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瞞天過海”與股市內幕交易(1 / 3)

1988年,一股由於股票賄賂被披露而引起的風暴席卷了整個日本政治舞台,這場風暴在日本創下了幾個駭人聽聞的曆史記錄:首先,調查時間長:從1988年該案敗露直到1989年1月才告一段落;其次,波及範圍廣:在調查期間查出的涉嫌者包括政界、企業界、新聞界和教育界等各階層人士約200餘人;第三,被曝光者社會地位非常高,其中包括日本內閣副總理兼大藏省(注:即財政部)大臣、法務大臣和經濟企業廳長官三位內閣重臣,在一個月內相繼辭職,關心國際股票市場動態的讀者們一定還記得這件發生在1988年的醜聞吧?這就是被日本人民稱為“國恥”的利庫路特股票賄賂案,它之所以被揭露,是由於臭名昭著的股票內部交易。

在股票交易中,內幕交易無疑屬於不公平交易,利用職權通過內幕交易形式獲利的一方,實際上是在進行欺騙,使普通的利用公平競爭手段的投資者的利益受到極大損害。近年來這種內幕交易在國際股市中甚囂塵上,而且其手段花樣翻新,達到登峰造極的地步。內幕交易者經常使用的手段有:

虛報、假報各種公司報表,掩蓋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盈虧狀況,以求達到操縱股價的目的;

通過賄賂手段買通政府官員以獲得某些經營特權,擴大公司影響,從而達到影響公同股價的升降的目的;

為維持本公司股票的市場價格,股票發行公司以壟斷方式買進自己的股票,待價格大幅度上升時,再采取相應的對策,利用不同身份的個人,開立很多銀行賬戶,或者利用互相衝銷轉賬的方式等,人為的進行虛假的買空賣空交易,引起股票行情的劇烈波動;

承購包銷某些股票的證券公司采用壟斷的方法,在股市上大規模買進或賣出這些股票,操縱這些股票的價格在特定時間內的漲落等等。

對於這些伎倆,運用得爐火純青的人物可稱得上是著名美國華爾街證券經紀商伊文·博斯基,這位大亨在1975年開辦了一家股份公司,當時擁有的全部資產不過區區70萬美元,然而,這位博斯基真非等閑之輩,他利用了解股票市場內情者新提供的情報,大肆從事內幕交易,從中獲取超額利潤。例如,一個投資銀行家告訴博斯基,一家公司準備賣掉其五分之一的股票,憑借豐富的經驗,博斯基預計到該公司將被兼並,按照慣例,被兼並的公司股票價格肯定會上漲,於是,博斯基馬上行動起來,用低價購進了該公司170萬美元的股票,隨後又乘該公司被兼並後股價飛漲之機,決定拋出手中持有的股票,僅此一舉,他就賺取了2830萬美元,利用如此的手段,僅幾年的時間,他就使自己下屬公司的總資產達到了2016億美元,個人財產超過了2.3億美元!

然而,紙裏包不住火,1981年11月14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約翰·謝爾德宣布:博斯基因搞內幕交易而觸犯法律,法庭判處沒收其非法盈利5000萬美元,罰款5000萬美元,並剝奪其證券交易權利終身。

消息傳遍華爾街驚呆了投資銀行、證券公司、律師、經紀人和交易商,震撼了千百萬股票投資者,持續的股票市場牛市突然混亂不堪;買賣聲、呼叫聲響成一片;交易所中的人亂作一團。道·瓊斯股票指數一降再降,當日收盤時已下跌了43個點,此後兩天又下降了110多個點,震動之大,可見一斑。

在人們看來,博斯基真可謂手段高超,賺錢有道。實際上,他發財的絕活兒內幕交易,中國古代的兵書上早有記載,這就是聞名於世的《三十六計》中第一套勝戰計中的第一計,謂之“瞞天過海”。

“瞞天過海”按《三十六計》一書中的解釋,即“陰在陽之內,不在陽之對。太陽,太陰。備周則意怠,常見則不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