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孝文帝 (2)(1 / 2)

五月,匈奴入北地,居河南為寇。帝初幸甘泉。

六月,帝曰:“漢與匈奴約為昆弟,毋使害邊境,所以輸遺匈奴甚厚。今右賢王離其國,將眾居河南降地,非常故,往來近塞,捕殺吏卒,驅保塞蠻夷,令不得居其故,陵轢邊吏,入盜,甚敖無道,非約也。其發邊吏騎八萬五千詣高奴。”遣丞相潁陰侯灌嬰擊匈奴,匈奴去。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

辛卯,帝自甘泉之高奴,因幸太原,見故群臣,皆賜之。舉功行賞,諸民裏賜牛酒。複晉陽中都民三歲。留遊太原十餘日。

濟北王興居聞帝之代,欲往擊胡,乃反,發兵欲襲滎陽。於是詔罷丞相兵,遣棘蒲侯陳武為大將軍,將十萬往擊之。祁侯賀為將軍,軍滎陽。七月辛亥,帝自太原至長安。乃詔有司曰:“濟北王背德反上,詿誤吏民,為大逆。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地邑降者,皆赦之,複官爵。與王興居去來亦赦之。”八月,破濟北軍,虜其王。赦濟北諸吏民與王反者。

六年,有司言淮南王長廢先帝法,不聽天子詔,居處毋度,出入擬於天子,擅為法令,與棘蒲侯太子奇謀反,遣人使閩越及匈奴,發其兵,欲以危宗廟社稷。群臣議,皆曰:“長當棄市。”帝不忍致法於王,赦其罪,廢勿王。群臣請處王蜀嚴道、邛都,帝許之。長未到處所,行病死,上憐之,後十六年,追尊淮南王長諡為厲王,立其子三人為淮南王、衡山王、廬江王。

十三年夏,上曰:“蓋聞天道,禍自怨起而福由德興。百官之非,宜由朕躬。今秘祝之官移過於下,以彰吾之不德,朕甚不取。其除之。”

五月,齊太倉令淳於公有罪當刑,詔獄逮徙係長安。太倉公無男,有女五人。太倉公將行會逮,罵其女曰:“生子不生男,有緩急非有益也!”其少女緹縈自傷泣,乃隨其父至長安,上書曰:“妾父為吏,齊中皆稱其廉平,今坐法當刑,妾傷夫死者不可複生,刑者不可複屬,雖複欲改過自新,其道無由也。妾願沒入為官婢,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書奏天子,天子憐悲其意,乃下詔曰:“蓋聞有虞氏之時,畫衣冠異章服以為僇,而民不犯。何則?至治也。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薄而教不明歟?吾甚自愧。故夫馴道不純而愚民陷焉。《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朕甚憐之。夫刑至斷肢體、刻肌膚,終身不息,何其楚痛而不德也,豈稱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

上曰:“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毋以異,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

十四年冬,匈奴謀入邊為寇,攻朝那塞,殺北地都尉卬。上乃遣三將軍軍隴西、北地、上郡。中尉周舍為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軍渭北,車千乘,騎卒十萬。帝親自勞軍,勒兵申教令,賜軍吏卒。帝欲自將擊匈奴,群臣諫,皆不聽。皇太後固要帝,帝乃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成侯赤為內史,欒布為將軍,擊匈奴。匈奴遁走。

春,上曰:“朕獲執犧牲珪幣以事上帝宗廟,十四年於今,曆日縣綿長,以不敏不明而久撫臨天下,朕甚自愧。其廣增諸祀坤場珪幣。昔先王遠施不求其報,望祀不祈其福,右賢左戚,先民後已,至明之極也。今吾聞祠官祝厘,皆歸福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夫以朕不德,而躬享獨美其福,百姓不與焉,是重吾不德。其令祠官致敬,毋有所祈。”是時,北平侯張蒼為丞相,方明律曆。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傳五德事,言方今土德時,土德應黃龍見,當改正朔服色製度。天子下其事與丞相議。丞相推以為今水德,始明正十月上黑事,以為其言非是,請罷之。

十五年,黃龍見成紀,天子乃複召魯公孫臣,以為博士,申明土德事。於是上乃下詔曰:“有異物之神見於成紀,無害於民,歲以有年。朕親郊祀上帝諸神。禮官儀,毋諱以勞朕。”有司禮官皆曰:“古者天子夏躬親禮祀上帝於郊,故曰郊。”於是天子始幸雍,郊見五帝,以孟夏四月答禮焉。趙人新垣平以望氣見,因說上設立渭陽五廟。欲出周鼎,當有玉英見。

十六年,上親郊見渭陽五帝廟,亦以夏答禮而尚赤。十七年,得玉杯,刻曰“人主延壽”。於是天子始更為元年,令天下大酺。其歲,新垣平事覺,夷三族。

後二年,上曰:“朕既不明,不能遠德,是以使方外之國或不寧息。夫四荒之外不安其生,封畿之內勤勞不處,二者之咎,皆自於朕之德薄而不能遠達也。間者累年匈奴並暴邊境,多殺吏民,邊臣兵吏又不能諭吾內誌,以重吾不德也。夫久結難連兵,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寧?今朕夙興夜寐,勤勞天下,憂苦萬民,為之怛惕不安,未嚐一日忘於心,故遣使者冠蓋相望,結軼於道,以諭朕意於單於。今單於反古之道,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親與聯俱棄細過,偕之大道,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之民。和親已定,始於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