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如今已成為大眾青睞的一種滋補品,很多人都會掉進“外國保健品更好”的怪圈裏,但實際上,外國的保健品真的有那麼好嗎?
中華文化中有“補”的深厚傳統,經濟的發展使得人們有了更多的錢來關注健康。於是,“保健品”成了一個興盛的行業。本土產品層出不窮的弄虛作假,加上對西方先進科技的推崇,“進口保健品”備受追逐。雖然價格不菲,但其市場依然強勁。外來的和尚,真的更會念經嗎?
希望通過“補”來獲得健康的想法,並非中國人才有。美國的保健品行業從1940年代就開始了。不同的是,中國的“保健品”,本身就蘊含了“具有保健功效”的含義。而在美國,通常用的是更為中性的說法——“膳食補充劑”,或者“營養補充劑”。顧名思義,它隻是對常規飲食中可能缺乏的營養進行“補充”。
美國FDA(食品與藥品管理局)對藥品和食品進行著非常嚴格的管理。不管是在安全性和有效性上,經過FDA審批的產品可靠性都相當高。於是,很多人也就認為,在美國銷售的保健品也同樣靠譜。甚至有很多國內的保健品企業,以“通過美國FDA認證,上市美國”作為推銷噱頭。
實際上,美國FDA並不“認證”保健品,其上市並不需要經過FDA的審批。是不是安全,是不是有效,都是廠家自己說的。FDA隻是不允許做任何“療效宣傳”,強製要求在包裝上注明“本產品不用於治療、預防、處理、防治任何疾病”。如果違反了,FDA就可以發出警告,拒不改正的會被起訴。但宣稱產品對身體的某一機能有所幫助卻是可以的,叫做“功能宣稱”。比如說,“治療骨質疏鬆”是“療效”,不被允許;但是如果說“有助於骨骼健康”,就是“功能宣稱”,廠家認為有證據支持就可以使用。很多時候,這二者之間的界限並不是那麼清晰,存在著灰色地帶。許多保健品產銷者和FDA,也就經常在這些字句上糾纏。此外,還必須聲明所說的功能宣稱“未經FDA審查批準”。
也就是說,美國的保健品並不保證有效,也不保證安全。隻要不吃出明顯問題,或者涉嫌加入違禁成分,FDA實際上並不過問。
這種管理方式造就了美國保健品市場的特色。一方麵,這個市場欣欣向榮。據估計,2009年的銷售額可能接近270億美元。另一方麵,美國市場上的保健品沒有那麼多忽悠。實際上,美國人消費最多的保健品是維生素和礦物質,2009年的銷售額估計在110億美元以上。即使是這些賣得最好的產品,也並不是以中國市場上隨處可見的各種虛假廣告來支撐的。
美國的保健品也並不貴。相對於美國人的收入水平而言,甚至可以算是微不足道。比如一瓶魚油,或者一瓶維生素,通常也就跟中餐館裏一道菜差不多。
美國市場上的保健品基本上見不到中國市場上那種“好到讓人難以置信”的廣告,根本上是FDA行使他們那點微弱的監管能力。另一方麵,各個權威專業機構,也會對各種保健品提供客觀全麵的意見。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還有一個“膳食補充劑辦公室(ODS)”,會對各種保健品進行詳細的介紹,包括那些功能具有什麼樣的科學證據,有多可靠等等。這樣,如果廠家胡亂吹噓,也很容易被消費者揭穿。
保健品並非都是“騙子”。象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抗氧化劑等等類型的“膳食補充劑”,的確是人體需要的營養成分。它們的意義在於:如果你不能做到飲食全麵均衡,以至於缺乏某些微量營養成分,那麼“補充”這些東西確實有助健康。不過消費者還需要記住兩點:一是所有的這些成分,都可以通過合理的飲食得到;二是,額外補充這些東西以獲得額外“保健功能”的說法很少有科學證據支持。
如果隻從法律文本來說,中國的保健品管理更加嚴格。哪怕是同一種保健品,中國也要求每個廠家進行申請,通過主管部門(SFDA)的審批才可以上市。理論上說,不管是有效性、安全性,還是功能宣稱,都受到明確的監管。隻不過現實是,這一套體係基本上沒有發揮作用,從而造成了中國保健品市場是忽悠坑爹的天下。