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國門紀事(1 / 2)

1913年

(民國二年)

1月4日原津海關稅務司德璀琳去世,次日下午安葬於天津馬場道住所花園內。

1月14日。俄國撤消中俄兩國邊境俄國一側的百華裏(50俄裏)免稅地帶。

1月。粵海關黃埔分關平岡山房產因年久失修,部分塌陷,總稅務司批準拆除。

九龍關華員俱樂部成立,在香港政府登記為“印鴻小住”(1939年8月19日改為“中國九龍關華員俱樂部”)。

2月3日。總稅務司第6號機要通令:關於海關同仁進修會與總稅務司之關係事。

2月10日。蒙自關成立海關監督署,接替臨安開廣道對蒙自關的監督事務。

2月25日。總稅務司第2001號通令:海關關於錄用稅務專門學校畢業生經稅務處批準事。

3月3日。英、法、德、日、俄國郵局協議,他們的郵包由海關檢查發運,日本郵局不同意。

梧州關海關監督署成立,設在大較場下原鄂國公廟地。

廣西當局提出禁絕鴉片進口。

3月6日。江海關稅務司呈請總稅務司署,批準實行“進口貨卸存專用倉庫製度”。碼頭倉庫業主趁機縮短免租期限。

3月24日。新寧鐵路(江門一台山)修築到江門北街河邊,4月1日起通車。江門關在鐵路碼頭查驗進出境旅客。

3月26日。總稅務司同意津海關重建俱樂部及圖書館。

3月。廈門關監督公署恢複,直屬財政部。署址設於鎮邦街(今水仙路)。

總稅務司安格聯派潮海關二等幫辦卜魯師(B.D.Bruce)去協助清查亞東關賬目並處理該關結束事宜。

4月1日。甌海關稅務司取得了對50裏內常關的全部管理權,不再與甌海常關監督共同管理。

4月10日。總稅務司同意給津常關工作人員一定的津貼,因為他們工作時間長,任務艱苦。

4月14日。總稅務司通令各關稅務司,中央政府任命之海關監督白1913年4月1日起,由稅款中支付監督經費。標準如下:上海、廣州每月3000元;天津、福州、牛莊、芝罘及漢口,每月2500元;宜昌、九江、蕪湖、鎮江、寧波、廈門、汕頭、瓊州、重慶、安東及長沙,每月2000元;南京、蘇州、杭州、梧州、南寧及蒙自,每月1500元。

4月26日。袁世凱與英、法、德、日、俄五國銀行團簽訂(善後借款合同》。

5月7日。津海關稅務司歐森請長假3個月,總稅務司令由副稅務司羅爾瑜(C.H.Laum)代行津海關稅務司職務。

5月15日。煙台港口管理機構煙台海壩工程委員會正式成立,北京政府委派東海關監督王潛剛兼任會長,東海關稅務司任會計主任,委員會成員共5人。會長雖屬海關監督,但東海關稅務司掌握實際財權,華、洋商會及各國使團各有1人為委員。該會由東海關征收各項築港費、捐為經費,並掌握了港口各項管理權力。

5月20日。上海總商會電告總統、國會等機關,反對海關的“專用倉庫”辦法。

5月24日。總稅務司通令各關稅務司,稅款收入交由中國銀行收存,尚未設立中國銀行分行的地方,則交由中國銀行在當地特設的“派出機構”收存。

5月。廈門關首任監督陳恩濤到任。

6月1日。以袁世凱大總統名義任命的粵海關監督嚴家熾於本日到任,兼管三水、江門、九龍、拱北等關事宜,是為中華民國建立後的第一任粵海關監督。監督公署駐廣州素波巷。

6月2日。總稅務司為鴨綠江邊界貿易,即由朝鮮用火車運貨經安東赴東三省或由東三省經安東運貨赴朝鮮的減稅辦法,通令各關稅務司周知。

6月3日。總稅務司安格聯發布通令:下發各港口船隻章程標準樣本。

6月12日。總稅務司安格聯就海關對碼頭建造及港口管理的管轄權,應遵總稅務司意見一事發布通令。

6月14日。根據澳葡當局的有關規定,自是日起有關澳門鴉片銷售情況,由澳門官方向拱北關提供鴉片每天進口、煮膏、本地消費和出口到外國地方等的情況細節。

6月。東海關開始在煙台港征收海壩附加稅,聘請荷蘭工程師設計煙台海壩。

7月5日。北京政府稅務處任命胡銘架為梧州關監督。

7月12日。李烈鈞占江西湖口,宣布獨立,“二次革命”爆發。

7月16日。上海商人因反對實施進口貨卸存專用倉庫製度,上海總商會暗示要罷市。28日,總統命令由江海關通融辦理。江海關經與碼頭企業業主協商,延長免租期限後,該製度才得以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