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4章 [英國]多麗絲·萊辛(2)(1 / 3)

他向那軀殼俯下身去,撫摸頭顱上的兩個窟窿,他疑惑地想:那就是眼睛的位置;同時記起了雄鹿明亮的黑眸子。然後,他把那細小的前腿骨扭彎,橫在手心上擺動。

那天清晨,也許就在一小時前,這隻小動物還自豪而自由地漫步穿過灌木叢,甚至跟他一樣,身上覺得挺冷,但被寒氣刺激得振奮。它自豪地漫步在大地上,搖晃著鹿角,甩動著漂亮的白尾巴,呼吸著清晨的冷空氣。它像帝王和征服者那樣,穿過它自由支配的灌木叢,每一根草為它而生長,清澈的粼粼河水為它解渴而奔流。

可是,以後發生了什麼呀?這麼一隻腳步穩健而又敏捷的動物,難道會被一群螞蟻捉住嗎?

男孩好奇地向軀殼俯下身去。最上麵的那條後腿由於垂死掙紮時的緊張而伸得筆直,他發現大腿的中部折斷了,碎骨頭橫七豎八無端地突出來。原來如此!它瘸著腿跑進螞蟻群,當它覺察到危險時,卻沒法脫身了。不錯,但是那條腿是怎樣折斷的呢?或許摔了一跤?不可能,雄鹿太矯捷、優雅了,不會摔跤的。那麼,難道是哪隻妒忌的冤家用角觸的?

究竟發生了什麼?或許有幾個非洲人向它擲石頭,碰斷了它的腿吧。他們為了吃鹿肉,往往就是那麼幹的。對,肯定是那麼回事。

他頭腦中映現出一群呼喊著奔跑的非洲人、疾飛的石子、跳躍著逃走的雄鹿,可是,就在那時,腦中出現另一幅畫麵:他望見自己在晴朗、清新的早晨,陶醉在興奮之中,向一隻未看清的雄鹿猝然開了一槍;他放下獵槍,吃不準是否打中了。他終於想起已經晚了,該吃早飯了,不值得跟蹤幾英裏追一隻動物,因為十之八九那雄鹿會把他甩掉的。

刹那間,他不願再想象了。他又變成了男孩,耷拉著腦袋,抱著與己無關的態度,繃著臉踢那軀殼。

他挺起身,麵帶古怪的沮喪的神色,俯視那堆白骨,怒氣一股腦兒地消了。腦子裏空空如也,他隻看見周圍的螞蟻像涓涓細流在草叢中消失,窸窣聲變得微弱,幹巴巴的,宛如蛇蛻的皮在輕微地沙沙作響。

最後,他提槍朝家走去。他有些自嘲地提醒自己該吃早飯了;他跟自己說,天很熱了,熱得沒法在灌木叢中漫遊了。

他真的累了,吃力地走著,也不看看走在哪兒。當他看見自己的屋子時,蹙緊眉頭站住了。有些事還得想個明白。小鹿之死是同他有關的,他壓根兒沒有了結此事,它依然留在他的後腦勺,叫他不舒服。

不久,就在第二天清晨,他將避開一切人,走進灌木叢,思考這件事。

(沈黎譯孫梁校)

我最終是怎樣把心丟了的

如果我說我拿起刀子剖開胸膛取出心髒丟掉心髒很容易,然而不幸的是事情並非那麼簡單。也並非是我與常人有異,不經常想這麼做。

事情發生在我與兩個男人分別吃過午飯喝過茶之後。他們離開我奔赴新牧場時,我過了二年或許是三年半死的日子,我的心變成了石頭一塊,心已不能隨身而動,覺得其他器官都壓在心上了。嚴肅的愛情是人生至要或者說差不多是最重要的,我們大多數人都忙於對它的尋尋覓覓。然而即便當我們正嚴肅地愛著某個人時,我們仍然瞪著第八隻眼看是否會邂逅某個陌生人而後證明該陌生人更值得嚴肅對待。人生第二重要的是賺錢。

我離題了。我把跟我共進午餐的人(我們稱之為A)視為我的初戀,另外那個B為我真正的初戀,盡管弗羅伊德的信徒們堅持把我父親視為A而且可能把我哥哥視為B,還可能問:那你的二個丈夫及那些風流韻事算什麼?他們算什麼?我沒有真正愛過他們,像愛A和B那樣。我與B一拍即合,我們像炸彈一樣爆炸,盡管沒有跟A那樣簡單,因為我的心受傷了紅腫了,很可能是因為A的拋棄,也因為與A的斷藕連絲尚未一一扯清,盡管如此,一時間我與B如起火老屋,繼而轉入悲哀,我的心再度負重。與A共進午餐,與B喝下午茶,此二人消磨了我花樣年華的十年光景(期間的韻事不算),公平地講,這平衡了所有的喜(多而濃烈)和悲(哦上帝,上帝)——從一個人漂泊到另一人,親昵地談這談那,與此同時我的心不過在淡淡的回憶中掙紮,記憶之魚在長長的鬆鬆的線的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