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平準書 (4)(1 / 3)

懿公之立,驕,民不附。齊人廢其子而迎公子元於衛,立之,是為惠公。惠公,桓公子也。其母衛女,曰少衛姬。避齊亂,故在衛。

惠公二年,長翟來,王子城父攻殺之,埋之於北門。晉趙穿弑其君靈公。

十年,惠公卒,子頃公無野立。初,崔杼有寵於惠公,惠公卒。高、國畏其逼也,逐之,崔杼奔衛。

頃公元年,楚莊王強,伐陳。

二年,圍鄭,鄭伯降。已,複國鄭伯。

六年春,晉使郤克於齊,齊使夫人帷中而觀之。郤克上,夫人笑之。克曰:“不是報,不複涉河!”歸,請伐齊,晉侯弗許。齊使至晉,郤克執齊使者四人河內,殺之。

八年,晉伐齊,齊以公子強質晉,晉兵去。

十年春,齊伐魯、衛。魯、衛大夫如晉請師,皆因郤克。晉使郤克以車八百乘為中軍將,士燮將上軍,欒書將下軍,以救魯、衛,伐齊。六月壬申,與齊侯兵合靡笄下。癸酉,陳於鞍。逢醜父為齊頃公右。頃公曰:“馳之,破晉軍會食。”射傷郤克,流血至履。克欲還入壁,其禦曰:“我始入,再傷,不敢言疾,恐懼士卒,願子忍之。”遂複戰。戰,齊急,醜父恐齊侯得,乃易處,頃公為右,車絓於木而止。晉小將韓厥伏齊侯車前,曰:“寡君使臣救魯、衛”,戲之。醜父使頃公下取飲,因得亡脫去,入其軍。晉郤克欲殺醜父,醜父曰:“代君死而見僇,後人臣無忠其君者矣。”克舍之,醜父遂得亡歸齊。於是晉軍追齊至馬陵。齊侯請以寶器謝,不聽,必得笑克者蕭桐叔子,令齊東畝。對曰:“叔子,齊君母。齊君母亦猶晉君母,子安置之?且子以義伐而以暴為後,其可乎?”於是乃許,令反魯、衛之侵地。

十一年,晉初置六卿,賞鞍之功。齊頃公朝晉,欲尊王晉景公,晉景公不敢受,乃歸。歸而頃公弛苑囿,薄賦斂,振孤問疾,虛積聚以救民,民亦大說。厚禮諸侯。竟頃公卒,百姓附,諸侯不犯。

十七年,頃公卒,子靈公環立。

靈公九年,晉欒書弑其君厲公。十年,晉悼公伐齊,齊令公子光質晉。十九年,立子光為太子,高厚傅之,令會諸侯盟於鍾離。

二十七年,晉使中行獻子伐齊。齊師敗,靈公走入臨菑。晏嬰止靈公,靈公弗從。曰:“君亦無勇矣!”晉兵遂圍臨菑,臨菑城守不敢出,晉焚郭中而去。

二十八年。初,靈公取魯女,生子光,以為太子。仲姬,戎姬。戎姬嬖,仲姬生子牙,屬之戎姬。戎姬請以為太子,公許之。仲姬曰:“不可。光之立,列於諸侯矣,今無故廢之,君必悔之。”公曰:“在我耳”。遂東太子光。使高厚傅牙為太子。靈公疾,崔杼迎故太子光而立之,是為莊公,莊公殺戎姬。五月壬辰,靈公卒,莊公即位,執太子牙於句竇之丘,殺之。八月,崔杼殺高厚。晉聞齊亂,伐齊,至高唐。

莊公三年,晉大夫欒盈奔齊,莊公厚客待之。晏嬰、田文子諫,公弗聽。四年,齊莊公使欒盈間入晉曲沃為內應,以兵隨之,上太行,入孟門,欒盈敗,齊兵還,取朝歌。

六年。初,棠公妻好,棠公死,崔杼取之。莊公通之,數如崔氏,以崔抒之冠賜人。侍者曰:“不可。”崔杼怒,因其伐晉,欲與晉合謀襲齊,而不得間。莊公嚐笞宦者賈舉,賈舉複侍,為崔杼間公以報怨。五月,莒子朝齊,齊子甲戌饗之。崔杼稱病不視事。乙亥,公問崔杼病,遂從崔杼妻。崔杼妻入室,與崔杼自閉戶不出。公擁柱而歌,宦者賈舉遮公從官而入,閉門,崔杼之徒持兵從中起。公登台而請解,不許;請盟,不許;請自殺於廟,不許。皆曰;“君之臣杼疾病,不能聽命,近於公宮。陪臣爭趣有淫者,不知二命。”公逾牆,射中公股,公反墜,遂弑之。晏要立崔杼門外,曰:“君為社稷死則死之,為社稷亡則亡之。若為己死己亡,非其私暱,誰敢任之!”門開而入,枕公屍而哭,三踴而出。人謂崔杼:“必殺之。”崔杼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