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年11月8日,清王朝在鎮江最後一任京口副都統載穆向辛亥革命軍繳械投降,鎮江宣布光複。鎮江城頭透出了民族民主革命的新曙光。然而,正如毛澤東同誌所說:“……辛亥革命隻把一個皇帝趕跑,中國仍舊在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壓迫之下,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並沒有完成。”在鎮江,縣衙門雖變成了民政署,知縣變成了民政長,但縣政實質沒有變化。由於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被帝國主義的新走狗、妄圖複辟帝製的野心家袁世凱竊奪,中國社會進人軍閥混戰、政局迭變的動亂之中。封建勢力依然在鎮江盤根錯節。洋人依然像往常一樣在鎮江這塊土地上掠奪財富、欺壓人民。鎮江人民依然生活在貧窮、落後、動蕩、混亂的苦難深淵之中。
1917年,列寧領導的俄國十月革命的炮聲給中國人民送來了馬克思主義,給中國革命帶來了新的希望。1919年在北京爆發的五四愛國運動,高舉反帝反封建和民主科學的大旗,以它徹底地不妥協地反對帝國主義和徹底地不妥協地反對封建主義的姿態,像驚天春雷回響在中國的上空,使鎮江這片沉睡多年的土地。開始蘇醒。
((第一節五四運動前的社會狀況)
一、軍閥混戰,政局動蕩
辛亥革命期間,鎮江革命黨人林述慶、李竟成組織武裝起義,宣布鎮江光複,成立了鎮江軍政府,林述慶被公舉為都督。軍政府內設軍政部、民政部等部門。不久,江蘇都督府成立,鎮江軍政府改稱鎮江軍政分府。1912年(民國元年)2月,鎮江軍政分府撤銷,建立丹徒縣民政署,設總務、警務、學務、實業、主計、典獄6課,民政長主持縣政01913年(民國二年)1月,縣民政署改稱縣知事公署,設一、二、三、四4課,後又改設警察、教育、實業等局。
鎮江地方政權雖已建立,但政局始終動蕩不定,僅1912年至1919年的8年內,主持縣政的民政長、縣知事就換了9任之多,最短的一任任期僅兩個月。同期內丹陽縣主要官員也換了8任。
1913年(民國二年),袁世凱在上海刺殺宋教仁後,宣布解散國民黨。國民黨人發動討袁戰爭(即“二次革命”),江西、廣東、福建、湖南、江蘇等省相繼宣布獨立。當年7月16日,以駐鎮部隊江蘇陸軍十六師三十一旅、三十二旅為主的鎮江各界,邀同丹徒縣知事於定一也宣布鎮江獨立,討伐袁世凱。可是全國討袁戰爭,不到兩個月即告完全失敗。7月26日,江蘇都督程德全通電全國宣布江蘇取消獨立。江蘇仍置於袁世凱控製之下。鎮江紳商害怕軍閥戰爭波及鎮江,以“保全桑梓”為由,主張取消獨立,並以資助兩旅補發所欠士官薪餉、發餉後遣散士兵為條件,勸說三十一旅旅長張振發、三十二旅旅長趙念伯放棄獨立。無奈,趙念伯於7月底與張振發宣布取消獨立。趙離職他去。然而,廣大士兵不服,以士兵聯合會的名義維持獨立,與據守南京的討袁革命軍相呼應。此時,揚州駐軍徐寶珍部,見鎮江駐軍與地方紳商觀點相左,企圖乘機擴大勢力範圍。8月初,徐部由揚州開來鎮江。8月3日淩晨,徐部申振邦旅500餘人突然襲擊城外寶蓋山,兩軍交火,互有傷亡。
8月14日,鎮江又被張勳的辮子軍控製。鎮江的討袁戰爭徹底失敗。至年底鎮江開始為直係軍閥馮國璋(時任江蘇都督)控製。馮調第五師施從濱部來鎮接防,同時派龔青雲任江蘇掩護要塞第一旅旅長兼鎮江要塞司令01914年(民國三年)2月,成立鎮江鎮守使署,施從濱兼鎮守使,次年7月撤銷01916年(民國五年),龔青雲任鎮江掩護隊司令,同年7月離職,葛應龍繼任09月,又調陸軍第十九師駐鎮江。軍閥混戰時期,部隊的頻繁調動,籌餉拉夫,紳商百姓深受其害。
與此同時,帝國主義勢力依然在鎮江橫行。除了租界內洋人繼續有恃無恐欺壓國人外,甚至借口幹涉地方政務。民國二年,鎮、揚兩地軍隊在鎮交火,縣知事於定一調解未果,其時曾商借美孚洋行為臨時辦公處,本人避居於租界內友人家中。當年12月,江蘇省民政長複任於定一為縣知事。鎮江英領事卻以“妨礙”租界“主權”為由,無理反對於定一再任。江蘇省當政者屈服於英國領事館的壓力,隻得另委劉鳴複為縣知事,由此事可見當時政權的半殖民地性質之一斑。
二、農民破產,農業衰退
辛亥革命並未觸及封建土地所有製,封建地主的殘酷剝削有增無減。地主依靠地租、雇工和高利貸進行剝削。地租有活租、定租兩種。活租租額按當年產量,一般按三七、四六分成。定租租額則不論年景豐歉,按固定租額交租,並訂好文書契約,如若違約,輕則變賣田地家產,重則送官府法辦。地主為使農民不管收成豐歉都能交足地租,還規定農民要交相當於地租1-3倍的押租金。
雇工形式則有長工、短工、忙工之分。高利貸的形式常見的有“放麥青”“放稻青”,是借一還三;“印子錢”借一還二;“天錢”,以天計息:“粒半頭”,以麥翻米,以米翻麥。廣大貧苦農民辛苦一年,常常填不飽肚皮,養不活家小。揚中縣農民中流傳著這樣的民謠:“打的麥子吃不到栽秧。打的稻子吃不到下霜”“窮人頭上三把刀--租子重、利錢高、苛捐雜稅如牛毛,最後隻有三條路:逃荒、要飯、去上吊。”這就是農民生活狀況的真實寫照。與此同時,官府在田賦錢糧的征收方麵,除正稅的高稅率外,地方附加稅更高,往往超過正稅。不但教育、公益、慈善事業的經費靠附加稅解決,包括警察治安經費和那些靠田賦吃飯的“農書”“師爺”的各種費用都出自附加稅。農民的負擔可想而知。廣大貧苦農民在正常年景下,生活已十分艱難,遇到災年,隻有借貸、賣地,不少人在高利貸的盤剝下被迫以地抵債,從而加劇了土地兼並的趨勢。從清末至民國初,鎮江出現了土地兼並的高潮。僅以句容為例,陰橋頭的一王姓大地主(其子王誠龍、王誠鳳,抗日戰爭時成為愛國的開明士紳),當時已有田地近萬畝,佃戶約有四五百戶,遍及延福、水南、長城、茅山、玉晨、天樂等鄉鎮,每年收租稻百萬斤以上。土地兼並高潮的出現,相伴隨的是廣大貧雇農的破產,陷入更加困苦的境地,直接加深了農村的階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