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在玉米田裏,閃閃的爸爸開槍射擊了一群正在搗亂的烏鴉,那些家夥用又長又尖的嘴巴偷吃爸爸種的玉米。可惜他的槍法不夠準,打偏了,隨著“砰”的一聲槍響,烏鴉紛紛尖叫著飛逃而去——除了一隻年幼的,它太小了,撲棱著翅膀怎麼也飛不上天,於是在地上跑起來,試圖逃離玉米地。
閃閃爸爸開始追趕小烏鴉,成功逮住了他,這時,他發現鳥兒的右翅中了鉛彈,不過其他地方沒有受傷。
小烏鴉拚命掙紮,想去啄抓著他的那雙手,可惜他太小啦,怎麼也啄不到,最後,爸爸決定把他帶回家給閃閃。
“閃閃,瞧我給你帶來一隻寵物。”他進屋時說道。“他的翅膀受了傷,飛不起來了,但是別讓他靠近你的眼睛,防止被啄傷,你要知道,這個小家夥野性十足。”
有了小寵物,閃閃非常開心,她立刻讓媽媽為小烏鴉包紮,希望傷口能快點愈合。
小烏鴉的羽毛烏黑發亮,後背和兩翼綴著漂亮的紫藍色,又像是閃著光澤。淡褐色的眼睛很明亮,透著一股狡黠,他注視閃閃的方式很奇怪,先是把頭轉向一邊,用右眼盯著她,然後再扭到另一邊,用左眼看。閃閃經常會很好奇,她想知道自己在小烏鴉的兩隻眼睛裏是否一樣,還是有什麼不同。
她給寵物起了個名字,叫“烏鴉吉姆”,因為爸爸說過,所有的烏鴉都叫吉姆,雖然他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不過這個名字很適合他,所以閃閃也不去管為什麼了。
因為沒有籠子,又害怕烏鴉逃跑,小姑娘在烏鴉吉姆的腿上栓了一根結實的繩索,另一端綁在椅子上——或桌腿上——在屋子裏的時候,烏鴉可以在繩索牽引的範圍內四處跑動,但是逃不掉。出門時,閃閃會牽著繩子,就像牽小狗那樣,烏鴉吉姆在前麵跑呀跑,時不時停下來等待主人,待閃閃走近了,他又會繼續向前跑,盡力尖著嗓子叫著“呀!呀!”。
他很快意識到閃閃是自己的主人,所以經常會躺在她的膝蓋上,或停落在她的肩膀上。隻要閃閃一進屋子,他就會用懇求的語氣大喊“呀!呀!”,直到被捧到手上,或者被注意到。
一隻狂野自由慣了的鳥兒這麼快就變得溫和順從,這的確是樁奇妙的事。閃閃的爸爸說這是因為烏鴉太小,還因為受傷的羽翼斷了他的後路,沒法兒飛上天,重新加入夥伴的隊伍。可事實上,烏鴉吉姆並沒有看起來那麼溫馴,他本性邪惡而且忘恩負義,你很快就會看到了。
幾個星期後,他已經成了名副其實的寵物,深得小姑娘的喜愛。他也會偶爾製造些惡作劇,惹得媽媽發飆,就像踩進牛奶鍋呀,在閃閃還沒來得及阻止時就跳上餐桌、吃掉爸爸的南瓜派呀。不過哪個寵物不惹麻煩呀,所以烏鴉吉姆也隻是受到媽媽幾頓嚴厲的批評而已,這可一點兒也沒影響他的心情,也沒讓他有絲毫的不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