舅舅、舅母等。第二是丈夫方親屬和妻子一方親屬稱謂相同。如果雙方彼此稱呼對方的親屬就要在“阿塔(父親)”、“葉涅(母親)”、“阿尕(哥哥)”、“葉捷(姐姐)”、“伊尼(弟弟)”、“森迪(妹妹)”之前加一個“卡銀(kayin)”即表示嶽父嶽母、公公婆婆、大舅子小叔子、大姨子大姑子等。第三是在舅表、姨表和姑表兄弟姐妹的稱謂是在兄弟姐妹的稱謂之前加“波略”構成。柯爾克孜語“波略”意為“分”、“分開”等意思,也就是說舅表、姨表和姑表兄弟姐妹是“分開的兄弟姐妹”。

第四節誕生禮儀

柯爾克孜族人生禮儀貫穿到人生的每一個階段。誕生禮是人生開始的標誌,是嬰兒從生物學意義上的人向社會學意義上的人的轉變的表征。誕生禮不僅指嬰兒出生後的一係列慶祝活動,還包括嬰兒誕生前的和誕生後的一些儀式活動。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柯爾克孜族的誕生禮是一個較長時間的持續過程,它包括祈子求子、孕期習俗和慶賀生子等內容。

柯爾克孜族稱生子為“托熱提”。在日常生活中,生子育女是一件大喜事。根據習慣,孕期滿三個月以前,不能把孕情告訴婆家娘家的長輩,滿六個月以後,孕婦不能從男女長輩麵前走過。懷孕七個月以後,孕婦不能進入婆家長輩臥室,不能與丈夫同床。在孩子出生以前,任何人都不能議論是男還是女。在生育時,包括丈夫在內的任何男人不得進入產房,也不讓外人知道生產日期。

產婦生孩子,一般都在氈房右角的圍簾內。嬰兒出生後,助產的婦女(一般是年老婦女)截斷臍帶,把新生兒洗淨後用紅布包好,通知等候在門外的男人。然後嬰兒的祖父騎上快馬向左鄰右舍和親朋好友報喜。接到報喜的近鄰和親友中的婦女(主要是老年婦女)帶著衣帽、首飾和肉、奶製品等食物以及肥皂、香皂前來祝賀,產婦家宰羊招待,舉行分娩儀式。來賓們挑選一位年紀最大的或德高望重的婦女作代表,從奶碗中舀一勺牛奶(冬季可用奶疙瘩水)倒人另一個碗裏,祝福嬰兒健康成長,長命百歲,名聲遠揚和終生清白、純潔、真誠。席間,還舉行各種娛樂活動。柯爾克孜族婦女分娩時要舉行熱鬧隆重的慶賀儀式,以祝賀添丁之喜。分娩儀式主要是老年婦女參加,一般由有經驗而且人丁興旺的婦女或者專職接生人員接生。纓兒出生後,接生婆截斷臍帶,洗淨後用紅布帶包好,通知門外男人們。纓兒的祖父或父親騎上馬向左鄰右舍和親朋好友報喜。並在門上掛布標記,男子不得隨意進入。有的地區在纓兒降生後還在房頂上放三槍或喊三聲。接到報喜的人們,帶著衣帽,首飾和肉,奶製品等食物前來祝賀,產婦家宰羊招待。由客人中年紀最大,家中最大的婦女作代表,從一個奶碗中舀一勺牛奶倒入另一個碗中祝福纓兒健康成長。有的地區在孕婦分娩時,在門外栓一隻鷹,以辟邪祛妖,護佑孩子順利降生,次習俗至今仍在一些牧區流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