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戲說:天南海北(1 / 3)

螢火 ◎文/青慧雯

人們記住了太陽,記住了火炬,而螢火,被吹走,被遺忘。

—題記

鹹陽城,明月樓。

這是鹹陽城內最熱鬧的地方,南來北往的商客都在這兒歇歇腳,喝喝茶,聽老王說書。

老王可是這鹹陽城內消息最靈通的人,早年參過軍,邯鄲城破時,他還曾在城牆上站過崗。後來因為負傷而被遣送回來,秦統一六國後,便在這明月樓裏當起了說書人。可你還別說,他因為親曆戰事,以至於故事各個精彩、傳神,使明月樓的名氣也變大了,老板自是高興,把他奉為上賓。

“諸位大爺,今天我老王獻醜了。”隻見一個六旬老漢緩緩走上戲台。

接著就是滿堂喝彩,唯獨一個坐在角落的青衣男子沒有什麼反應,繼續低頭喝茶,再仔細一看,他的眼珠竟如死魚的眼珠一般,原來早已瞎了。但他衣衫整潔,神態、動作幹淨利落,倒也不似病人。

“今天,我就給大家講講荊軻刺秦的故事,話說當年……”老王坐定後娓娓道來。

青衣男子的手一抖,差點沒抓穩茶杯,片刻之後,他安定下來,認真地側耳聽著。

“那荊軻行俠仗義,豪爽大氣,自然是好友眾多啊。”老王講得很激動。

好友眾多……是呀,想當初……青衣男子微微歎了口氣。

當年,他與荊軻初次相遇,兩人都覺得誌趣相投,便在大街上旁若無人地唱起了歌,有美酒與兄弟陪伴的日子,那是何等快樂啊!

青衣男子將茶杯端起,用袖口遮住了麵部,似乎是不想讓別人看見他在皺眉。

“啪—”驚堂木一拍,老王的聲音又再次清晰起來。

“大家呀,這荊軻刺秦,可不是說,那個叫英勇無畏。當時,在燕子丹的送別下,他隻是說了……”

“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複還。”青衣男子輕輕吟出了這句話。

他怎麼會不知道,這句話,是他對荊軻說的。那首曲,也是他為荊軻所作。本來,他想陪荊軻同去,可是,荊軻阻止了他。即使知道朋友有危險,他也隻能獻上一曲,於江邊擊築高歌,望他珍重,可是……可是……

青衣男子的手用力捏住了杯子,杯中茶水蕩出一圈圈波紋。

“高大人,可找著您了。”一個威武的聲音突然從背後傳來,不覺又壓低了聲音,“秦王請您進宮表演。”

他輕輕放下杯子,起身,扶住了那個人的手,手很粗糙,是個武將。

“走吧。”

“那荊軻也是用心良苦呀,他把匕首藏入了地圖……”老王的聲音還在從後飄來,他卻已隨那人走上了大街,邁向王宮。

仔細想想,他又何嚐不是用心良苦?一年前,得知荊軻刺秦失敗,他悲痛欲絕,他甚至想立刻衝入秦宮,殺了秦王。

可是,他沒辦法。

秦王如鐵牆般的軍隊,他沒有辦法。

於是,他刺瞎了自己的雙眼,苦練擊築,終於被貴族發現,請入府中表演,又被推入宮中,再後來,成為秦王的禦用樂師。大概隻有蒼天才知道,為了報滅國之仇,喪友之痛,他究竟受了多少苦。

他已進入了大殿,坐上了位子,伸手,撫上了築。

“高樂師,開始吧。”一個威嚴的聲音從正前方傳來,是秦王。

明月樓。

“那荊軻翻開地圖,拔出匕首,猛地向秦王刺去。”老王壓低嗓門快速道,“可惜呀……隻割下一片衣袖。”

“唉—”滿座賓客無不歎息。

大殿。

他用起全身力氣,舉起築,聽聲辨位,朝秦王擲去。機會僅此一次。

“當—”築落地。

不中。

“高漸離!”秦王怒吼道。

結束了,他想。

明月樓。

“從此,荊大俠被葬在了城東的落日坡上。”老王起身離開座位,朝東邊深深鞠了一躬。

茶館中的人漸漸離座散了,可老王依舊沒有抬頭。

明天,就是荊軻的祭日。

大殿。

他放聲大笑,拔出了袖中早已藏好的短劍,反手刺入了胸膛。

荊兄,我來陪你了。

大殿一瞬間靜得可怕,那個曾橫掃六國的君王,此刻似乎消了聲息。

“當誅不赦,對外禁傳此事,宣樂師高漸離病逝。”

“諾。”

次日,明月樓。

“喂,老王,你知道嗎?高漸離高大人神秘失蹤,而且,全國突然禁止擊築,違令者斬,秦王還下令大殿亦不準人靠近,你說這為什麼?”老板拉住了正欲上台說書的老王。

“是嗎?”老王偏過腦袋,似乎在思考。“是祭奠了,怕再也沒人能超越高樂師了。況且……他也很快會被人忘了。”

“別廢話了,今天講什麼?”一位看客耐不住性子叫嚷了起來。

“各位看官久等了,今天就講專諸刺吳王僚。”老王神定氣閑地走到了台子上,拍了拍驚堂木。

“好!”又是一片喝彩,與往日無異。

落日坡。

荊軻墓旁,又添了一座新墳。

隻是無人上香與祭奠,上麵雜草叢生,相當破舊,是座無名墳。

前來吊唁荊軻的人在上香後總會在無名墳前停一會兒,思忖這座墓的主人與荊軻有什麼關係,為何兩墓並建於此。

似乎沒有人記得,他是作那首傳世名曲《風蕭蕭兮易水寒》的樂師,也似乎沒有人記得,他是與荊軻同一時代的傳奇刺客—高漸離。

有主題的故事 ◎文/任其樂

我時常想虛構一個人物,讓他代表我,說出我的想法,也就是類似於戲中戲的文體格式。但後來我發現這樣的格式很不適合我,太複雜了。我是一個過分簡單的人,寫出的文章也簡單,突然寫這麼拐來拐去的文章,很害怕駕馭不住。可思前想後,我還是決定寫下去。如果真的駕馭不住,那就讓這篇文章自己去駕馭自己吧。

我虛構的人物是一個作家,女作家。

作家總想寫一篇小說,小說的主人公要有一個男的,還要有一個女的,所以這是一篇愛情小說。這兩個主人公不能成年,一成年就費事,牽扯的事情就多:工作好壞身體狀況家庭背景醫療保險,搞不好還有雙方父母反對。這些冗長而繁雜的事情在作家眼裏是很多餘的。作家是個過分簡單的人,寫出的文章也簡單,這麼拐來拐去的文章,她害怕駕馭不住。於是她限製主人公的年齡在十八歲以內,正值一個什麼季,好像是花季,也可能是雨季。

兩人從小學就認識,他比她高一級。小學教學樓的樓層和年級數成正比,一年級在一樓,六年級就在六樓。可笑的是這個六樓腦袋上還有一個七樓,被會議室和校長室占領,顯示其地位尊貴。

每天放學,男主人公都會先下一層樓,女人公通常會在樓梯拐角處等他,然後一起回家。兩人一路上有說有笑,小學生,煩惱絕不會太多。

平平常常過幾年,男主人公六年級,女主人公也六年級。女主人公的學習好,體育也好,擅長跳高,所以四年級就被跳過去了。這一舉動被鄰居們嘖嘖誇讚,都誇她腦子好使。雖說這話是誇腦子的,但女主人公也很高興。唯一有些鬱鬱的是男主人公,他在女主人公麵前一直有成熟的心理優勢,如今卻平起平坐……也不能說是平起平坐,女生的青春期早,個子一下冒得老高,男主人公站在她身邊,覺得非常委屈。

兩人還是一起走,望著背影,好像一個姐姐和一個小弟弟。

後來鬧出一點事,學校裏打了場群架,以班為單位。畢竟還在小學,不成熟,打架也不挑地方,隻知道往人少的地方招呼就行。於是地點就選在七樓。那時男主人公剛接觸香港黑幫電影,學了個詞叫“火並”,所以一聽打架立馬熱血沸騰,拿起家裏晾衣服的杆子就火並去了。結果自然而然,還沒開始打,喊得最凶且目標明顯的男主人公就被校長一舉拿下。

幸虧男主人公當時沒拿杆子戳校長,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無辜的男主人公就這樣被校長揪到校長室,整整訓了一下午。校長管理學校的能力好不好男主人公不知道,但他知道隻要當了校長口才一定都很好。好幾次男主人公都有“揭竿而起”去戳校長眼睛的衝動。幸運的是校長寬宏大量,連男主人公家長都沒請,隻是把晾衣杆給沒收了。

男主人公頭暈眼花地出了校長室,背起書包下樓回家,到六樓時,愕然發現女主人公呆呆地站在樓梯拐角處等他。

男主人公突然覺得找回自我了,笑了。女主人公抬頭看了看他,也笑了。

男主人公走到她麵前,鼓起勇氣,說了六個字:

“呃……你帶錢了嗎?”

“幹嗎?”

“……買晾衣服的杆子。”

作家寫到這兒,笑了。翻看了一下前麵寫的故事,又搖了搖頭。毫無疑問,這是一個沒有主題的故事。女主人公不可能天天在樓梯拐角處等男主人公,一直等到兩人變了鬼,這樣一來,這就變成鬼故事了。於是作家想了想,決定添一個主題。

畢業了,上初中,男女主人公考了同一所中學,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然這個故事就沒辦法發展下去了。兩人的關係依然要好。同學眼裏,他們早已超脫了朋友的範圍,老師也時常看他們不爽,但沒辦法,兩人一點實質性的發展都沒有,所以一點沒讓老師抓到把柄。這讓老師萬分無奈,恨不得催促他們進展得快點。

故事的轉折在第二年,男主人公上初二,女主人公卻突然休學。這讓男主人公很不解。女主人公告訴他,她要到外地去一年,但學籍保留在這裏,一年後她還回來。時間證明了她的話,女主人公確確實實消失了一年,隔年準時地回來了。這是男主人公一天天掰著手指頭算的。

因為休學一年,當男主人公初三時,女主人公上初二。一切仿佛回到從前,加之中學的教學樓風格抄襲小學的,所以兩人又開始了你等我我等你的日子。

寫到這裏作家再一次停住了,她跑到洗手間洗了把臉,深呼吸了一下,她覺得自己身體某處突然疼了起來。

她笑了,笑得很苦,說句實話,她著實想讓男女主人公這麼你等我我等你地走下去,可是不行,這篇文章必須要有一個主題,無論這個主題多麼的惡心,她也得寫下去。

女主人公好幾天沒來上課了,男主人公越來越覺得事情不對。有一天,話跑到嗓子眼實在憋不住了,他打電話問女主人公一年中去幹了什麼還有最近為什麼沒來。

“治病。”

“什麼病?”

“很不好的病。”女主人公頓了半天說,“那種治不好的病。”

男主人公笑了:“我們這又不是拍電視劇,你別整這悲劇嚇我。”

“我不會為了嚇你去休學一年的。”女主人公說完就掛了。

男主人公還是不相信,可後來他信了。他知道她得了一種名字很長從來沒聽過的病,因為這個病一個狗屁專家斷言女主人公隻能活兩年三個月。女主人公開始也覺得很可笑,因為悲劇都是發生在別人身上的,她從來都是個看客,不可能變成一出悲劇的主人公。但是後來她的脾緩慢加劇的疼痛讓她接受了一切—她休學一年診斷治療的結果是她隻能活兩年三個月,唯一的交換條件是她變成了一出悲劇的女主人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