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帶進來的儒家人文理想,成為中國曆代治國的基本要求。很少有政府能具體地實現這些理想,然而,有了這些理想,政府的承諾和百姓的盼望才能夠形成。《禮記·禮運》中有“大同”、“小康”兩個境界,“小康”終究是現實政治希望能達到的水平。所以,漢代的皇帝自己很清楚,帝國的政治是外儒內法,希望以法家的製度達到儒家的理想。
相對於中國而言,歐洲在羅馬帝國時代,是以城邦政治的貴族與精英執政,希望達到城邦公民社會的理想。這個公民社會卻並不包括每個人在內,公民之下,永遠有非公民和奴隸不在國家理想統治的關懷之內。後來,基督教廷公教秩序出現,卻又是以“神的城邦(City of God)”作為理想,人隻能仰望神給的恩典,自己不能作為祈求福祉的主體。
這樣的一個中華帝國體製,幾個不同結構結合成為一個穩定的龐大係統。不過,問題也在於這一係統的穩定,導致了惰性,以致缺少其他代替的選擇,以適應不時出現的“失調”危機。以國家與社會的領導分子為例:中華帝國的體製,從漢代以後,就將儒家思想作為選擇文官的標準。漢代的察舉,不僅考核能力,也從鄉評裏挑出“孝廉方正”這一類符合儒家理想的精英人物,擔任政府官員。從西漢的察舉,逐漸演化出東漢的儒生精英集團,形成以世家大族為基礎的龐大領導階層。外廷的文官組織,憑借儒家精英的力量,實質上威脅到了皇權。於是,皇權引進了宦官、外戚和邊防軍的力量,形成東漢政治長期存在的緊張情況。魏晉南北朝以來到唐代,世家大族的影響力成為舉足輕重的社會力量。唐代以後,科舉製度成為平民百姓的晉升之階。政權以功名利祿網羅天下才俊。然而,也正是這些功名利祿,使得憑科舉進入到權力階層的學者喪失了自己的獨立性。這一現象的本質,可說是社會上存在的文化資源與皇權代表的政治權力,並不能夠經常保持適當的平衡。
宋代中國文化桎梏,導致統治結構僵化
宋代開始,儒家的學者致力於解釋經典。北宋理學宗派林立,不斷闡釋經典,建構出儒家從形而上學到社會倫理的整套理論。古代的原始儒家,以其人文精神,最為關懷的是人際關係,所謂“倫理”。儒家倫理結構下,人與人的關係既是相對的,也是互動的。君臣、父子、夫婦、長幼,無不是根據這相對與互動的原則加以界定的。“君不君,則臣不臣”,所以,反抗暴君,不算叛逆。可到了南宋,朱熹解釋的儒家倫理,卻是將這種相對的互動轉變成固定的結構。人與人的關係,就成為不容顛覆的格局。
朱子學是儒家理論中重要的一個學派,其本身立論周密,無可詬病。問題乃在於明代科舉製度規定朱子學為欽定的官方理論,解釋儒家經典,隻有朱子的注疏為科舉認可的標準答案。明太祖甚至將《孟子》中的一些章節摒除於儒家經典之外,就因為《孟子》秉承了戰國時代高張的人文精神,主張百姓有反抗暴政的權利。
儒家不是沒有另一選擇,宋代的陸象山和明代的王陽明都有過以個人心性為主的思想。但是,從皇權的立場來看,朱子學的結構論比陸、王的意誌論更有利於建構穩定的社會,也更有利於統治者繼續維持既得的權力。於是,從明代以後,六七百年間中國的科舉製度選拔的不再是有獨立精神的儒家學者,而是隻知背誦一套答案的書呆子,一群沒有獨立思辨能力,隻知為皇權服務的仆役。這一“天下國家”的結構,就隻剩了法家的管理製度,不再有儒家的人文精神與之製衡。
中國的經濟體,是建立在精耕細作製度上的農業經濟。而且,由於漢武帝時期的政府過度管製工商業,導致以城市為基礎的企業萎縮,農村便必須擔起以農舍手工業生產消費品的功能。於是,這個農業經濟就具有強烈的市場性。歐洲那種純粹以莊園生產自給自足的農業,在中國隻能於大亂之中偶然出現。市場型的農業經濟,必須要靠區域間彼此的互補,使地方性的產品經過聚散流轉,構成一個交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