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魯立是不能明目張膽地去阻止賴爭和曾小麗談上戀愛的,因為他們都是未婚青年,有談戀愛結婚的資格和權利。雖然他這下已經清楚地曉得,他除了在潛意識裏反感賴爭,也還妒嫉他,不希望他跟曾小麗成功。當然他也不是希望自己能跟曾小麗有什麼機會:這個他用不著有什麼冠冕堂皇的理由去為自己辯護——他是有自知之明的,曉得自己更配不上曾小麗,將來想養活她和家庭都不行。那麼在這種情況下,要怎麼樣才能讓曾小麗曉得她和賴爭之間的距離,理性地對待和選擇她跟賴爭以後的關係呢?

這可真是挺費腦筋去想的。

如果單是論家庭條件的話,賴爭配曾小麗那應該是隻有空餘,沒有不足的,不象他這樣配不上她,不能從這方麵去下手阻止賴爭跟曾小麗談上。那麼要用什麼辦法,才能讓這種目的成功呢?

魯立決定采用一種特殊的辦法,讓曾小麗能更快去了解賴爭的本性,然後去憑她自己的理性和頭腦為自己的人生前途做好考慮。這樣魯立就特意買了兩個大蘋果,逮著賴爭將會跑去辦公室之前的時機,自己先跑了去,在賴爭要出現的時候,他就將蘋果遞向曾小麗,做得溫文爾雅一般地說:“小麗,我請你吃水果。”

曾小麗還沒有看見賴爭,對賴爭沒有一點兒防備,立刻就快活地說:“好哩,好哩,我吃,我吃,謝謝你!”

在她這樣說著話兒時,賴爭就出現在了這兒,眼露咄咄逼人的妒忌樣兒,問唐魯立:“你怎麼想到給小麗買蘋果了?”

“嗨,真是太巧了,我請小麗吃蘋果的時候你也來了,也請你吃一個吧,如何?”唐魯立故意不看他的臉色,隻顧左右而言他。

賴爭卻立刻嫉妒心膨脹到了極點,很生氣起來,完全把唐魯立當成了情敵,黑著一張臉兒拿手一拍他送到自己麵前的蘋果,將它拍掉到地上去,然後滿帶怒火地道:“這什麼爛蘋果!也能給人吃嗎?!誰愛吃誰吃,我才不會吃!”跟著他就毫不客氣地向唐魯立下了逐客令:“你這下快走,不要再呆在這辦公室裏了,如果再呆,小心我對你不客氣!”

在他這樣發怒的時候,眼神裏麵有一絲殺氣,揮起拳頭似乎想揍唐魯立,可看看曾小麗,他有所顧忌,又悻悻地放下了拳頭去。而曾小麗呢,則顯得挺尷尬的,眼睛看看唐魯立,又看看賴爭,想把蘋果給回唐魯立,卻又最終沒給,一副似乎不知如何是好的樣兒。

唐魯立多少達到了自己的目的,就做樣子打了一個噴嚏,說一聲:“這是怎麼回事啊?怎麼送一個蘋果給別人吃也不行啊?”然後便不再在這兒多呆下去了,什麼話兒都不再多講,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