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剛剛下過一場暴雨,帶著水汽的微風把盛夏的酷熱一洗而空。遠處,連綿起伏的低矮丘陵是這一帶的主要地貌,這一帶人煙稀疏,是帝國主要的林區,木材大多從這裏伐出。一條道路沿著森林的邊緣蜿蜒而行,約莫二十名騎著馬的人正在趕路,因為剛下過雨,道路變得很泥濘,馬兒走在上麵會很吃力,看來今天他們是趕不了多遠的路了。
這夥人雖然略顯疲憊,但是行進之中隊伍依舊保持的很好。雖然隻有二十人左右,但是行伍之間卻是標準的行軍隊列。最讓人驚奇的是他們這夥人的裝束了,這一行人都一身騎士時代的輕騎兵盔甲,拿的武器是劍而不是馬刀,也沒有配火槍。
走在路上,要是被一些年紀大點的人見到,他們就會認出,這夥人是騎士,那種從小修煉鬥氣和武技的騎士。在人類很早很早的時候,部落時代的時候,這些騎士和那些祭司一樣,被部落裏的人所崇拜著。他們甚至比那些隻會一些簡單魔法的祭司更強,所以那些部落時代和黎明時代湧現出來的很多很多偉大的英雄傳說的主角大多是騎士。幾乎所有的貴族家的男丁,從小就要接受騎士訓練,圖諾的父親弗瑞德公爵是騎士,他爺爺也是,所有的貴族都是。但是後來,隨著魔法理論的逐漸完善,尤其是艾米麗創辦魔法學院,終結了黎明時代,也宣告了騎士的漸漸沒落。因為學院成係統的培養出了大批優秀的魔法師,而且同級別下魔法師也遠比騎士強大。如果不是因為成為魔法師是必須要有魔法天賦的話,誰還願意每天起早貪黑,辛辛苦苦的修煉武技?
如果說魔法的興起讓騎士漸漸式微,那麼科技,尤其是槍的出現就徹底打垮了騎士。一個騎士苦修十年,如果他資質夠好,修煉也刻苦的話,是可以練出有顏色的鬥氣的,但是就算是金色的鬥氣,在十步之內也擋不住火槍手的一發子彈。唯有高階的銀色鬥氣,才能在正麵硬抗子彈,而一個普通人隻是想開槍的話,根本不需要學,射擊的要領隻要幾句話就能講清楚。而最快隻要五天時間的練習,就可以熟練的上子彈,加上一點簡單的隊列練習,再練習幾次射擊,很短的時間內就能拉出一支戰鬥力不強,但也能湊數的雜牌軍隊來。
但這一夥人可不是什麼雜牌軍,他們是真正意義上的傳統騎士,而圖諾·斯圖文特跟著這夥人趕路已經快二十天了。二十天前,圖諾還是在西部軍事區和父親還有大哥在一起,但是父親卻忽然命令自己返回家族的領地。十五歲的圖諾不明白父親的命令,但是他已經習慣了聽父親的話。
但是就在一個月前,帝國僅有的那幾條鐵路全部被征作軍用,圖諾一行隻能靠著飛艇和馬趕路。從西部軍事區到斯蒂夫省停靠補給,再橫穿斯蒂夫省到赫頓維爾公爵的領地,也隻有這一段路是有飛艇可以坐了。接下來,他們便騎行了十五天,好在他們也並不趕時間,一路走走停停,倒也不很吃力。現在,他們剛剛走出紐倫特省,正在卡納斯家族的領地上,而走出卡納斯家族的領地之後,就是斯圖文特家族的領地了。
“大人,前麵有個旅館,今天就在那休息吧。”一個直騎在圖諾身邊的年輕騎士說。
“好吧,這樣的路也走不了了。馬丁,我們為什麼不走大路?”圖諾被著二十名騎士圍在隊伍中間,他反問那個年輕的騎士。實際上,圖諾這一路下來可謂是低調了,沒有驚動任何地方官員,也沒有知會任何一名貴族。哪怕是在貴族的城堡外擦肩而過,哪怕隻要敲開城堡大門就能得到貴賓的禮遇,他們也寧願睡在樹林裏,甚至連大路都不走。
這個叫馬丁的年輕騎士向圖諾解釋到:“這是您父親大人的命令,務必盡快的秘密護送您回到城堡,大路上經常有軍隊經過,我們太顯眼,不能惹麻煩。”
“又是我父親的命令,時間也不早了,那就在那個旅館歇腳吧。”這個總不是父親的命令了吧?
到了旅館門口,圖諾一行便下馬,留下了五個人照看馬匹,一共十六個人就浩浩蕩蕩的走進了這家“黑啤酒”旅館。一進去,他們便成了所有客人的焦點,畢竟這年頭騎士少見,何況還是一次這麼多。看了幾眼,看著他們又髒又累,隻當是某個落魄的騎士團的人,便再無興趣,接著又回去聊天了。
“嘿,你聽說了嗎?國王穀被打通了,我們的人已經進了克瑞斯的地盤了。”
“嗨,你這是什麼時候的舊聞了?弗瑞德大人都已經在國王穀以西一百裏的地方紮營了。”
“不對吧,我聽說第三軍團的斯泰格將軍才是地麵部隊的總指揮啊。按理說他功勞最大吧?”
“我覺得啊,這次是空軍的功勞最大……”
這一路下來,隻要是有人談話的地方,那十有八九就是在討論戰事,而討論戰事的,又十有八九會扯到父親和斯泰格誰的功勞大這個問題上去。
旅店的老板笑嘻嘻的跑了過來,老板眼尖,一眼就看出圖諾是他們這夥人的頭,便對他說:“大人要吃點東西嗎?那請這邊坐,要吃點什麼?黑啤酒可是我們的招牌,您一定要嚐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