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2章(2 / 2)

他飛速趕到派出所,與辦案的警察有了正式的接觸,了解到餘輝的涉嫌罪名是故意殺人,他想更多地了解一些,但警察不再多說了。

程駿意識到事態比較嚴重,必須要了解到更多,才有可能找到突破的環節。

他無論如何都不相信,餘輝會殺害方桐,但是警察會下拘留的決定,這多少可以表明他們已有足夠的理由相信這樣的事實,所以,程駿認定,這中間,一定出了什麼問題。

程駿不得不找到那位關係人,動了些方式,那關係人答應幫忙跟具體辦案的警察打個招呼。

很快,程駿見到了小聶,兩人作了不長不短的一個溝通。

程駿了解到了案情中的大致疑點,那些對餘輝實屬不利的,如果沒有實質性的,能推翻方桐是他殺的證據,或是能證明餘輝完全不具備作案條件的證據,那這個案子,警方鎖定餘輝為殺人犯的決心幾乎已確定。

程駿還了解到,警方在決定拘留餘輝的當天,已經持搜查證至他家作了全麵搜查。

他們在花園的一處,發現了泥土鬆動的痕跡,他們有理由相信,曾有人在那裏有過挖掘的行為。於是,他們認為,餘輝本來的意圖是想將方桐的屍體埋藏於花園,但可能因為某種原因還未能完全實現,他就將方桐的屍體暫時藏於閣樓的箱子裏,然後他至派出所報案,說自己的妻子不明原因突然失蹤,這是為以後讓方桐永遠地消失於人們視線的一個策略,可餘輝萬萬沒想到,方桐的屍體竟被家政員秦姐發現了。

還有,他們在衣櫥裏,很容易地就翻到一個紙袋,裏麵有一些照片,還有幾盒錄音帶,經過核查,是餘輝與趙敏偷情的證據,這對餘輝的作案動機,有了很有利的推動。再加上趙敏證明方桐死的當晚,餘輝並未與她在一起,很明顯餘輝在撒謊,他為什麼要撒謊,這是重大疑點,同時他也提供不了不在場的證據,這些都更加堅定了警方的判斷。

了解完這一切,程駿覺得暈透了,他仿佛都能看到餘輝站在法庭上受審的場景了。

程駿申請想見餘輝,被拒絕了。

程駿明白,在偵察階段想見當事人,是幾乎不可能的。

出了派出所的大門,程駿坐在車裏,腦子裏反複在糾纏一件事,是否要去跟趙敏談談。

餘輝至今仍堅持說自己在方桐死的當晚是跟趙敏在一起的,但趙敏否認了。

直覺令程駿認為,撒謊的那個應該是趙敏,因為他清楚地記得,那天小青回家後跟他提到一件事情,說她親眼見到餘輝跟趙敏一起出現在婦產科醫院,當時小青還十分氣憤,懷疑餘輝在外麵的那個女人就是趙敏。

但是,那是白天的事情,警察關注的,是當晚的情況,而趙敏偏偏在警察麵前否定了那晚與餘輝在一起的事實。

為什麼,趙敏不是說,她對餘輝的感情已經到了無發自拔的程度了嗎?可她為什麼在這樣的時刻卻對餘輝做這樣的事情?難道是她沒意識到這樣做的後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