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想吧,在還沒來到市裏,還在安都鎮上生活的時候,他是一個什麼人呢?當時他不過還是一個有點兒英俊,卻沒有工作,沒有收入,完全稱得上是吊兒郎當、無所事事的人。在那麼幾年時間裏,他也看上了安都鎮上個別有幾分姿色的女孩子,想要把對方追到手,可因為他腰包空空,自己先心虛,嚐試向兩個女孩子追求過,對方也不願意正眼看他,叫他一直都沒法跟隨便哪個女孩子談上對象,更不用說是結婚了。誰知到了市裏後,因為他是給選為做演員、做男主角,工資很高,結果他在第一眼看見謝清瓊時就對她有了好感以後,開會時大大咧咧地坐到了她身邊去,這就叫他們兩個人之間的關係迅速親近起來,到現在謝清瓊不僅請求他跟她“演戲”,還來了這種很實質的事情:讓他以後跟她家裏人住在一起,在如果他和謝清瓊分房住的情況時,已經可能讓他吃到她家的飯,睡到她家的房,還可以讓他有更多機會與她接近,增進他們兩個人之間的感情,使他以後真的能有機會跟她結成一對兒。要是她從此就讓他同她睡在一間房的話,我的媽啊,那他同她發生很親密的關係,那還會再有什麼障礙、還會不很快嗎?
曾學兵想到這樣美好的前景,不管是哪一個方麵,都是他所渴望,所向往的,他當然都很接受了,想叫他內心不快樂,不激動,那是沒有什麼可能的。
“唉唉,一個男人長得好,給一個難找到滿意對象的美女看中幫她演假談對象,也真是一件美事,大美事啊!”曾學兵禁不住在心中這樣想。
由於曾學兵心中很高興卻故意隱忍著不讓自己把那種高興表露出來,這樣他便沉默了一會兒,沒有馬上回答謝清瓊的問話。
謝清瓊看起來很擔心他會不願意接受她的想法,見他好一會兒沒吭聲,就急起來,問他:“阿兵,不行嗎?你不願意那麼快搬到我家來住嗎?”
“哦,我是很願意搬到你家來住,隻是我們還沒扯結婚證,沒辦酒,有些名不正言不順的,我不知道這麼心急搬來好不好。”曾學兵讓自己顯得很鄭重其事又慢條斯理地回答說,在心裏想:“我要是真的搬到你這兒來住,我以後可能更舒服些,也可以從此讓成思菲在歌舞團那間我同我阿妹他們住的房子裏住得舒服些,一舉兩得,我可很喜歡。”
“有什麼不好的。”謝清瓊一臉不以為然的樣兒說,“現在可不同改革開放以前。如果是在改革開放前,談對象都很敏感,不能當著別人的麵去談情說愛,當著別人的麵去談可能會給當成***分子給抓起來,遊街示眾。那時我還沒同你結婚之前要請你到我家來住,別人就算不把我們給抓起來,也準會講我們的閑話,單是口水都能把我們給淹死。現在可不同了,已經沒有那種顧忌,許多人還沒結婚、辦酒之前就住到了一起,就像我家這附近有幾個我認識的人吧,就是這樣,所以你也住到我家來,什麼事都不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