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哪裏?我怎麼會在這兒?”當林楓醒來時,映入眼簾的是一片煞白,空氣中充滿了蘇打水的味道。一連串疑問瞬間湧上心頭。這是怎麼回事?
林楓慢慢的睜開了乏力的眼皮,茫然的望著周圍的一切。
靠!我不是死了嗎?
林楓依稀可以記得自己為了就落水的小女孩,獻出了寶貴的生命,把人倒是救上來了,自己卻死了。
靠!哥們我本來還想混個“見義勇為”獎,掙點獎金,上上電視,弄個采訪,然後成為了名人,很多公司找自己成代言人,然後買輛小轎車,娶上白富美,再然後......咋就把命賠上了呢?
肯定是穿越了,奧,不不不,穿越這個詞不準確,應該是...重生了!很難想象林楓的接受能力到底有多強,重生...這麼遙遠的詞彙居然在他眼裏很正常似的。
林楓前一世父母去世的早,沒有什麼親人,而且也沒考上大學,女朋友更別提了,工作也沒有,一直熱衷於音樂的林楓整天混跡在小酒吧裏,抱著吉他玩命兒的唱,一天的歌唱費,個人花銷算是勉強夠了。
“我終於穿越了,奧,不,終於重生了,成為穿越重生大軍裏的光榮的一員了!”林楓笑了笑,前一世被房東掃地出門的曆史一去不複反了。
正當林楓沾沾自喜時,房門被推開了,林楓定睛一看,一個身穿粉色超短裙,白色長腳跟,非主流上衣的女孩子走了進來,女孩極度漂亮,瞬間讓林楓看呆了。正當林楓發呆時,女孩兒卻朝著林楓的床頭走來。
靠!這仙女是找自己的?沒想到哥的魅力這麼大,還是那麼玉樹臨風,**倜儻啊!......哥......
正當林楓沉浸在完美的自戀當中,隻見女孩用食指指著林楓大聲叫道:“就是他!就是他毀了我的清白,讓我以後怎麼見人啊!警察同誌,你要給我做主啊!”
啊?不會吧!剛來就造了這麼大的孽?偶滴腎呐!到底嘛回事?林楓腦袋瞬間有點兒抽風。
林楓在扭頭一看,操!後麵咋跟著兩個警察捏?剛才看美女太起勁,居然沒發現!
“這位小姐,請詳細說說當時的情況!”旁邊的一名警察說著翻開了筆記本準備記錄起來。
“今天早上我去中央時尚廣場購物,剛剛買了一雙鞋,才從店裏走出來時,就是他!他立刻就抱上了我的大腿,一直大叫:偶滴腎呐!...抱了二十分鍾硬是沒鬆手,最後還是我打精神病院的電話才把他弄到這兒來!”
啥?哥...哥居然幹了這麼下流的事情,哎呀我的媽呀,這讓人咋活呀,把我十八輩兒祖宗的人都丟盡了!再望了望對麵白牆上的八個大字:精神病人輕監護室。林楓有一種相當憋屈的感覺。
“喂!你還能說話嗎?你說你十六七歲的年紀不好好上學,幹這些破壞道德和社會風氣的**行為,你的父母是誰?”一名警員看著林楓問道。
又悲催了,哥在那邊兒可是二十七歲的純爺們兒,居然穿越到了一個小屁孩兒的身上,真是造孽啊!
“喂喂!你能說話嗎?”警員再次試探著問道。
操!這麼下流的事情,堅決不能承認,既然在精神病院,哥就裝瘋子,鐵定沒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