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部曆法於鹹豐二年(1852)在天平天國的轄區內推廣使用,一年分為三百六十六天,分十二個月,不置閏月,不計朔望,節氣放在歲首。
馮雲山再次被投進大獄後,洪秀全聞訊大吃一驚,連夜從貴縣賜穀村的表兄家趕往紫荊山,當時已是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底,楊秀清、蕭朝貴等一幫賣炭的弟兄也已趕回紫荊山,不巧的時,楊秀清在路上得了風寒,話都說不了。
一幫人聚集在蕭朝貴家,商議營救對策,商議的結果是不容樂觀,監獄又不是賓館,盧六已經掛掉了,人身安全完全沒保障。
劫獄?這個想法比較大膽,但現在組織群龍無首,而且力量根本不足以對抗朝廷。啥?洪秀全?太抬舉洪秀全了,洪秀全這個領袖,是精神領袖,在當時隻起偶像的作用,真正的領導者是馮雲山。
劫獄不行,那隻好送錢了,但農民兄弟苦啊,手裏真沒多餘的零花錢,幸好眾人拾柴火焰高,東湊湊西湊湊,好不容易湊了一百兩銀子,由蕭朝貴、曾雲五帶著趕往縣城找曾雲五的遠房親戚著名訟師(當地)黃玉昆幫忙。
黃玉昆雖然沒有加入拜上帝會,但由於曾家的緣故,他和馮雲山也算是老相識,見老朋友蹲了大獄,他當即表示會盡力幫忙。
黃玉昆分析,王作新作為原告,將被告馮雲山弄進大獄,弄的還是謀反的罪名,但官府肯定不敢把事情鬧大,畢竟謀反罪一旦坐實,要上報兩廣總督,上帝是洋人的玩意兒,可能就會涉及到外交事務,畢竟國家已經明令宣布了傳教的合法性。現在,縣尉扣著馮雲山不放,無非就是為了錢財,這種大罪要是不趁機撈一把,簡直沒天理。
縣尉不殺馮雲山,但王作新肯定要置他於死地,這狗逼財大氣粗,有錢有勢,肯定會上下打點上下賄賂讓官府早點結案,就算官府最後把馮雲山放了,估計不死也殘了。
蕭朝貴被黃玉昆分析的一哆嗦,趕緊求救道:黃大律師,那怎麼辦?
黃玉昆:別急,我還沒說完呢,俗話說閻王好使,小鬼難纏,為了讓馮先生在監獄中少受些苦,就要對衙吏和獄卒進行進行賄賂,以防止他最後莫名其妙的蹲坑死、躲貓貓死、噩夢死、喝水死……
蕭朝貴瞪大了眼睛!
黃玉昆:幹嘛這副表情,你還別不信,這些奇葩事件在天朝都是有先例的,你以為我是嚇唬你的,以後出現什麼吃飯噎死、被尿憋死、呼吸喘死等事情也不要太驚訝,這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監獄製度,沒有最奇葩,隻有更奇葩。真相在哪裏?民眾看不到的地方!
蕭朝貴支支吾吾地說:可我們沒多少錢啊,這一百兩還是好不容易才湊齊啊,可都是家底了。
黃玉昆:你們沒有會費黨費什麼的以用作活動資金嗎?
蕭朝貴:沒有啊,洪先生、馮先生出去傳教的時候,都是由各個分會安排食宿的。
黃玉昆:這就是你們的不對了,怎麼說也得弄個公用資金用作活動經費啊。而且交黨費也是一門學問,既能解決組織的經費困難,又能發揚黨員的奉獻精神。你看,老電影裏麵不都是這麼演的嗎,某位戰士快要犧牲的時候,總會哆哆嗦嗦地從懷中掏出一塊破布,裏麵有幾塊大洋,然後說,這是我黨費,請幫我交給組織。由此可以看出,我黨追繳黨費的手段是多麼的凶殘,不交黨費,死不瞑目……
黃玉昆給蕭朝貴等人提出了“科稅”的手法,此後,拜上帝會也采納了他的建議,要求會員將收入的一些部分打入組織專用賬號,多的可以多交,少的可以少交,數額不限,就這樣拜上帝會有了自己的集體資金,一直到天平天國起義後,又建立了“聖庫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