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8章 與子同仇(10)(2 / 2)

秦簡公即位之時,關東各國社會經濟已經有了較大發展,為了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秦簡公實行了一些革新措施,比如,公元前409年“令吏初帶劍”,前408年“初租禾”。所謂初租禾就是按照土地占有者實際占有的土地麵積,征收農作物實物稅。這項製度的實施,就是在法律上承認了土地占有者對所占土地擁有所有權,使大批占有私墾田地的地主和自耕農成為土地的合法主人。承認土地私有的結果,大大刺激了私有經濟發展,得到了封建地主與自耕農的支持。

但是,秦國的奴隸製經濟變化極其緩慢,國力長期處於疲弱狀態,在與強魏的爭戰中,敗多勝少,據《史記》等資料記載,吳起率魏軍大勝秦軍六七十次,秦國的國力、軍力疲軟程度可想而知。惠公繼位之後,進行了一些改革,從魏國的手中奪回了河西的一點地方,但是,楚國卻乘秦國與魏國爭奪河西之地,無力南征之機,攻占了秦漢水流域之地,達到漢中東南部,蜀也攻占漢中之地。直到惠公繼位之後的第13個年頭,才傾全國之力攻楚伐蜀,收複了漢中,初步構成對楚對蜀的戰略防禦體係,秦國的周邊環境才稍稍恢複了安定的狀態。

但是,正如吳起與魏文侯論山河之險時指出的那樣,對於一個國家的長久安危來說,山河之固,固然是國家安全的重要保障,但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社會經濟的發展,“在德不在險”,秦國此時的政治體製已經成為製約秦國經濟發展的“瓶頸”,內憂外患,民不聊生,所以秦國盡管竭盡國力與魏爭奪河西之地,與楚爭奪漢中之地,藉以自保,但在腐朽落後的政治製度下,軍心士氣,國力民力都無法與經過改革後的魏、趙、齊、楚等國相比,秦惠公十一年,魏國的河西守吳起以5萬兵力大破秦軍50萬軍隊,完全奪取了秦國早在秦穆公時期就占有的河西地,即今天陝西境內,黃河與洛水之間的大片土地,河西全境到此全部歸於魏國。魏國攻戰河西之後,就沿河修築了一道長城,把秦的河西土地變成魏的河西郡,成為插入秦國領土內的一把尖刀,秦國軍隊被迫從黃河西岸後撤,對魏軍采取守勢。河西之地被魏占領後,此時的秦國隻占有隴山以東、洛河以西、秦嶺以北的渭河平原,土地狹小。在魏國咄咄逼人的攻勢麵前,秦國幾有滅亡的危險。

麵臨如此危險的形勢,秦國統治階級認識到,要對付強敵,就必須有一個政治上成熟的君主。而這時,即位為君的出子隻有兩歲,由他的母親主持朝政。出子的母親為了籠絡人心,大量賞賜外戚和宦官使得秦國的國庫空虛。為了增加國庫收入,出子的母親采取加重稅率的辦法,橫征暴斂,這自然引起了地主和自耕農的強烈不滿。這時,秦國的有識之士和公室貴族們都希望秦國能夠出現一位有作為的君主,帶領大家走出困境,重現當年秦穆公時的強盛。

秦出子二年(前385),秦庶長菌改迎立公子連於河西。公子連在秦軍的護衛下進入了秦國的都城雍,殺死了秦出子和他的母親,將他們的屍體沉在一個深淵之中,重新奪回了君位。

①《史記·秦本紀》:“悼公卒,公即位。二年,蜀人來賂。”《六國表》:“五、六年,楚與義渠相繼來賂,繇諸乞援。十年,庶長將兵,補魏城。十四年,晉、楚又來賂。”《史記·秦本紀》:“十六年,壍河旁。以兵二萬伐大荔,取其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