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梁書》五十六卷,《陳書》三十六卷,是記載南朝時期梁陳二代史事的紀傳體史書。二書舊題作者為姚思廉,實則為姚察、姚思廉父子二人所合撰。
姚察(533~606),字伯審,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西)人。自幼好學,勤苦厲精,以夜繼日,年十二便能屬文。梁元帝時,任原鄉令,後為佐著作,撰國史。入陳,官至秘書監、度支尚書、吏部尚書,數度領大著作,修《梁書》。陳滅入隋,曆太子舍人、秘書丞、北絳公,別敕成梁陳二代史。大業二年卒,年七十四。《陳書》本傳稱:“察所撰梁、陳史雖未畢功,隋文帝開皇之時,遣內史舍人虞世基索本,且進上,今在內殿。梁、陳二史本多是察之所撰,其中序論及紀、傳有所闕者,臨亡之時,仍以體例誡約子思廉,博訪撰續,思廉泣涕奉行。”
姚思廉(557~637),字簡之。少受《漢書》於察,盡傳其業。仕陳會稽王主簿。入隋,為漢王府參軍事,補河間郡司法書佐。思廉上表陳父遺言,有詔許其續成梁、陳史。入唐,授秦王文學,遷太子洗馬。太宗貞觀初,改著作郎、弘文館學士。三年,受詔與秘書監魏征同撰梁、陳二史,思廉采謝炅等諸家梁史續成父書,並推究陳事,刪益傅縡、顧野王所修舊史,撰成《陳書》。《舊唐書》本傳稱:“魏征雖裁其總論,其編次筆削,皆思廉之功也。”
從二書卷末的總論署名看,姚氏父子二人於《梁書》所費心血大體相同,而《陳書》則思廉用力更多。二書的撰作情況大抵如此。
二
《梁書》、《陳書》是姚氏父子用了數十年時間完成的,史料價值相當高。當時,可資參考的梁陳史書及官府圖籍資料不少,他們憑借奉詔修史的有利條件,能夠比較方便地接觸到。特別是梁代史料,當時尤其豐富。據《隋書?經籍誌》記載,至唐初尚存的梁史有梁中書郎謝吳(或作“昊”、或作“炅”)所撰《梁書》四十九卷、陳大著作許亨所撰《梁史》五十三卷、劉璠所撰《梁典》三十卷等九種,此外還有雜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文集等資料。相對而言,陳代史書及資料少一些,但除了上麵提到過的顧野王、傅縡之作外,還有陳吏部尚書陸瓊所撰《陳書》四十二卷、中書郎趙齊旦所撰《陳王業曆》一卷,等等。
另外一個有利條件,是父子二人親身經曆了梁陳二代的時代變遷,尤其是姚察曆仕二代,熟悉其間的人物與事件,寫作起來沒有修前代史的隔膜之感。這樣,梁陳兩代八十多年史事的基本線索顯得格外清晰。
以史學家的敏銳目光,姚氏父子對有關國計民生的經濟活動和措施、社會階級關係和階級鬥爭方麵的資料給予了充分的注意。如關於農民起義的記載,主要的不下於十來起。如天監元年益州焦僧護起義、天監二年始興起義、天監九年宣城郡吳承伯起義、天監十年青州徐道角起義與巴西姚景和起義、中大通二年會稽起義、大同元年鄱陽鮮於琛起義、大同七年交州李賁起義、大同八年安成劉敬躬起義、大同十年巴山王勤宗起義、侯景之亂時胡通起義,書中皆有比較詳細的記載。
對邊疆兄弟民族與一些外國的曆史,二書也相當重視。《梁書?諸夷傳》記載的國家便達三十來個,舉凡其國來曆、族類、地理位置、物產、語言、風俗、宗教、政權更迭、與中原或中國的交往,都原原本本地敘述。對某些地區和國家的記述,比前代正史要詳細得多,如中天竺國。尤其是扶桑國的記載,是首次見於正史(扶桑國的具體方位,學術界看法至今尚未統一)。這對研究這些地區與國家的曆史、中外關係史,是大有助益的。
梁陳時期,思想文化領域相當活躍,姚氏父子在書中反映了這一點。當時,佛教發展到極盛階段,“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以致梁武帝幾次舍身佛寺,由臣下用巨資贖回。姚察本人也信佛,將其作為盛事加以記載。而《範縝傳》所收《神滅論》,則反映出社會上存在的神滅神不滅之爭,是一篇闡述樸素唯物主義思想的珍貴文獻。他們還特別注意為學者與文人立傳。《梁書》的《儒林傳》、《文學傳》收錄學者四十二人,另外《處士傳》也多記學者。《陳書》的《儒林傳》、《文學傳》收錄學者三十一人,還有一些學者另外立傳。這樣,大量學者文人的事跡與成就得以流傳下來。其中包括不少人的重要作品。如《梁書》於《鍾嶸傳》收其《詩品序》、《劉勰傳》收其《文心雕龍序》、《沈約傳》收其《郊居賦》,都是文學史與文學理論發展史上的名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