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百零五章 奴婢(2 / 2)

“原來如此,這倒都是報應。如妻妾不貪享受,子婦不貪富貴,親友不貪便利,那便能自足,也便是坐不得事,犯不了罪。凡事皆逃不出一個貪字!”李揚搖頭道。

都官郎中陳明點頭應道:“李縣男說的極是,自身不過一口,住不過三尺,用度不過雙手。死亦帶不走,活著能用多少?說到底還是貪念所為,要應妻兒,要應親朋,還要應自己的臉麵,這便要貪了。唉,無力者終年勞苦隻能裹腹,有力者用權不勞卻能富貴,這老天便是這便的不公。”

“陳郎中是為真君子,不過你卻是看看眼前的這些都不也遭了報應麼?自己貪些無妨卻是累其家人受罪,淒淒慘慘好不悲涼!要說還是莫要伸手,伸手便是早晚被擒。按說我大唐月有月俸,年有年祿,更有各種的費用,還是要貪,真是天作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摘自孟子,孫醜上)實是罪有應得。”李揚也是想想這陳思問貪墨之巨,為百年罕見,不由的心生怒氣。

“李縣男,下官看走眼了,原來你也是這等嫉惡如仇。我輩不孤,下官當施一禮!”都官郎中陳明整了衣冠便是一拜。

李揚忙閃過一邊,用手扶了道:“不得無此,可是折殺後進之輩了。”

二人說了這些,都是覺得有些惺惺相惜了,又是談了些話,李揚便又是問道:“奴婢雖是比畜產,但終還是人,也不知這些奴婢被押回後能否被當了人?”

“李縣男想的多了,我大唐律定,男子入於蔬圃,女子入廚膳,乃甄為番、雜、良三等之差,以此給於其衣糧。按四歲已上為小,十一已上為中,二十已上為丁。春衣每歲一給,冬衣二歲一給,其糧則季一給也是定量,是不會冷餓而死的。其衣有丁奴歲春頭巾一,布衫、鞋各一,牛皮睡氈一。十歲已下男歲春給布衫一、鞋一。女婢給布衫一、布裙一、鞋襪一。其糧:丁口日給二升,中口一升五合(讀ge,十合為一升),小口六合;褚戶留長上者,丁口日給三升五合,中男給三升。凡居作各有課程,凡二十的丁奴,三當二役,中奴比若二十歲丁婢,二當一役;中婢,三當一役。又在元(上中下)、冬至、寒食、喪、婚、乳免鹹與其假焉。其元日、冬至、寒食放三日假,產後及父母喪、婚放一月,聞親喪放七日。另有生病疾,太常給其醫藥。男、女既成人,各從其類而配偶之,按有色當婚許(稍改,摘自唐六典,尚書刑部)。他們還是不差的,比之私奴婢可是強上百倍,起碼不能任意打死,生死病老還是有司來管。”

李揚點了點頭,但看了排成數列,驚慌失措的罪人眷,又瞧了那灘已是凍上並顯暗紅的血跡,心裏卻是歎道,真的是這樣麼?卻是有此不敢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