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國之亂的平定,鞏固了削藩政策的成果,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漢高祖分封子弟為大國所引起的矛盾,並為漢武帝以“推恩策”進一步解決王國問題,創造了必要的條件。七國之亂以朝廷軍隊勝利、叛軍覆滅、七國宗王喪生而告終。叛亂平定後,景帝在文帝基礎上進一步削弱了王國勢力:首先,繼續實行賈誼所提出的“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方針,在吳、楚、趙、齊四國舊地,又陸續封皇子十三人為諸侯王;其次,抑貶諸侯王的地位,剝奪其任官之權。具體辦法是:第一,“諸侯王不得複治國”,即不準諸侯王幹預自己封國的政務,諸侯王僅能享受到封國的“衣食租稅”。第二,削減封國官員,“省禦史大夫、廷尉、少府、宗正、博士官、大夫、謁者、郎諸官長丞皆損其員”。又改丞相為相。第三,剝奪諸侯王置吏權,改由“天子為置吏”。諸侯王培植黨羽、親信的途徑因之被堵死。七國之亂平定後景帝所采取的一係列削弱諸侯王勢力的政策,使諸侯王失去專斷擅權的條件,使其一舉一動皆在皇帝所派官吏的監視之下。從此,諸侯王與朝廷分庭抗禮及叛亂的可能性大大減少了。西漢建國以來逐漸膨脹並威脅統一政權統治的諸侯王,經過七國之亂後基本得到解決。七國之亂的平定,諸侯王勢力的削弱,不僅加強了中央集權,而且為武帝時期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勢力,為西漢走向鼎盛奠定了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