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雪出事了,被抓起來了,她這輩子都不可能出來了。
這個消息是媽媽告訴我的,此時正是寧靜的午後,淺淺金色的陽光讓人感到無比愜意,而這一切的美好卻被殘酷的撕碎,突如其來的,毫無征兆的。
“夢雪這孩子表麵看來穩穩當當的,人也長得漂亮,真沒想到她居然能幹出那種事,現在這人真是沒處看,想想都覺得可怕,原來我還一直希望她能當咱家的兒媳婦,還好這事沒成,不然現在咱家也得跟著一起丟臉,看來老天還是很開眼的,沒把咱家也扯進去,這真是祖上積德啊。”媽媽慶幸地說。
對於媽媽的長篇大論我一直保持沉默,我不是不感興趣,而是實在無言以對。
看我不言語,媽媽接著說:“你怎麼不說話,聽沒聽見我剛才說的話,你不會傷心了吧?現在你應該慶幸才對。”
我還是不說話,蹲在玄關裏穿鞋,未了才說了一句,“媽,我上班去了。”
“你不睡會了?”
“現在不困,不想睡。”
“這孩子。”
我剛出門,媽媽又追出來,“小嶽,秦嶽。”
“什麼事,媽。”我回了一下頭。
“到單位了趴桌上睡會。”
“知道了。”
我蹬蹬蹬地下樓,跑到馬路上叫了一輛車坐上去,我平時都是步行去上班的,可是今天我實在沒有力氣。
很快就到了單位,由於正是午休時間,單位裏很安靜,我快步來到自己的辦公室,把門反鎖上,當我一步一步挪向自己的椅子時,我的眼淚就在這一刻開始泛濫。
打開電腦,登陸QQ,我看到那個熟悉的頭像,在往常它一直都是亮著的,而現在卻是灰暗一片。
“小蜻蜓快出來!”那個頭像像施了魔法的咒,讓我情不自禁就要去跟她說話。
“再敢不說話,當心你會撞上我的蜘蛛網。”
要是在往常她看到我這樣說,她一定會說:小生怕怕,放過我這隻小蜻蜓吧。
可是今天,她卻沒了聲音。
夢雪,我可愛的小蜻蜓,你聽見我在叫你了嗎?你聽見了嗎?
從記事起我的家就位於盤錦市的一棟老式的居民樓裏,那棟居民樓是建市以來最為傳統,也是最具有社會不斷更新的一個重要識別,我家住在三樓,很普通但很溫馨的一個家園,我愛我的家,愛這個古老而質樸的地方。
有人說愛一個地方,是因為那個地方有自己心愛的人,不過這句話說的還是有道理的。
夢雪的家就住在我家樓上,我每天總是想方設法可以和她見麵。
不知道是不是我這個人過於早熟,從十二歲那年我就有了對愛意識的萌動,但那種念頭很單純,沒有一星半點的肮髒。
不過現在想來當年幼稚的我會過早萌動那種念頭,並不完全是因子我的複雜,而是麵對一個柔曼可愛的女孩,最終無法自持。
我很早就愛上她了,我相信如果她站在你麵前,你的眼睛也會忍不住要在她臉上駐足,也會忍不住要為她心動,為她著迷。
她全名叫李夢雪,其實我還是喜歡叫她小蜻蜓,她有一張那樣美麗的臉和嬌巧的身姿,很多時候她總是像一隻可愛的小蜻蜓一樣,飛舞在我身邊。
她比小五歲,別的方麵我都沒覺得我和她有什麼不妥,可是偏偏就這五歲,著實讓我感到擔心。
相差五歲,這就意味著我不能跟她同在一個班級,不能同在一個班級,就不能看到她的動態,萬一有哪位帥哥相中了她,萬一她會舉手投降,萬一……那我豈不是……
唉,想想就覺得頭疼。
不過我也有我的優勢,我的爸媽跟她爸媽都在同一個單位上班,而且兩家的關係也相當融洽,這樣我似乎就可以捷足先登。
那時我們的爸媽工作都很忙,下班回家通常很晚,這也正合我意,所以每天接夢雪放學就成了我的任務。
好在夢雪跟我在一起時從來不哭不鬧,而且我發現她特別喜歡跟我在一起,她喜歡聽我給她講故事,喜歡聽我給她唱歌,有時我唱歌她還在一邊伴舞,就是因為她的舞姿,我就給她起了個名字叫小蜻蜓,可是她卻說她要叫紅蜻蜓,因為她的裙子是紅色的。
時間流逝,一轉眼就是幾個年頭,我和她都在歲月的淹沒中悄悄地、慢慢地長大了。
那一年我十九歲,她十四歲。
“小蜻蜓,我渴望自由,渴望無拘無束,渴望從必然王國走向自由王國,渴望能擁有一方淨土,那裏沒有約束,沒有喧嘩,隻有我們最純潔的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