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臥虎藏龍(3 / 3)

胡宗憲究竟有沒有建造“金鑾殿”,現在已無從稽考了。但這樣的行為是有諸多疑問的,疑問在於,對於胡宗憲這樣一個飽讀詩書、謹慎小心、極富心機的人,怎麼會一時糊塗授人以柄去建造這樣的一個宮殿呢?建牌坊那是可能的,畢竟是衣錦還鄉,胡宗憲想光宗耀祖。至於“金鑾殿”,聰明的胡宗憲絕無可能做這樣的糊塗事。最接近的情況是,胡宗憲極有可能讓一幫人幫助汪村建造了一個氣派非凡的“汪公大廟”,因為汪華畢竟是徽州的土地神,胡宗憲想祭奠一下這位了不起的先人,這樣的做法也情有可原。但胡宗憲造廟的事情以訛傳訛出去了,在經過政敵們的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後,便變成胡宗憲在建造“金鑾殿”——一種不健康的政體,往往會使很多事情扭曲變形,莫名其妙的悲劇與莫名其妙的成功,在概率上都是相當的。

讓人感到歎息的是,作為一個權傾一時,但此時卻已被貶成一介布衣的百姓,胡宗憲終究沒能逃脫這樣的毀滅方式。明清的“血滴子”真是無孔不入。

京城的欽差像鷹隼一樣飛來了,黑雲蔽日。胡宗憲不得不踏上了去京城的漫漫長路。胡宗憲走的那一天,龍川幾乎所有的鄉親都來送他了。胡宗憲什麼話也沒有說,隻是向鄉親們拱拱手,然後便跟著欽差走了。一大堆胡氏族人在村口呆呆站立,一直到大隊人馬消失在山路的盡頭。

胡宗憲進京之後,才知道事情遠沒有想象的那麼簡單。與金鑾殿事件疊加在一起的,還有另外一件事情:那就是汪汝正上交的胡宗憲在被彈劾期間寫給羅龍文賄求嚴世蕃作為內援的信件,信中還附有自擬聖旨一道。數罪並罰,胡宗憲被關進了大牢。在獄中,胡宗憲寫下洋洋萬言的《辯誣疏》,為自己進行辯解。可是《辯誣疏》遞交上去後,卻如同石沉大海,遲遲沒有結果。胡宗憲徹底絕望了,陰森的大牢中,54歲的胡宗憲長吟“寶劍埋冤獄,忠魂繞白雲”,一聲長歎,魂歸故裏。

一直到25年之後,胡宗憲才算得到平反昭雪。年輕的明神宗親頒《祭文》和《諡文》,天啊地啊的,悼念這位當年的重臣。其實昭雪又有什麼意義呢?這樣的“冤案”和“昭雪”一直是專製製度本身的一部分,悲劇本來就是專製社會的是伴生之物,製度本身的扭曲,當然會造成很多事件的扭曲,也造成人的扭曲。

曆史終於判定胡宗憲是一個“忠臣”了。但在生命的自然意義消失之後,這種由道德判斷為標準所產生的結果又有什麼意義呢?況且,“忠臣”或者“奸臣”的定義是幼稚的,人性的多變,勢力的多端,動機的不一,都能決定一個人的行為方式,這樣的行為,又何必跟有關品行相對應呢?人性從本質上說總是相同的,區別並不大,重要的是表達,是表達的土壤和製約。而非白即黑的劃分,顯然將所有的事情簡單化。這樣的定義,最根本的弱點是對人性缺乏深入的認識,理解還停留在“性善”或者“性惡”的淺層次上。在一個不成熟的政治體製中,用這樣的解釋顯然是說明不了問題的,不僅僅不能說明人,也不能說明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