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納粹的誣陷和迫害,德國共產黨進行了堅決的鬥爭。德共發表聲明,指出“個人恐怖、縱火、破壞活動以及諸如此類的方法根本不在共產主義的策略手段範圍之內”。季米特洛夫在被審訊期間,把法庭當作揭露法西斯分子陰謀的講壇,他自任辯護律師,在法庭上發表演說,徹底戳穿了納粹當局所編造的誣陷共產黨的謊言,沉重打擊了法西斯分子的囂張氣焰,讓戈林、戈培爾等人在法庭上無言以對。季米特洛夫嚴正指出,國會縱火案是法西斯一手策劃的,是納粹黨鎮壓共產黨和工人階級的借口和序幕。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的發言,揭露了法西斯的陰謀,從而捍衛了德國共產黨的榮譽,也捍衛了國際共產主義運動的榮譽。由於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的堅決鬥爭和世界進步輿論的正義呼聲,德國法庭不得不將季米特洛夫等人無罪釋放。

在一片恐怖氣氛中,德國在1933年3月5日舉行了新的國會選舉。盡管納粹黨利用所掌握的行政資源進行大張旗鼓的競選宣傳,並得到來自工業界寡頭300萬馬克的資助,但選舉的結果還是令希特勒感到失望。盡管納粹黨實行高壓政策,但德國人民仍然勇敢地投票支持共產黨和社會民主黨,共產黨獲得了484.8萬多張選票,占總票數的12.3%;社會民主黨得到718萬1千多張選票,占總票數的18.3%。這兩個工人政黨共得選票1200萬張,占總票數的30.6%。納粹黨所得選票從1932年11月的33%的選票增長到44%,但仍然沒有獲得絕對多數,在國會中隻占有288個席位,沒有超過半數,隻有加上德意誌人民黨的52個席位,在國會647個席位中才構成簡單多數,距離控製國會所需的2/3還有很大的差距。顯然,希特勒並沒有通過議會選舉達到確立納粹黨獨裁統治的目的。

既然不能控製國會,希特勒便決定撇開國會這塊招牌。在希特勒的授意下,納粹黨夥同其附庸德意誌民族人民黨聯合向國會提出了一項“授權法案”。這項法案要求國會將立法職能轉交給政府內閣,這就涉及修改憲法的問題,需要國會的2/3多數支持才能通過。1933年3月23日,在取消了國會中81名共產黨議員的資格,並對社會民主黨議員進行毆打、恐嚇之後,國會以三分之二的絕對多數通過了授予希特勒完全權力的《授權法》。《授權法》為期4年,規定總理有權違反憲法,不經國會及聯邦議會同意就可以製定法律,有同外國締結條約權等等。從此,行政權和立法權統統掌握在希特勒手中,而國會名存實亡,總統的權力被架空,權力集中於總理一人。

繼1933年3月初取締了共產黨之後,納粹當局又先後解散了其他政黨,並於7月14日頒布了《禁止組織新政黨法》,以法律的形式規定納粹黨是德國惟一的政黨,凡組織新政黨者或維持另一政黨者將處以3年以下徒刑或3個月到3年的拘禁。同年12月1日,又頒布了《黨和國家統一法》,正式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納粹黨在德國各級政權中至高無上的地位。

1934年8月初,興登堡病危,內閣召開會議,決定將總統職位移交給希特勒。8月2日,興登堡逝世,內閣立即宣布將德國總統職務與總理合並為一。這樣,希特勒便攫取了總統兼總理的國家元首桂冠,並取得了對軍隊的最高統帥權。為了使這一繼承具有合法性,8月19日舉行了一次全民投票對總統和總理職位的合並追加承認。在納粹當局嚴密控製下,有90%的人投了讚成票。至此,希特勒集大權於一身,成了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獨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